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案件,大部分都是由各高校、教育部門篩查出來的,然後僅僅是取消學籍,不做處理;
而只有被冒名頂替的受害學生查出來的,才會去追究,才會取消學歷,然後發案!
最近,山東冠縣農家女孩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
2004年,陳春秀當年高考546分,實際被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大專)錄取,但是卻沒有收到錄取通知。原來她被同一年高考僅300多分的陳雙雙冒名頂替!
此後,陳春秀因家庭貧困外出打工,幹過飯店服務員、電子廠工人等,都因學歷低找不到正式工作,最後回到家鄉當一名幼兒園老師,想通過成人高考取得學歷,結果通過學信網查到自己有學籍和學歷信息,原來被冒名頂替!16年的人生就此改寫!
當年,陳雙雙的父親通過中介花2000元買到了陳春秀的學籍信息。陳雙雙大學畢業後,進入煙莊街道審計所,成為一名鐵飯碗的公務員。據後來調查: 陳雙雙的親屬為煙莊審計所的領導,其父親為商人!
此後,王麗麗被頂替事件也被翻出來了。她的案件更早,在1996年的時候,王麗麗報考聊城農業學院,當時是一箇中專,畢業後包分配,並且能夠獲得幹部身份,但是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誤認為未被錄取!
其實也是被人頂替,頂替者叫王麗(真實姓名陳某),後來此人進入街道辦,成為分管組織工作的副科級幹部!事發後已被雙開。
並且,這個事件更為惡劣。事發經過: 在時隔20年後,2016年8月聊城東昌府區辦事處王麗(陳某)及其弟弟找上門,主動説明在1996年冒替王麗麗上了大學,並説明單位裏有個調查,需要她配合,問清了王麗麗的出生日期及父母姓名,甚至後來還約見了王麗麗的父母,要求其配合組織調查,説是其乾女兒!
王麗(陳某)如此猖狂是有原因的。從2016年8月開始,王麗麗分別向加查違紀為反映情況。但一直沒等到相關調查結果,最後被拒絕調查。直到陳春秀事件爆發之後,藉助媒體的力量才被調查。
從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
(1)當年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學生都是弱勢羣體,大部分來自農村、沒有關係背景;而頂替他們的人往往都是家境較好、有門路的人!
(2)那時候農村信息閉塞,網絡不發達,查詢途徑非常少,也無法進行追究。並且,冒名頂替的人能夠通過各種途徑阻撓被調查!
(3)現在網絡發達,媒體有一定的社會力量,能夠把這些事件進行公開曝光,引發一定的社會輿論。相關部門被迫進行調查追究!
據媒體透露,山東省在2018至2019年有242多人被冒名頂替,涉及到14所高校!這還是在當下、還是僅僅2年內,如果往前追溯到10年、20年,那時候更不透明,頂替慘案將是更加的頻繁!
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整整十幾年的人生被徹底改寫,就如同做了幾十年的冤獄一樣,如何進行補償呢?
最近冒名頂替上大學舊案頻發引起人們熱議。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既讓大家感到震驚,又感到憤怒,它嚴重踐踏了高考公平的底線。
最近冒名頂替上大學舊案頻發,至少説明了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弄虛作假。在這個過程中,存在有身份造假,檔案造假等。因為學籍檔案不僅填寫有個人信息,也填寫有家庭其他成員信息,這些材料都存在有弄虛作假情況。
二、相互配合。冒名頂替過程中,至少在當事人、中間人、學校、高招辦、派出所等部門和人員中,必須疏通關係,打通關節,相互配合。
三、高中學校和班主任是關鍵。班主任最瞭解張三是不是張三,李四是不是李四,這一關過不了,其他關不好過。除非越過這一關。
四、造價者身份不一般。能夠打通這麼多層關係進行造假,冒名頂替上大學,一般身份的平常百姓做不到。
五、金錢鋪路打通關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造假的背後,其實就是利用關係,用金錢疏通。
六、當時户籍管理亂。以前,一個人幾個身份證,幾個户籍的情況不在少數,身份證號碼可以重複。
七、當時科技不發達。特別是户籍管理系統無法進行計算機大數據管理,靠人工紙質檔案管理,户籍重複者不容易被發現。
八、可能還有冒名頂替者被發現。隨着科技手段的廣泛運用,大數據經過碰撞篩選,重複數據會逐漸被發現。冒名頂替者會逐步浮出水面。
九、正義可能遲到,但不會缺席。
冒名頂替上學者原以為就可以這樣一直幸福的心安理得的生活着。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只不過時間早晚而已。有很多一旦被發現,被畢業學校取消學歷,被單位開除,身敗名裂,可恨可悲。
十、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高考才能成為最公平的考試。
高考在人們的印象中是最公平的一場考試,不問出身,不問貧富,只看成績,也是普通家庭子弟改變自身命運的重要途徑。冒名頂替上學卻讓“知識改變命運”變成“權力改變命運”。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徹底杜絕冒名頂替、修改年齡等違法違規事件,高考才能成為徹徹底底最公平的考試。
十一、受到違法侵害者,要勇敢站出來。
面對冒名頂替,面對自己利益受損,更多被冒名頂替者沒有忍氣吞聲,更沒有選擇私了,拒絕了利益誘惑。他們在多個部門奔走只為求得真相。也祝他們的人生否極泰來,好人一生平
十二、嚴懲違法者,將冒名頂替者和幫忙者入刑。
冒名頂替事件層出不窮,冒名者將不屬於自己的學習工作機會竊為己有,他們頂替的是別人的人生,很多被頂替者的一生因此而改變。頂替者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把同行者推向深淵,自己走向陽關大道,其內心是無比險惡和卑劣的。為什麼冒名頂替事件層出不窮,還是違法成本太低了。強烈建議在刑法中設置“冒名頂替罪”,對冒名頂替者和幫忙者進行嚴懲。
這是腐敗存量,呈現反腐敗的垂直度。
首先,這是科學技術用於社會治理的重大勝利。只有在大數據和互聯網發展到今天,才有時隔十幾年被上學頂替的歹戲被揭開。實際上,在此之前,通過大數據比對,多起二三十年未破的殺人案告破。相信這種勢頭還會在其他領域擴展。這就要求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利用大數據與互聯網技術,深挖頂替造假不能停歇。
其次,社會正義得到伸張。如果遭遇侵權無處申訴,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是莫大的悲哀,遭遇侵害或者疑惑而不得解,真就真是哀大如心死,令那些人完全喪失對社會正義的信心,嚴重損害法治社會建設,損害精神文明建設。
再次,這不是單純頂替與被頂替的單純關係,假如存在彼此願意的購買交換,終歸是讓不合格的考生去上學,無形擠兑了其他考生的升學利益。這尤其不能忽視放任,能查出來必須查清楚,予以嚴厲打擊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