黃庭堅:痛戒酒色,認真寫字
黃庭堅是個“狠人”,這個“狠”是對自己。男人,搞藝術的男人,有時候就是要對自己“狠”一點,才能有所作為。
作書如做人,做人如作書。正像魯直對藝術的嚴苛要求一樣,對自己也只有一個字“狠”。在他近40歲的時候(元豐七年),過泗洲僧伽塔,有感於斯,對佛祖發大誓願,從今以後痛戒酒色與肉食,但朝粥午飯,如浮屠法,入一切智,遂作此《發願文》。
黃庭堅書《發願文》,系行楷,原墨跡為手卷。凡69行,每行字數不一,共320字,重3字。
黃庭堅《發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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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文:
菩薩獅子王,白淨法為身,
勝義空谷中,奮迅及哮吼。
念弓明利箭,被以慈哀甲,
忍力不動搖,直破魔王軍。
三昧常娛樂,甘露為美食,
解脱味為漿,遊戲於三乘,
安住一切智,轉無上法輪。
我今稱揚,稱性實語,
以身口意,籌量觀察,
如實懺悔,我從昔來,
因痴有愛,飲酒食肉,
增長愛渴,入邪見林,
不得解脱。今者對佛,
發大誓願:
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淫慾;
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飲酒;
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食肉。
設復淫慾,當墮地獄,住火坑中,經無量劫;一切眾生,為淫亂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復飲酒,當墮地獄,飲洋銅汁,經無量劫;一切眾生,為酒顛倒,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復食肉,當墮地獄,吞熱鐵丸,經無量劫;一切眾生,為殺生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恭惟十身洞徹,萬德莊嚴,於剎剎塵塵,為我作證。設經歌羅邏身,忘失本願,惟垂加被,開我迷雲。稽首如空,等一痛切。
(願我以此,盡未來際,忍可誓願,根塵清淨,具足十忍,不由它教,入一切智——“恭惟”字上軼此七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