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三者毋容置疑太子的地位最高。太子,身為國家的儲君,法定的皇位繼承人,地位僅次於皇帝、皇后,擁有自己的官僚系統—“東宮”,可自置僚屬,置太子三師、太子三少等與朝廷大同小異的官員。同時,太子還能在京師,合法的擁有還擁有一支類似於皇帝禁軍的私人衞隊“太子諸率”。而皇太子的妻妾也如皇帝的妃嬪一樣,有正式的封號,如太子妃、良娣、孺人等。
身為帝國的儲君,太子就是君,而親王、郡王雖是王,但歸根結底也是臣,君與臣之間,自然君最重,臣最輕,正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身為君的太子,親王、郡王這些臣子,豈能不敬呢?
其次,至於親王、郡王之間地位誰最高?顯然是親王,歷代自有親王、郡王始,就是親王最大,郡王次之。
親王、郡王爵位,始於北周。
北周時期,周武帝仿《周禮》,置十一等爵,即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隋代,隋文帝更改封爵,改十一等爵為九等爵廢縣王、鄉男,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九等。
自隋代開始,王品級被定為正一品,郡王品級被定為從一品,由此親王的地位自然要高於郡王。
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萬户,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從一品;三曰國公,食邑三千户,從一品;四曰開國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曰開國縣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從二品;六曰開國縣侯,食邑千户,從三品;七曰開國縣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曰開國縣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曰開國縣男,食邑三百户,從五品上。
到了唐代,親王、郡王品級亦是如此,未有變化。《舊唐書》載:“皇兄弟、皇子,皆封國為親王;皇太子子,為郡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諸子為郡公,以恩進者封郡王”。唐代皇帝的兄弟、皇帝的兒子,皆封親王;東宮太子的兒子,皆封郡王;親王的兒子,若皇帝特旨加恩,也可封郡王。
唐代,親王為正一品,郡王為從一品,親王是皇帝的兄弟或兒子,而郡王則是皇帝的孫子或侄子。此外,在唐代,郡王爵還會賜予臣子,如汾陽郡王郭子儀、漢陽郡王張柬之、扶陽郡王桓彥範、博陵哀王崔玄暐、南陽平郡王袁恕己等等,而親王至唐高祖後,除賜予藩屬國的君王,皆不會賜予臣子。由此,從這三點,我們就可看出唐代親王的地位絕對高於郡王的。
宋元二朝,在親王、郡王的設立上,則是依舊延續唐制,第一等爵為親王,第二等爵為郡王,其品級也依照正一品、從一品而定,親王地位高於郡王。
到了明代,親王、郡王不再擁有品級。當然雖沒有品級之分,但從親王、郡王的待遇可以看出,明朝親王的待遇還是高於郡王的。如郡王每年只能得糧六千石,錢二千八百貫,而親王卻能得糧五萬石,錢二萬五千貫,兩者相差僅10倍。由此可知,親王地位是高於郡王的。
除此,郡王不再是隻有皇太子之子才能直接擁有,而親王之子只能特旨加恩方可,明制:“皇子封親王,授金冊金寶,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則授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授塗金銀冊銀寶,封為郡王”,在明代,只要是親王的兒子,除嫡長子封世子外,其餘子嗣皆封郡王。
到了清朝,親王、郡王雖在品級上皆為超品,但卻同樣是親王地位高於郡王。清代,親王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而郡王歲俸卻只有銀5千兩,祿米5千斛,由此可知在清代,親王的地位是要高於郡王的。
總得説,自北周始設親王、郡王以來,親王的地位都要高於郡王,親王始終是一等爵,而郡王始終也只是二等爵。多數情況,獲封親王的都是皇帝的兄弟和兒子,獲封郡王的都是皇帝的孫子和侄子。
當然,有些時候,歷代也會幫王爵、郡王爵賜給臣子,如明代,朱元璋就曾將王爵賜予功勞最大的六位開國功臣,即中山王徐達、開平王常遇春、岐陽王李文忠、黔寧沐英、寧河王鄧愈和東甌王湯和。再如唐代,李顯也曾將郡王爵賜予有擁戴之功的五位大臣,即博陵郡王崔玄暐、漢陽郡王張柬之、平陽郡王敬暉、扶陽郡王桓彥範和南陽郡王袁恕己。
但是,不管朝廷將親王、郡王爵賜予誰,親王的地位都要高於郡王的,這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