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處置婚內共同財產無罪 原因竟是這樣

  馬蓉處置婚內共同財產無罪,原因竟是這樣。馬蓉處置婚內共同財產無罪,王寶強完蛋了。

  專業律師獨家解讀王寶強離婚案:財產或將均分。

馬蓉處置婚內共同財產無罪 原因竟是這樣

王寶強日前現身法院

  北京時間娛樂訊 王寶強事件目前持續發酵中,而今天,王寶強及前妻馬蓉均已明確了此事即將進入法律訴訟程序,女方表示男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男方則要嚴肅分割財產,昔日恩愛夫妻即將對簿公堂。

  從目前的雙方聲明來看,這段婚姻關係如何結束,王寶強能否奪回財產,女方又是否淨身出户,孩子歸誰,訴訟費用為何兩方差異巨大,針對這些法律問題,我們別信謠言,還是來聽聽專業法律人士的解讀。

  我們就網友關注的熱點法律問題,採訪了尚公律師事務所的楊旭律師,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律師、王小豔律師。以下是他們給北京時間的回應。

  微博發聲明離婚具備法律效力嗎?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王小豔律師這樣分析:聲明中這樣寫道:“現因馬蓉與我經紀人宋喆的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嚴重傷害了婚姻,破壞了家庭,鄭重決定解除我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這個休書一樣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同意離婚,並且雙方就財產分配、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協議離婚,拿着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去辦理手續,如果協議無法達成,就需要到法院提起訴訟。女方出軌可以被認定為雙方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在判決中法官予以考慮。

  處在輿論不利方的馬蓉是否會淨身出户?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王小豔律師:

  首先,什麼是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而一方的婚前財產一般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當然,如果王寶強和馬蓉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問題另有約定的,則依照其約定。

  其次,共同財產如何分配。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所以,即使女方確有出軌行為,淨身出户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只有兩種情況可以實現:一是雙方曾經達成協議,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均歸王寶強所有。二是雙方在離婚時達成協議,雙方的共同財產均歸王寶強所有。

  所以財產分割基本上是以平均分割的原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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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所有?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王小豔律師: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王寶強和馬蓉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後的子女,如果雙方不能就撫養權歸屬問題達成一致,則法院會綜合判斷各種因素,以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作出判決。孩子的意願、雙方的經濟條件等都是需要考慮的內容。

  宋喆是否涉嫌破壞軍婚罪?

  有網友評論:“王寶強是現役軍人,馬蓉若有出軌行為,則宋喆涉嫌破壞軍婚罪。”

  刑法中確實有這一項罪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王小豔律師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宋喆構成該罪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明知王寶強是現役軍人;

  (2)與馬蓉同居或者結婚。

  需要注意,同居與出軌是有區別的。同居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公開或者秘密地共同生活在一起,它以兩性關係為基礎,同時還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經濟關係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關係。

  王寶強根本不是現役軍人,他只是在電視劇《士兵突擊》裏扮演過士兵角色,破換軍婚的説法根本是無稽之談。

  王寶強方起訴聲明中提到“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涉及到刑事問題,怎麼認定?

  尚公律師事務所楊旭律師表示:全球的法律標準都是夫妻一體。也就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都有權利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説在婚姻關係期間,王寶強的妻子是有權對共同財產進行處分,原則上沒有問題,是合法的,不構成犯罪。

  但如果對公司資產進行處分,在我們國家,如果是股份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是存在獨立的法人人格的,如果在公司條件下,如果王寶強妻子發生了私自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行為,公司作為獨立主題,就可以判斷構成刑事問題。

  夫妻公共財產的認定,是有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本身是十分寬泛的。王寶強在婚姻關係存在期間,雙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王寶強支付24萬的訴訟費用,是根據什麼標準收取?

  尚公律師事務所楊旭律師表示:律師收費分為四種,具體是如何聘用,要參考他們的代理協議,按照北京律師協會的正常相關收費標準,1個億的標的,差不多在222萬4千左右的代理費用,而且我們國家對級別管轄有規定,基層法院受理案件標準不得超過1個億,受理他的案件的是朝陽法院,也是不能超過這個標的,但是具體要看他的財產狀況,加上本身北京的房產價值又比較高,可能一套房就上千萬了。

  如果馬蓉將雙方共同財產轉移贈與他人,是否受到法律約束?

  尚公律師事務所楊旭律師表示:因為咱們國家本身不是判定法國家,最高法院經常出指導性案例,曾經出過一個案例,夫妻一方違反忠誠義務,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對他人進行贈與,或者為他人購置財產,在非善意情況下,這種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可以判定為無效,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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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蓉處置婚內共同財產無罪 王寶強完蛋了

  專業律師獨家解讀王寶強離婚案:財產或將均分  

馬蓉處置婚內共同財產無罪 原因竟是這樣

王寶強日前現身法院

  北京時間娛樂訊 王寶強事件目前持續發酵中,而今天,王寶強及前妻馬蓉均已明確了此事即將進入法律訴訟程序,女方表示男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男方則要嚴肅分割財產,昔日恩愛夫妻即將對簿公堂。

  從目前的雙方聲明來看,這段婚姻關係如何結束,王寶強能否奪回財產,女方又是否淨身出户,孩子歸誰,訴訟費用為何兩方差異巨大,針對這些法律問題,我們別信謠言,還是來聽聽專業法律人士的解讀。

  我們就網友關注的熱點法律問題,採訪了尚公律師事務所的楊旭律師,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律師、王小豔律師。以下是他們給北京時間的回應。

  微博發聲明離婚具備法律效力嗎?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王小豔律師這樣分析:聲明中這樣寫道:“現因馬蓉與我經紀人宋喆的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嚴重傷害了婚姻,破壞了家庭,鄭重決定解除我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這個休書一樣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同意離婚,並且雙方就財產分配、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協議離婚,拿着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去辦理手續,如果協議無法達成,就需要到法院提起訴訟。女方出軌可以被認定為雙方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在判決中法官予以考慮。

  處在輿論不利方的馬蓉是否會淨身出户?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呂榮武、王小豔律師:

  首先,什麼是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而一方的婚前財產一般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當然,如果王寶強和馬蓉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問題另有約定的,則依照其約定。

  其次,共同財產如何分配。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所以,即使女方確有出軌行為,淨身出户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只有兩種情況可以實現:一是雙方曾經達成協議,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均歸王寶強所有。二是雙方在離婚時達成協議,雙方的共同財產均歸王寶強所有。

  所以財產分割基本上是以平均分割的原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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