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多輪試點,2020年,我國義務教育學校,將全面推行教師縣管校聘改革。
從各省試點情況來看,踩過不少坑,也摸索出不少經驗。有些學校將教師縣管校聘簡單理解為末位淘汰,通過競聘打分,將排名靠後的教師分流,這是對改革的極大誤解。
比如,這位老師的留言,就很值得討論:
他所在的區縣,應該已經明確了縣管校聘改革的方案。學校共8名老師,定編7人,有一人必須輪崗交流。
雖然不清楚具體的方案內容,但從學校的操作來看,估計也類似於末位淘汰制。以至於,他們不知道應該讓誰分流,居然採取了投票的方式,“選舉”出輪崗的教師。這是唱的哪一齣?這純粹是拼人品,誰的人際關係最差,就會成為分流的對象。
分析一下這所學校。只有8名教師,應該不是一所完小。估計是一所初小,只有一至三年級。按班師比配備教師,每班3位任課教師,交叉帶課,需6名教師。另加管理(校長)1人,7名教師剛好合適。考慮到初小一般處於偏僻山村,可能有學生住校,中午需要在學校搭夥,核定8個編制,也不是不可以。
採取投票的方式確定分流對象,被分流者即使去了更好的學校,內心也不好受。這就是末位淘汰制的惡,只會激化內部矛盾,並不能促進教師隊伍建設。
從網絡討論來看,很多老師對縣管校聘改革持否定的態度。並不是老師們害怕改革,擔心飯碗被砸,而是有些學校把縣管校聘改革的經念歪了。
一是理順義務教育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優化師資配置。
現行制度是,人事部門管編制,教育部門管業務、學校用人。我們知道,學生數是動態變化的,但學校的教師編制數相對固定,兩者不能很好地匹配。管編制的對學校不瞭解,瞭解學校的手中沒權力。導致很多區縣結構性缺編很嚴重。
通過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將“學校人”變為“系統人”,區縣內所有教師,全放在同一個人力資源池子裏,由教育部門統一調配,人事部門只控制編制總數,就可以很好地解決結構性缺編問題,優化師資配置,實現區域內各學校師資均衡。
二是對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進行探索,更好地促進教育教學。
既要保持教師隊伍的整體穩定,又要推進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矛盾,需要探索出一條可行的改革路徑。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可以看作是前期的鋪墊。
也確實有老師提出這樣的疑問:搞縣管校聘,老師們會丟飯碗嗎?其實這種擔心大可不必。在我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中,義務教育學校屬於公益一類,是繼續保留編制的事業單位。
即使是高校、公立醫院等公益二類,也主要採取温和的漸進式改革,退休不補,收回編制,新進人員才實行聘用制。這樣逐步過渡到新的制度。
但義務教育學校也確實需要建立合理的教師退出機制。嚴重違反師德的、長期在編不在崗的,應依法解聘。
只有明晰了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的目的,才能正確地推進改革,不會將好經念歪。
既然改革的目的是優化師資配置,那麼,就只能引導優秀教師向薄弱學校流動,而不是反之。這方面,我之前的文章中曾反覆討論過,在此不贅述。
前段時間,讀到赤壁市的縣管校聘改革方案,該方案中有些舉措值得借鑑。比如,將“到薄弱學校交流輪崗”作為提拔幹部、晉升職稱的前置條件,提高農村薄弱學校鄉村教師補貼等。這樣改革,才有可能促進區域內教師良性流動,實現師資均衡。末位淘汰制式的改革,只會導致“強者恆強、弱者愈弱”的馬太效應。
當然,具體採取怎樣的舉措,還需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進一步探索創新。總而言之,只有充分理解了頂層設計的指導思想,才能凝聚共識,穩步有序地將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向縱深推進。
延伸閲讀:
這裏的教師縣管校聘“放大招”:交流輪崗才有機會當幹部、評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