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這種酷刑之前,先説説錦衣衞。
錦衣衞是明朝時期的情報機構,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創立。最初的目的,是保護皇上和負責皇上的儀仗。
後來,錦衣衞逐步演變為掌管刑獄,“掌直駕侍衞、巡查緝捕”。也就是負責全國範圍內的犯人的偵查、逮捕、審問等工作,重點監督朝中大臣,當然也包括皇親國戚。
錦衣衞設指揮使一人,直接向皇帝負責。
錦衣衞因為負責皇上的安全,極受皇上重視,被帝王授予很多特權。如可以不經過任何司法機構,也不必走常規的司法程序,就直接逮捕、審問、處決任何危害皇帝,危害朝廷的人。
由於錦衣衞享有特權,因此他們常常依仗皇帝的寵信,為非作歹,肆意妄為,釀出驚天大案。
錦衣衞的第一任指揮使是毛襄。他就是那個一手製造了“胡惟庸案”的人。此案中受牽連的大臣有一公、二十侯。被賜死和流放的人,達數萬之多,朝中大臣幾乎被殺光。
朱元璋處死胡惟庸的罪名是“擅權枉法”。毛襄為了幫助朱元璋進一步強化皇權,剷除胡惟庸的餘黨,四處收集各種證據,肆意逮捕和胡惟庸有關聯的人,投入詔獄,屈打成招。胡惟庸的罪名,也由“擅權枉法”變成了“圖謀造反”。
這場持續五年之久,終於用3萬多人的性命,畫上了句號。
錦衣衞不但殘害忠良,胡作非為,最臭名昭著的,還有他們刑訊逼供的方式,可謂手段酷烈,讓人生不如死。
諸如老虎凳、坐冰塊、凌遲、斷椎、拶指(夾手指)、灌鉛、刷洗等。
其中位列所有酷刑之首的是“彈琵琶”。
眾所周知,琵琶是一種樂器,它帶給人們的是美好的體驗。從琵琶裏流淌出來的美妙旋律,讓人陶醉,給人愉悦。
詩人白居易曾作千古名篇《琵琶行》,描寫琵琶曲帶給人的美好感受。“大珠小珠落玉盤”,如同天籟之音,飄渺悠長,讓人回味無窮。
但“彈琵琶”這種酷刑,帶給人的則是撕心裂肺,如同煉獄。
《明史》載:“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脱,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
這種酷刑首先是控制人犯,將其按倒在地,捆綁其手腳,剝掉上衣,讓肋骨突出,只剩一層皮覆蓋在肋骨上。行刑之人用利刃像彈琵琶一樣,用力在人的肋骨上來回“彈撥”'。
如果犯人意志堅定,錦衣衞就會數次地折磨,直到犯人認罪為止。
所以,只要錦衣衞嘗試使用“彈琵琶”,犯人一般都會立即招認,因為這種酷刑太過痛苦,會讓受刑之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死也不願承受。
不過,歷史上還真有一個人居然挺過了“彈琵琶”的酷刑。那就是東林黨人汪文言。
天啓五年,東林黨覆滅,閹黨魏忠賢將汪文言逮捕下獄。錦衣衞指揮使許顯純對汪文言重刑侍候,施以“械、鐐、棍、拶、夾棍、琵琶”等酷刑,企圖讓他招認夥同楊漣等貪贓枉法。
但汪文言寧死不屈,怒斥許顯純:“世間豈有貪贓楊漣哉?”許顯純黔驢技窮,最後只好把他殺死在獄中。汪文言的堅強和骨氣,讓後人尊重。
這種酷刑因太過慘烈,在明朝滅亡後被廢。
(參考資料:《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