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辛辛苦苦準備了材料,申請了簽證,結果從入國管理局拿到的卻是不許可或不交付的通知書。
“理由是什麼?”
“不許可之後可以再申請嗎?”
“想去入國管理局聽一下不許可的理由,但是日語不是很好...”
抱有這樣的煩惱,簽證申請被拒絕之後直接放棄再申請的人相信不在少數。
不過,即使拿到了不許可的通知書,也不要馬上放棄簽證的申請。如果能夠明白不許可的原因,確認並改善不許可的理由,那麼再申請的話還是有可能獲得許可的。
本文就向大家介紹一下籤證申請被拒之後該如何處理。
01
在介紹對應方法之前,想先向大家説明一下,很多人在申請簽證時對於入管審查標準都會存在一個理解誤區。即只要提交了官網上所列的材料就一定會獲得簽證。
這裏我們要記住,入管廳網站上的所需材料是最基礎的,並不代表提交就一定會給許可。
一些簡單的案例,比如説申請者沒有什麼特別情況,單純的工作簽證更新,或者留學變更工作簽證等,只要準備好入管局官網上所列的材料的話基本可以拿到許可。
但是有很多申請者的情況會相對複雜些,需要另行提供理由書,計劃書等,如果僅僅是提供了基本材料的話是無法拿到許可的。
另外,入管廳內部有嚴格的審查標準,而這些基準是不會對外公佈的。這就是為什麼會出現有的人簽證給1年,有的人給3年,有的人不需要追加材料説明,有的人追加材料需要好幾份的不同情況。
在瞭解了入管局是如何審查簽證後,我們就來進入今天的主題——簽證申請被拒之後我們該怎麼做?
02
確定理由 ·
在簽證不許可的情況,入管局會申請人寄送一份「不許可•不交付通知書」。在上面雖然記載着「理由」和「成為根據的事實」,但是理由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具體的不許可理由需要直接詢問審查官。
如果在留資格申請手續(簽證申請)成為了不許可或不交付,必須首先確認不許可或不交付的理由。在徹底調查分析其理由之後,我們才可以為了再申請而開始做準備。
分析原因 ·
1.正確的把握不許可•不交付的理由
2.正確的理解入管法
最重要的是,要正確的把握不許可•不交付的理由。但是,實際上,有些案例不許可的理由可能不止一個,去入管局詢問審查官可能只會給出最重要的那一個原因的説明,只憑這一個理由的話很難全體正確的把握被拒絕的理由。因此,為了從審查官那裏正確地聽取和掌握被拒絕的理由,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入管相關法令,如果能在有入管局實際業務經驗的人陪同下一起去聽取理由的話就更好了。
如果本人的簽證申請被拒絕,為了確認其理由,建議首先和行政書士進行面談,詳細地分析事案。為了確認被拒原因,請行政書士一起去入管局聽取不許可理由,正確的把握入國管理局要求的追加書面材料,進行再申請的準備,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