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
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大學是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標誌,當城市間的競爭愈加激烈,高教資源作為城市發展的內生動力與後發優勢,自然越來越受到重視。據媒體近日報道,積極籌辦新大學,已成為近年來一座城市發展的新趨勢。
根據2020年全國教育事業統計主要結果,2020年全國共有普通高等學校2738所。而2000年這一數字僅為1041所,也就是説,在過去20年間,我國高校數量翻了近3倍。最近幾年來,一批正在積極籌建中的新大學,更是如雨後春筍般在全國各地紮根。2018年,深圳市與中國科學院正式簽約共建中國科學院深圳理工大學;2020年8月香港城市大學(東莞)建設公開招標,估算投資307億元的香港理工大學(佛山)也於同年啓動建設。
對於各地籌建新大學,輿論的反應不一。贊成者認為,高起點籌建新大學,可以豐富當地的高等教育資源,提升城市的競爭力,尤其是軟實力;反對者則認為,我國高等教育已經過了快速擴張的年代,進入普及化時代,一些地方的高校已經面臨生源危機,不宜再籌建新大學。
在筆者看來,各地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籌建新大學,只要經過嚴密論證,並無不可。關鍵是在籌建一事中處理好兩大關係:一是大學建設與城市發展的關係,二是新與舊的關係。
“一流城市,一流大學”,這是不少人對大學和城市關係的界定,説的是大學與城市相互成就。表面上看,這個觀點沒什麼問題,不過從地方政府支持大學發展角度看,過於功利的質疑難以避免。有的地方政府支持興辦大學,包括引進國內外知名大學辦學,多是希望大學馬上能夠給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回報,比如通過建大學拉動當地經濟,或者要求大學把更多招生名額投放在當地,提高當地的升學率。這就會給大學的建設及發展帶來影響。地方政府需要明確的是,辦大學不能只盯着為地方培養人才,如果要辦成高水平的大學,就需要面向全國,而且辦學是“百年大計”,不能指望在短時間就給當地帶來回報。
從過去20年的大學發展史來看,我國一些開辦在地級市的高校,最初地方政府是高度支持的,然而在度過最初的“蜜月期”後,有的大學已經準備搬遷到省會城市。原因是地方政府沒有獲得預期的回報,對大學的支持力度減小;而大學也覺得獲取資源不便利,而選擇離開。在美國,一些知名大學就辦在鎮上,這並沒有影響學校發展成有影響力的學府,原因正在於學校雖開辦在小地方,但具有國際視野,且建立了健全的募款體系,學校的辦學經費也主要源於社會(校友)捐贈以及相關經營收入,並不依賴財政撥款。
採用基金會辦學模式,對於理順城市(地方政府)和學校的關係極為重要。一方面,財政對學校辦學的投入、學校獲得的捐贈收入、學費收入,都進入基金會,可以確保學校辦學的公益屬性,無論公辦還是民辦。另一方面,由基金會興辦大學,實行學校的現代治理,可減少或避免大學創辦者對辦學的干擾,利於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2018年正式成立的西湖大學,採用的就是基金會辦學模式。
新建大學對於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意義,並不在於增加一所大學、增加高等教育資源,而在於探索高等教育改革、促進高等教育質量提升。為此,評價一地的高等教育發展,不在於是否有新建大學,而在於高等教育是否有新的改革、突破與作為,這是地方政府應該有的“新”觀念。一些網友不支持興辦新大學,也在於此,如果能把所有已有的大學都辦好,提高這些學校的辦學水平,為何一定要新建大學呢?沒有改革的理念,新建大學依舊採取傳統的管理方式,既耗費資金,又難以起到推進高等教育質量提升的作用。
概而言之,進入教育普及化時代,提高教育質量是發展教育的首要目標。“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到“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這要求推進高等教育分類管理和高等學校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多元的高等教育體系。因此,要聚焦高等教育的內涵發展,即便興辦新大學,也要基於優化區域高等教育資源佈局、構建多元化的高等教育體系來進行。
《光明日報》( 2021年03月17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