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教育部要求這類高校全部得轉設,或終止辦學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經典

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

導讀

教育部印發通知稱,到2020年末,各獨立學院全部制定轉設工作方案,同時推動一批獨立學院實現轉設。轉設路徑為:轉為民辦、轉為公辦、終止辦學。

如何轉設?轉為民辦、轉為公辦和終止辦學

據澎湃新聞報道,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提到,到 2020 年末,各獨立學院全部制定轉設工作方案,同時推動一批獨立學院實現轉設。原則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舉辦的獨立學院要率先完成轉設,其他獨立學院要儘早完成轉設。

當前主要的轉設路徑有三種:轉為民辦、轉為公辦和終止辦學。

1、轉為民辦:辦學協議完善,辦學主體間權利義務劃分清晰,辦學條件達到本科高校設置標準的獨立學院,可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2、轉為公辦:無社會舉辦方(指由公辦高校單獨舉辦,公辦高校與學校基金會、校辦企業、學校附屬醫院、校友會或學校工會等下屬機構合作舉辦,以及公辦高校與地方政府合作舉辦,下同)或社會舉辦方擬退出舉辦、地方政府有條件承接舉辦的,鼓勵轉設為獨立設置的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3、終止辦學:已停止招生,或由於各種原因無法完成轉設,或舉辦者主動提出且條件具備的,終止辦學,撤銷建制。

此外,《方案》鼓勵各地積極創新,可探索統籌省內高職高專教育資源合併轉設,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轉設路徑,經教育部同意後實施。

何為要轉設?發展過程中存在問題

《方案》稱,獨立學院作為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產生的一種辦學模式,為我國擴大高等教育資源供給、培養急需應用型人才、優化高等教育區域佈局、促進高等教育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獨立學院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實、產權歸屬不清晰、辦學條件不達標、師資結構不合理、內部治理不健全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隨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生效,民辦教育發展面臨新形勢、新要求,制定該《方案》旨在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規範發展,推進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今年部分高校已完成轉設

近日,陝西首家成功轉設的獨立學院——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原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 ),進行了揭牌。據悉,該校將以轉設為契機,推動學院發展邁上新台階,為該省獨立學院轉設工作樹立新典範。

包括上述學校在內,中國青年報在教育部官網搜索發現,今年,教育部已發函同意多所高校的轉設。具體如下: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你們學校也要轉設嗎?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力友)綜合自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程婷 高級記者 王俊)、教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