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汽車對我們來説已經不只是一輛代步工具,還有更廣泛的用途。而後備箱就是它的一個擴展用途之一。一般車主們當然希望後備箱空間越大能裝越多東西就越好。但其實後備箱也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裝的,就好比這四種物品。
第一種,貴重物品。有許多車主覺得像一些電子產品之類的貴重物品放在車內不方便,於是就放在後備箱了,安全又省空間。殊不知小偷一定也知道這一點,而且已經發生過多起小偷撬開後備箱偷走貴重物品的事件。因此將貴重物品直接扔後備箱無疑是得不償失的。
第二種,易燃易爆物品。這類物品不用説,本來就有明令禁止攜帶,危險性自然不言而喻。要知道現在大多數車都是燃油車,一旦經過顛簸,導致漏油的話可能直接就“車毀人亡”了。並且交警也會對此類物品嚴加檢查,一旦發現必然重罰,最低也得罰2000元。
第三種,貨物。或許有的車主想賺點小錢就用自己的私家車幫別人帶貨,於是就硬往後備箱裏塞,但要知道我國規定私家車是不允許運輸貨物的。一經發現,交警可不會手軟,直接扣分,罰500元。
第四種,超重物品。我們知道車本身是一個平衡性存在的,一旦後備箱重量過重,會導致車身重量嚴重失衡,很容易出現車輛側翻,也是個很大的安全隱患。
以上,這四樣物品如果被交警查到的話最少會處以500元的罰款,而且可能會被扣分。大家都記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