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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衞生中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3月10日前報名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經典

上海市精神衞生中心是上海市唯一的三級甲等精神衞生專科醫院,隸屬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專門從事本市精神衞生的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康復、心理諮詢和對外學術交流等任務。全院設有核定牀位1878張。

中心因業務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以下崗位:

一、 招聘崗位及職數

1. 科研崗位,職數5名;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1. 科研崗位: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應聘人員為滬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並在有效期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可不受居住證滿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流程

1. 個人申請: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書複印件等紙質材料遞交至人力資源部,簡歷上註明應聘崗位;

簡歷郵寄地址:上海市徐彙區宛平南路600號2號樓4樓A2404人力資源部;

2. 資格審查:人力資源部及用人部門根據收到的應聘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

3. 筆試: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的考試;

4. 心理測試;

5. 面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擇優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採取答辯方式進行。

6. 體檢:根據招聘職數及面試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於規定時間內提供六個月內有效體檢證明,體檢要求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

7. 考察:由上海市精神衞生中心進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8、確認擬錄用名單及公示: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審核通過後,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孫老師、朱老師

聯繫電話:021-34773135

監督電話:021-34773433

編輯:振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