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少女豆蔻年華時身體尚在發育,為何就要嫁人?原因讓人無奈
十三四歲,這應該正是少男少女處於豆蔻年華的時期。現在的女孩子們應該都還在校園裏讀書,無憂無慮的享受青春歲月。可是古代少女卻要為人婦做人母了,這是怎麼回事呢?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在古代,早婚早育是一件習以為常的事情。西周時期,就流傳這樣一句話:男二十而冠,女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意思就是説,女子十五歲的時候就要開始許配人家,二十歲之前一定要嫁出去。據《梁書·張緬傳》和《周書·城冀傳》,梁高祖第4個女兒富陽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兒平原公主都是11歲出嫁的。更早的還有在6歲就結婚的,漢昭帝八歲繼承皇位,娶“年甫六歲”的上官安女為皇后。如果要算最早的,那“指腹為婚”應該就是首屈一指的,在古代,如果兩家關係好,就可能在孩子未出生的時候就定下了娃娃親,這些現象在當時都屬於常態。也許現在我們會覺得人生大事就這樣定下來,是不是過於草率。
其中有些百姓人家也很不捨得自己的愛女,於是就想背地裏遲幾年在嫁出去。俗話説下有對策,上有政策。據相關史料記載,漢惠帝關於女子婚嫁一事也專門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大概意思就是,如果一個女子超過了十五歲,卻還沒有嫁人,那麼這家應該繳納的賦税就要翻上五倍。當時的苛捐雜税還是很重的,別説翻5倍,就是正常的,對於普通百姓,窮苦農家來説都已經衣襟見肘,食不果腹了,這要真的翻到這倍數上,日子也別想過了。所以很多家庭儘管內心十分不捨,但是為了一家老小的生存,迫於無奈之下,只能讓女兒15歲之前,匆匆出嫁。
那麼很多人就會問了,十三四歲身體應該還在發育階段,這咋就這麼着急結婚了呢,不會對身體造成損害嗎?而關於這一點,一些史學研究者也已經給出了答案,背後的原因很無奈也很辛酸。
因為古代的衞生、醫療等條件落後,生產力水平低下,經濟困難,所以古人的壽命普遍都不長,一般平均年齡在三四十歲左右。而且當時經常戰亂,對於一個國家來説,為了江山社稷穩定,除了經濟發達之外,還要有強大的軍事力量。而在古代,軍事力量就意味着一定要有足夠的士兵。所以對古人來説,如果想要更好維持國家的發展,就需要充足的勞動力。所以各個朝代每個君主都會非常注重生養休息的事情,頒佈法律來要求女子早婚來繁衍子孫後代,增加和維持規模人口。實際這也是封建制度的自然產物,為了一個國家的強大而喪失女性的身體健康,但是這些對於統治者來説孰輕孰重已經顯而易見了。
隨着社會的發展,思想觀念的解放,當代的年輕人更推崇晚婚晚育,想在自己身體條件和物質條件達到成熟最佳的時候孕育出下一代,給與他們最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和教育條件。這樣的情況恰恰和古代形成了一個天差地別,這也反映了社會文明在不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