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朋友圈釦工資 究竟是怎麼回事

  未發朋友圈釦工資,究竟是怎麼回事。10月18日,河北省邢台市第四醫院一職工王大海(化名)向前街一號反映,該院要求醫院職工在6月底前加滿5000名微信好友,並於5月23日起,每天都要按時按量發佈與醫院推廣相關的朋友圈內容。由於他未按規定完成任務,工資被扣。

  10月18日下午,該院行政院長稱,只是要求員工發佈正能量的朋友圈,未對員工微信好友數和朋友圈內容做硬性規定。

  河北省邢台市第四醫院一職工王大海(化名)稱,5月23日,該院發佈通知要求醫院職工“即日起每人每週加好友不低於350人,在6月底前加滿5000名微信好友。”除此之外,員工每天還要在下班時間,按照一定數量原創和轉發相關的推廣內容。由於他未按規定執行,工資被扣,“我們每天工作時間要做本職工作,下了班還要到處加好友,發朋友圈進行營銷。”

  王大海提供的QQ羣聊天記錄顯示,在“醫務科”羣內,一龐姓員工發佈《初期微轉型全員執行標準》(下簡稱《標準》),“為實現醫院全面實施微轉型計劃,截至5月31日,要求全體員工微信好友數達到4700人。”《標準》包括“時間標準”、“執行標準”和“處罰標準”。

  “執行標準”其中一項要求,員工需關注邢台市第四醫院為賬號主體的5個公眾號,每天轉發公號內容併發布至少2條原創朋友圈,“每日發佈一條和醫院有關的朋友圈,內容包括醫院設備、醫院療法、病例、醫患關係、員工風采、醫院環境等。”

  “處罰標準”中則提到,“如發現上班及值班期間做與微信相關事宜者,給予本人處罰5分;未按照標準完成每週加好友工作(少於350)的員工,給予本人處罰2.5分。”6月24日,該院發佈修訂版的《微營銷全員執行標準》,對處罰標準進行了更新,“在6月30日好友未達到4700雙向好友的老員工,給予本人處罰75分”。

  王大海解釋,《標準》中的“一分”相當於20元錢,“醫院員工因為達不到《標準》的要求而被罰錢的情況是普遍現象。”

  王大海在得知自己工資被扣後,先後與財務、院領導進行溝通。記者在王大海提供的一段錄音中聽到,一名該院財務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扣款為微信罰款。另一名工作人員稱,八大科室和院辦的職工都在執行該規定。

  10月18日,該院行政院長李女士接受前街一號記者採訪時表示,2008年邢台第四醫院因虧損引入社會資金,醫院從公立醫院變為股份制非盈利醫院,“改制後,院方有權做自己的宣傳。”據她瞭解,院方未對員工微信的好友數量、發佈內容做硬性規定,“更沒有因此扣員工工資。我們只是要求醫生、護士在微信上發佈正能量內容,例如健康題材等,以免發一些烏七八糟的內容影響醫院的形象。”

  律師:院方扣工資無法律依據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姜健律師稱,本起事件中,如當事人所説內容屬實,醫院強行要求醫務人員在短時間內添加數量驚人的好友,然後發佈醫院相關的推廣宣傳內容,實際承擔的是對醫院的宣傳推廣工作內容,不屬於醫務人員的工作職責範圍。

  現醫院以醫務人員未完成該項宣傳推廣任務為由而扣發員工工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員工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亦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單位補足扣發工資。或者以單位扣發工資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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