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發布《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委〔2023〕1號),標誌着2023年高考工作正式開啓。
家有高考生,家長心情就緊張起來。而隨着高考時間迫近,不少家長在照顧好孩子生活起居的同時,更對高考後志願填報、投檔、錄取充滿了焦慮。
不少高考志願輔導機構,捉住了家長這一心理,添油加醋,誇大其詞,欲將高考志願神秘化。
比如,某高考志願輔導機構這樣宣傳:高考志願,決定孩子一生;有家長覺得高考志願填報很簡單,自己稍微瞭解一下,就可以填報了。但如果你問他孩子準備去學什麼專業的時候,他可能會告訴你學計算機專業(或者別的其他專業),如果你接着問他計算機專業有些什麼分類?主要課程是什麼?就業方向在哪裏?他就迷茫了!試問這樣的情況,能填好高考志願嗎?
所以,高考志願填報是件很專業的事,專業的事需要到專業的機構,找專業的人員來填報。
XX輔導機構特聘請具有30多年志願填報經驗的專家為您解疑答惑,為您的孩子高考志願填報指明方向,讓您的孩子學如所願,分如所值,絕不浪費孩子辛辛苦苦考來的分數。
這樣的宣傳是在大街上、電視、廣播中的宣傳。你若到機構諮詢,專家會告訴你,志願報不好,會被調劑到冷門專來,稍有不慎甚至會滑檔;
如果你説曾經諮詢過學校老師,機構會告訴你,“學校老師的專業是教學,填志願他們是外行”;
還有的機構甚至會告訴你一些所謂的“內部消息”,今年某某學校招“綜評生”“專項生”,他們可以較低的分數,把孩子送進較好的大學。
…… ……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他們就是欲把高考志願填報神秘化,“關係化”,讓家長摸不着北,看不到邊,將孩子的終生託付給志願輔導機構,甘心情願地為他們掏錢。
實事求是地講,高考志願填報有沒有技術?答案是肯定的,甚至也有一定的技巧,但是這些技術和技巧並不複雜,更不神秘。
平行志願的填報、投檔、錄取規則都是由招考院明文規定的;歷年高考投檔錄取位次(分數)也都招考院網站上掛着,都是公開信息。考生和家長稍稍學習,便可明白,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和願望稍作分析就可以填好志願。
特別是2020年新高考實行新平行志願以來——總條數增加到96條,填報實行 “院校+專業模式,每條志願直接到專業。考生報什麼專業,就會錄取到什麼專業,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專業調劑,絕對不會把考生“調劑”到你未填報的“冷門專業”。除低分(以去年438分數線為例,460分以下)考生外,96條志願只要梯次填報、最後一條志願低於自己分數30分以上,就絕無滑檔之憂。
還有志願輔導機構的收費標準,考生分數越高,收費越高,這是最不合理的。
因為,考生分數越高,可選擇的好學校、好專業就越多,而且命中幾率也高,因此,填報志願費力費時就少,因此,應該少收費;相反,低分考生,可選擇的院校和專業相對較少,以2022年為例,500分以下考生,志願填報如果科學,就可能衝進一本,梯度、梯次設計不當,就可能落入二本;而如果分析不透,推敲不細緻,就可能滑入三本;對460分以下考生來説,還有滑檔風險。因此,考生分數越低,志願越不好填,費力費時越多。
但家長的心裏,考生分數高,上學好,就願意多出錢;反之,出錢就不情願。而志願輔導機構,摸透了家長們的心理,就用為高分考生填報志願的錢來“補貼”為“低分考生”填報志願的辛苦!志願輔導機構沒吃虧,但這卻着實有點滑稽!當然,高分考生和家長高興,掏錢也心甘情願啊!
3月10日,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發布《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委〔2023〕1號),要求“強化信息公開,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加強過程管理,嚴格執行招生政策”。
這表達出什麼意思?就是説某些高考志願輔導機構宣傳的所謂“內部消息”純屬子虛烏有。當下高考,從到考試到評卷,從計劃到招生,從志願填報到投檔錄取,全部是“陽光”“電子”,不會有任何人為因素進行干預,也不會有人去為一個“區區上學”小事,敢冒自己“丟飯碗”風險違規操作
另外,所謂“綜評生”就是“綜合評價招生”的簡稱,“專項生”就是“高校專項”與“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這些都是公開的,都是納入國家計劃的,都會印在發給考生的那本《志願填報指南》上,符合條件的任何考生,都可以報考。因為單設計劃錄取,因而就有專門的分數線。比如綜評,一般是85%高考成績+15的綜合評價成績,凡綜評通過的考生,同大學、同專業的錄取分數線可能比一般考生高考成績低20分左右。所以,如果考生被綜評錄取,不是志願輔導機構的“功勞”,而是考生自己努力的結果。
最後,在給考生家長吃一顆定心丸,當下新高考的96條直到專業志願,只要考生高考成績好(比如480分以上),就一定有學可上——
620分以上,可保985名校;
580分以上,可保211學校;
560分以上,可衝211學校;
540分以上,可保重點院校;
500分以上,可保公辦院校;
470分以上,可衝公辦院校;
450分以上,都有本科可上……
(作者:李玉柱,本文為 平湖一柱原創作品,歡迎指導,轉載或引用請註明作者和出處,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