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你們雙手相扣的親密的影子,一種微妙的感情在我心裏漾開,心裏有點酸,但同時也有點甜,祈福未來的日子裏,那個背影依然親密和諧……
愛情就這樣飛走了,但友情是永遠不會飛走的。
“如果我們都喜歡一個東西,比如一種別緻的麪包,你會怎麼辦?”珍歪着頭問我。
“當然是讓給你了,我可不想跟你分享?”我笑着打趣。
是啊,問題是,現在我們遇上的不僅僅是麪包,而是一個人,只是,珍並不知道我和她一樣也喜歡這個人,只是,珍的嘴裏總唸叨這個人的名字,我便知道了珍喜歡這個人,於是,我不再去想這個人……愛情沒了,有一天還會來,友情沒了就真的沒了……
二
珍和我的友情在我看來是彌足珍貴的,我來自偏遠的鄉村,考進縣裏的重點高中算是村裏的尖子生,能進縣重點中學的寥寥無幾,我們村就我一個。
我入學的時候,父親算了又算,但總也湊不齊那高額的學費,於是,父親在院子裏抽悶煙。
我説,爸,要不我不上學了。
母親於是大把大把地抹眼淚,母親説,沒文化太可憐了,你千萬不能有不想上學的念頭,咱村就你一個考上重點,還不讀怎麼對得起鄉親。
母親拿出了壓箱底的陪嫁物,跟父親説,把我們準備蓋房子娶媳婦的那些樹木也賣了給閨女讀書吧。
我是帶着沉甸甸的愛進的重點中學,我的身上穿得是土得掉牙的衣服,我沒有花過一分零花錢,去食堂吃飯的時候,我總是最後一個去,因為我沒錢買菜,我吃的是從家裏帶來的鹹菜,偶爾會用鹽水去蒸米飯就着吃。
班裏就我家最窮,所以,我總是獨來獨往。
不知道珍是怎麼進入我的生活的,不知道珍怎麼會不嫌棄我的寒磣而親近我。
我非常珍視這份友誼,在我的眼裏,珍就是一個完美的人。
我開始幫珍拎水,我是農村出來的,幹過農活,有力氣。
我開始不害怕和同學一起去食堂,因為家裏帶來的母親做的鹹菜珍喜歡吃,其他女生也喜歡吃,我就開始和她們換着吃。
三
我是什麼時候開始寫東西的?我忘記了,總之,我成了學校記者團的一員,後來我的文章就頻頻地在校刊上發表,校刊主編跟我説,你把發表在校刊上的文章拿到外面的雜誌去投稿試試吧,那不算一稿多投的,校刊是我們學校內部的,你試試吧。
我沒想到真的發表了,於是我有了稿費,於是,我終於可以和珍一起去買點零食吃,我還用稿費送給珍一個小手鐲。
不過,我還是那麼節儉,依然穿樸素的衣服,依然吃鹹菜,因為我是帶着沉甸甸的愛在上學。
有了珍的友誼,我開始變得開朗,開始變得喜歡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珍很嬌美,是一個温和的女子,也許是生活在城裏的緣故,珍體育總是很差。我説,運動會和我一起報長跑吧,不要在乎第幾名,重在參與。於是,我天天陪着珍在操場鍛鍊。
看着大汗淋漓的珍,我笑,笑得一臉燦爛。我跟人説珍就滿臉幸福,在我的眼裏,珍是一個很有內涵的女生。
珍帶着我去過縣城的很多地方,小縣城裏到處留下了珍和我一起的腳印,留下了她們美好的笑聲。
夢見珍,我會在夢裏笑出來。珍是唯一一個到過我的家的同學,我不想讓同學看到家裏寒磣的樣子,但珍例外,珍買了很貴重的禮物去看我的母親。
珍沒有説我的家多麼破舊,她説她喜歡我家鄉的山山水水,喜歡大自然裏泉水的叮咚聲,喜歡……我覺得很愧疚,因為我拿不出像樣的禮物送給珍的母親。
四
同學凱是什麼時候闖進珍和我的眼球的?我像一隻刺蝟,和凱為了教室裏學習天地的作文爭吵起來,直爭得面紅耳赤。珍就那樣子温和地看着他們,最後,誰贏誰輸不記得了,只記得,那之後,珍的日記裏開始有了個“他”。
