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內團伙作案出老千 包賺不賠贏過億

   在影片中《賭王》的賭場內,老千是賭桌上常常看見的。在生活中也出現了這麼一個老千,不過是團伙。在香蜜湖豪宅內的一賭場,一羣人團伙作案出老千,更是包賺不賠,贏得了過億的金額。


影片《賭神》截圖

  團伙作案聯手設局 出老千贏錢

  香蜜湖豪宅內設賭場,團伙作案出老千,將感應器、攝像頭、遙控對講機和“麻將分析軟件”等高科技設備搬上賭桌,劇情內容堪比港片《賭王》。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裏,這夥人聯手設局,贏了5名被害人共計1.251億元。

  連輸巨資後,“土豪”們才發現情況有異,順瓜摸藤找出老千。30日,被告人張永明、林徐慶、梁志強、梁廣理涉嫌詐騙,在深圳中院受審。

  房間暗中安裝作弊設備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7月,被害人許某忠在深圳福田區香蜜湖高爾夫練習中心租了一間房,與黃某生、周某豪、陳某發和被告人張永明及犯罪嫌疑人周偉添(張永明司機,另案處理)等人多次在該房間打麻將。

  2013年年底,張永明讓司機陳炳輝(在逃)找可以打麻將作弊的人,陳炳輝便找到被告人林徐慶幫忙,於是林徐慶聯繫到巫軍(綽號阿德,另案處理)商議安裝麻將作弊設備的事宜。

  巫軍帶着老鄉、被告人梁志強和梁廣理一起從廣西來到深圳後,巫軍買好打麻將作弊的設備,由陳炳輝和林徐慶帶着梁志強、梁廣理來到高爾夫練習中心的這間房安裝設備,再將接收設備安裝到水榭花都2棟某房。

  電腦分析後按指令出牌

  裝好設備後,在張永明、周偉添同許某忠、黃某生、周某豪、陳某發等人打麻將的過程中,由陳炳輝、林徐慶、梁志強、梁廣理四人在水榭花都2棟某房通過接收設備收到張永明等人麻將台上麻將的擺放情況,再通過電腦分析出每個人手上的麻將牌,由梁志強、梁廣理、林徐慶通過通訊設備告知打麻將的張永明或周偉添應出什麼麻將牌。張永明、周偉添通過耳朵內的接收設備收到後台的指令後,便按照後台的指令出牌,採用作弊欺騙的方式騙取許某忠、黃某生、周某豪、陳某發等人的錢。

  2014年年初,因水榭花都2棟某房的接收信號不好,陳炳輝、林徐慶、梁志強、梁廣理四人又將接收設備搬到水榭花都3棟某房,並在該房繼續指揮張永明、周偉添打麻將。

  近一年的時間就贏過億

  經查,2013年年底至2014年5月14日,張永明、周偉添等人通過打麻將作弊的方式贏了黃某生4200萬元、周某豪500萬元、郭某偉1000萬元、許某忠3310萬元、郭某裕3500萬元。金額總計超過億元。

  起初,黃某生、許某忠、周某豪等人一直以為自己手氣差,但半年下來發現自己都是輸的,張永明和周偉添卻是穩贏不輸,遂對賭局產生了懷疑。2014年5月14日,他們來到高爾夫練習中心的這間房進行檢查,發現了藏在天花板上的攝像頭,遂將攝像頭的拍攝角度弄偏。

  5月18日,陳炳輝、林徐慶等人發現攝像頭無法正常拍攝,陳炳輝就帶着梁志強、梁廣理去高爾夫練習中心的這間房修理設備,在修理設備的過程中,陳炳輝、梁志強、梁廣理被黃某生等人當場抓獲。之後,他們又來到水榭花都3棟某房抓獲林徐慶,並繳獲了麻將作弊設備。

  林徐慶説,當時一夥人衝進來,一頓拳打腳踢。梁志強、梁廣理則説自己只是打工的,聽命令進行工作,他們表示每人只拿到9萬元工資,並不知道賭博這麼大。

  第一被告不認罪

  第一被告張永明綽號老五,1992年4月25日,因犯非法運輸槍支罪被廣東省普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2001年10月9日刑滿釋放。昨日在法庭上,張永明大聲地表示:“我沒有罪,為什麼要認罪?”並説他根本沒見過另外三位被告人,也不認識陳炳輝。他説自己只認識黃某生和周偉添,和黃某生有生意上的往來,“黃某生説有個賭場,玩得很大,讓我過去看看,但是我到那裏從未上過麻將桌。”

  張永明究竟是不是背後老闆?林徐慶説自己是個打雜的,事後也僅拿到30萬的工資,“老五是老闆”是陳炳輝告訴他。梁廣理和梁志強都説張永明是老闆。梁廣理和梁志強還稱,30日在來法庭的路上,張永明曾警告他倆不要亂説話,“不過我們沒有搭理他”。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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