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給中小學校長放權?我曾經寫過一篇有關給校長放權的文章,評論區的評論者基本上都是一線教師,一些網友評論的內容相當意味深長,擔憂的情緒溢於言表——
“校長現在都成貶義詞了,還要給校長放權嗎?”
“校長的權力還不夠大?評職稱、績效考核評優評先都搞‘一言堂’了還不夠嗎?”
“如果校長和老師之間沒有利益之爭,放權完全沒有問題,但現實是這樣的嗎?”
……
要不要、該不該給中小學校長放權?稍安勿躁,我們要先把以下這3個問題解釋清楚再説:
第一個問題:校長是不是老師們選出來的?
校長如果是老師選出來的,那麼把所有的權力都交給校長,老師十有八九會口服心服。但是問題是:現在大部分的中小學校長,到底是不是老師們選出來的?當然不是,很多地區的中小學校長都是由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在校長隊伍中,不乏負責任有品德的好校長,但德不配位濫用權力的校長也並非個例。
校長本身是帶着“光環”走馬上任的,自然在老師面前帶着三分威嚴,校長走馬上任一般也會燒“三把火”給一線教師們來個“下馬威”。普通老師對校長有着一種本能的敬畏。雖然教師隊伍中也會有一些“刁師”會讓校長的學校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中梗阻”,但這樣的“刁師”畢竟不多,如果因為這種“刁師”的存在就把所有的權力都放給校長,讓校長的權力無限膨脹,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欠妥?
第二個問題:校長與老師之間有沒有利益糾葛?
老師要評職稱,校長也要評職稱;老師要評績效工資的多寡,校長更是老師的有力“競爭者”……給校長太多的權力,讓校長既成為“運動員”又成為“運動員”,這對良好教育生態的形成,到底是利大還是弊大呢?
品德高尚、鐵面無私的校長當然有,但如果事關校長自己的利益,是不是大部分校長都會把職稱評聘的機會先讓給其他有能力有德行的一線老師?是不是大部分校長都會把績效工資向其他教師傾斜,而自己卻領取比較少的績效工資呢?答案不言自明。
第三個問題:校長的權力由誰老監督?
權力失去監督機制,這和一部車子沒有剎車裝置是一樣的道理。校長的權力如果沒有人監督,校長的權力無法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那麼校長在未來的某一天會不會被關進“籠子”裏呢?其實教育主管部門對校長的嚴管和監督才是對校長的厚愛,讓校長的權力無限放大而缺少必要的監督,並不是對校長的一種保護。無法解決校長的權力由誰來監督的問題就隨意給校長放權,我覺得並非多麼明智的選擇。
朋友們,對於以上這三個問題,你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