珍説,凱和自己是青梅竹馬,從幼兒園開始就是同學。可是進了高中卻突然不敢親近了。珍的嘴裏開始頻繁地出現凱的名字。每逢節日,珍就會準備一張賀卡,那是準備給凱的,可是,一張也沒有寄出去。
為了珍,我就開始找凱的茬,她覺得凱真是個木頭人,白白浪費了珍那麼多感情。珍和我形影不離,我和凱爭執的時候,珍總是温和地笑。
每次如此!珍沒有脾氣,像一枝靜靜開放的花。
“凱,今天黑板你負責了!”我會像訓一個不懂事的小孩,我才不會像珍一樣寵着凱,輪到他們組值日,我就不留情。
“不對,就是不對!”我不明就理,每次總會和凱為一個題目爭執上大半天。可是,爭執次數多了,我突然發現,自己心裏居然有了凱的位置。
珍和我每次都形影不離,有一次,我進操場的時候,遠遠地從男生宿舍傳來叫聲“凱老婆,凱老婆……”只見凱用手去堵他們的嘴。
我不知道他們叫得是誰,但我想,肯定不會是自己,因為自己穿着那麼土氣,也許他們叫的是珍,只不過他們沒有注意到,珍那天沒有和我一起。
五
一不留神,高中三年就那麼在懵懵懂懂中過去。畢業那天,珍和我在操場聊到天亮,珍説,以後我們就要各奔東西了,真的好留戀這三年生活。
我仰望天上的星星,説,以後我們不知會怎麼樣,還有機會相聚嗎?珍和我就在操場上躺着,感覺有説不完的話。我想跟珍説,謝謝你,這三年如果沒有你,我會一直孤獨地獨來獨往。
可是,感覺那樣的話説出來很蒼白。珍想跟我説,謝謝你,這三年我覺得日子過得很豐富,因為有你,可是,她也覺得這樣説很是彆扭。
她們就那樣子躺着,數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星星真的很多,珍又談起了凱,珍談起凱的時候眼睛裏充滿了柔情,珍希望凱這個時候會在身邊。
我站起來説,我去男生宿舍把他揪下來。珍趕緊拽了我的手,臉色緋紅。
六
沒有想到的是,他們又考進了同一所大學。
珍家裏比較富裕,我家裏卻又一次為我上學的事發起了愁。
我最後選擇到那大學附近打工,大學不上了,選擇自學考試。因為我是自考,所以總會遇上一些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我想到了珍,可有些問題珍也沒辦法解決,於是我只好請教凱。
我和凱在討論問題的時候,還是沒有改掉和他爭執的習慣,珍還是在一邊温和地笑。
我漸漸發現,自己和珍一樣,心裏也有了凱,只是,我放在心裏,沒有跟珍提起,沒有跟任何人提起。
有一天,她們上街去買熱水袋,有一個很漂亮的熱水袋,珍很喜歡,其實我也很喜歡,但只有一個了,我便毫不猶豫地讓給了珍。
像是猛然間,我突然明白,我和珍的友誼比愛情重要!我忍不住把珍喜歡凱的事跟凱説了。凱很激動,我終於釋然,他也喜歡珍!
我想問凱,那次在操場上從男生宿舍裏傳出來的“凱老婆”指得是誰,可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是珍吧,應該是珍,雖然那時珍沒和我一起,但他們叫的一定是珍吧,是的,只有珍配得上凱。
凱終於牽上了珍的手,看珍笑得多麼甜蜜!
珍會在我面前講她和凱的每一件激動的事,講他們第一次牽手,講他們第一次接吻,講凱為了給她打一個電話足足在電話亭等了一個小時……我聽着,笑着,為珍默默祝福着,心裏有點酸,但也有點甜,愛情飛走了,但友情是不會飛走的。
我珍視珍給我那份情誼,在我最寂寞最潦倒的時候給我的那份情誼,沒有任何情感能夠取代!我願意做個旁觀者,看着珍結婚生子、快樂幸福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