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合資格僱主可從25日起申請"保就業"計劃支援

新華社香港5月12日電(記者周文其)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2日表示,特區政府已經大致確定為僱主提供財政支援的“保就業”計劃細節,符合資格的僱主可從5月25日起提出申請,申請期為3個星期,第一期的工資補貼涵蓋6月至8月。

特區政府發言人在4月底介紹,特區政府將盡快推出承擔額達810億港元的“保就業”計劃,目標是向僱主提供財政支援,協助他們保留原本因業務萎縮而無可避免會被遣散的員工。參加“保就業”計劃的僱主須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會把政府工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僱員工資。政府提供的工資補貼以指定月份的五成工資作為計算基礎,工資上限為每月1.8萬港元,為期6個月。

林鄭月娥1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保就業”計劃公佈以來,受到許多僱主和僱員的歡迎。如果政府沒有公佈該計劃,過去一個月可能會有更多企業裁員甚至倒閉,期望該計劃可以為香港保留實力,減少裁員,讓僱主和僱員一起渡過經濟難關。

林鄭月娥公佈了“保就業”計劃的多項改善措施,包括:該計劃會涵蓋65歲以上仍有強積金户口的員工,預計約6萬人將受惠;原本不包含在該計劃內的建造業、飲食業的1.2萬名連續受僱員工將納入該計劃;自僱人士只要在今年3月30日或之前開設強積金户口,且在申請該計劃前沒取消户口,就可申請7500港元的津貼,預計約21.5萬人將受惠;僱主可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1個月的工資支出作為計算基數,以申請補貼額。

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會盡最大努力堵住“保就業”計劃的漏洞。申請該計劃的僱主要承諾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會把政府工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僱員工資。特區政府會設立懲罰機制,將向違反承諾的僱主收回部分補貼金額,或要這些僱主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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