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邊是燃油車接近1/3000的牌照中籤率,一邊是消費者迫切的購車需求,在此雙重壓力下,越來越多人的人將目光轉向不再靠運氣,排隊可得牌照的電動汽車。每年6萬個的電動汽車指標從最初的申請即得,變成了如今預計等待10年。北京成為了全國最主要的電動汽車市場之一。
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董事長方運舟提出了關於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車一攬子支持政策,建議放開城市新能源汽車限購指標。他指出,充電等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影響新能源汽車使用的便利性等。
為解決電動汽車的充電問題,有些汽車廠商或4S店推出了買車送充電樁活動,用户無需為安裝充電樁支付任何費用,而贈送的充電樁價值達1萬元。但不少4S店的售後人員表示,因很多小區無法安裝私人充電樁,遇到了贈品送不出去的情況。
據北京市充電設施公共服務管理平台統計,截至2020年3月,通過充電聯盟成員內整車企業採樣約105.9萬輛車的車樁相隨信息,發現建設安裝私人充電樁的有66.6萬輛,佔68.48%;未配建私人樁的有33.4萬輛,佔31.52%。從未配建私人充電樁的原因看,居住地物業不配合和居住地沒有固定停車位成為重要原因,這三個因素佔比達70.6%,其餘原因佔比為29.4%。
去年8月,齊先生如願買到了一輛廣汽新能源電動車,可到今天,他仍舊沒拿到廠家許諾送的充電樁。廠家規定,購車後一年內,免費贈送充電樁,過期作廢。但因他居住的是老舊小區,沒有固定停車位,物業公司不同意在小區內任何車位安裝私人充電樁。齊先生説:“對小區物業的説法,雖然我能理解,但很多住户都購置了純電動車,老舊小區應該考慮當下情況,安裝公用充電樁。”
小區物業也有理由,齊先生按照規定必須要有固定車位產權證。國家電網發佈的《關於做好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報裝服務工作的意見》中提到,報裝充電樁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户口本、固定車位產權證明或產權單位許可證明、物業部門出具允許施工的書面説明等申請資料。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承認,由於充電樁的建設需要固定停車位,而多數老舊小區存在機動車停車位不足的情況,再加部分小區實行流動式停車管理,沒有固定車位成為制約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的主要因素。
還有車主向記者反應,即便是自己在小區有產權車位,由於安裝充電樁需重新接駁電線,需要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才可以施工進行充電樁的安裝。但物業管理公司往往不配合,擺出不符合消防規定、其他業主不同意等種種理由。為了安個充電樁,車主往往需要反覆與物業方協商,有的長達半年,有的錯過了充電樁贈送期限。
就此現象,大多數物業管理公司表示,車位原有的用電負荷量僅限於照明和通風,不包括大電流充電,物業無法擴容加粗電纜、加大電錶,偶爾加一兩個充電樁問題不大,加多了必然危險。在線路沒有徹底改造前,不允許安裝私人充電樁,應該説是比較穩妥的辦法。
對於沒有物業公司、而由居委會管理的老舊小區,安裝充電樁更成了難題。某小區居民劉先生稱,他起初向社區居委會申請安裝充電樁時,居委會完全同意他的訴求,但讓居委會出具允許施工的申報材料時,居委會表示落款簽章處要寫物業公司名稱,因自己並不是物業公司,不具備物業公司的職權,所以不能蓋章。
面對種種導致充電樁“無處安家”的實際困難,有的小區探索改進做法,解決了小區充電難、安裝充電樁難的問題。北京市豐台區南苑街道陽光星苑社區就是一個好的實例。小區通過車位置換等方式,在社區門口條件便利場地集中設置充電樁,15個公用充電樁和22個私人充電樁不久前已經上崗。社區黨委書記薄英説:“小區地面車位分散,如果單獨為停放電動汽車的車位安裝充電樁,電線走勢會破壞小區內部道路、綠化,而且一個個車位的安裝也會讓小區內部出現‘拉鍊’,影響居民生活秩序,也存在安全隱患。集中改造和專設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這項工作看似不難,實則做起來相當繁瑣,但這正體現出社區居委會為民服務的意識。他們通過多方溝通,在小區北門外的停車場協調出一片區域,設置了帶有公共充電樁的15個車位,並在對面增設了22個私家車專用充電樁。與此同時,他們耐心細緻地做小區車位用户的思想工作,把擁有停車位的電動汽車用户與在小區北門外停車場擁有停車位的汽油車用户聯絡起來,互相溝通理解,曉以利害,最終置換車位,實現了電動汽車車主擁有集中且固定的私家車專用充電樁,小區居民也感到用電安全不受影響,大家都拍手稱好。
昨天,正在該小區的集中區進行車輛充電的王女士對記者説:“現在下班回家就能直接充電,再也不用去商場另付停車費充電了,既省錢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