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閣社會時事欄目第一時間為您提供全國各地社會新聞,讓您足不出户就能瞭解各地熱點綜合資訊。
劉某自首後在回京的高鐵列車上,我們三個民警看守,但他一直熟睡,到了北京都沒醒。我問他“有這麼困嗎?車上這麼顛”。他卻回答:“這是我10年來,睡得最香的時候。”
2008年12月底,因涉嫌一起地下室出租房強姦案,劉某選擇了逃亡。10年間東躲西藏的生活,讓他失去了未婚妻、無法與家人聯絡、被騙20餘萬不敢報警、疾病纏身不能正常就醫……今年9月13日,在經過與民警兩個月的電話溝通後,劉某選擇投案自首。
近10年不敢使用身份證的劉某,現在已經無法搭乘高鐵,辦案民警親自到劉某所在地攜其歸案。新京報記者獲悉,目前,劉某已被東城警方刑事拘留。
▲嫌疑人劉某逃亡十年,已經不記得身份證號碼的他無法搭乘高鐵,辦案民警前往信陽將他帶回北京。 警方供圖
北新橋強姦案 嫌疑人“消失”近10年
2008年12月底,北京東城區北新橋地區,有名女子報案稱,她在某居民樓的地下室出租房內遭一男子強姦。
警方接到報案後,通過走訪以及調查取證,基本鎖定一劉姓男子為嫌疑人。
時年二十五六歲的劉某,在北新橋附近的一家歌廳內打工。案發後,他曾經跑回歌廳,告訴同事自己“犯了事”,然後匆匆逃離,不知所蹤。
2009年1月,警方將劉某列為在逃嫌疑人進行追逃。其後的幾年間,警方也開展過多次清網行動,但劉某始終下落不明,警方表示,劉某十年間從不坐飛機、火車,也從沒回過老家。
逃亡十年被騙20萬元不敢報警
2017年,北新橋派出所社區民警梁益明通過走訪,從一名住在社區裏的居民那裏得知,有一名疑似劉某的男子和該居民有過聯絡。梁益明和同事通過調查、取證,最終確定,逃亡近10年的劉某“出現了”。
通過該居民,梁益明開始了對劉某的思想工作:從今年6月到8月,梁益明和劉某通過多次電話,一邊聊天,一邊説服劉某投案。
劉某告訴梁益明,10年的時間裏,自己先是在河南駐馬店、焦作等地流竄打短工,後到浙江杭州,在西湖邊上靠出租自行車維生。
期間,劉某從不敢坐火車飛機,即便是搭乘長途大巴,也只選擇夜間。平日裏,他沒有自己租住的房子,多是夜宿在網吧,或者蹭住朋友家中。“但只要周圍人知道自己揹負的案子,他就會立馬離開。”
劉某説,自己打工幾年時間掙了20多萬元,最後全部被人騙走,因為負案在身,所以不敢報警求助。“我一直想了結這起案子,於是急病亂投醫,四處找人打點,幾萬幾萬的給,最後這些錢都打水漂了。”
心情焦慮、生活壓力大、晝伏夜出……這些原因讓劉某患上了膽囊炎、腎炎等疾病。病得實在難受,劉某就用假身份證、假名字去醫院看病,但他沒有醫療保險,也沒錢做手術。劉某説,他在逃的後幾年時間,基本都是在治病,最後的積蓄也所剩無幾。
事實上,2008年案發當時,劉某已經有了未婚妻,雙方準備在年後結婚。2009年,因為知道了劉某的案件,未婚妻家長不再同意兩人交往,終至兩人分手。
劉某向梁益明訴説了心中悔恨:他聽説,自己兒時的夥伴這10年來都混得不錯,有的做生意都成了富翁,只有他自己過着貧病交加的生活,連父母都不敢相見。“從26歲到36歲,我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就這麼沒了。”
民警兩個月勸説疑犯歸案自首
在梁警官的勸導下,劉某開始動搖,但又稍顯猶豫,在逃跑的近10年間,劉某常上網去搜索自己涉嫌的罪名,認為自己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內心顧慮極大。
“我現在30多了,把我抓回去判個10年,出來歲數更大沒法生活。”劉某對梁警官説出自己的擔憂。
梁益明反覆開導劉某要相信法律,不能再心存僥倖,並諮詢了公安法制部門和律師,向劉某説明,投案自首可以寬大處理的規定。此外,梁警官還通過劉某的父母和姐姐對其進行側面説服。
劉某和梁警官説,自己想去投案自首,但因為沒身份證,不能坐車到北京。梁警官和上級領導彙報後,決定親自到河南信陽去接劉某。
9月13日,按照和劉某的約定,梁益明警官和北新橋派出所的李寶成副所長、蘇小明警官等一行人來到河南信陽,在一家酒店內接到了劉某。目前,劉某已被東城警方刑事拘留。
對話
“逃亡10年,他説歸案後睡得最香”
劉某歸案後,重案組與辦案民警梁益明進行了對話,聽他講述如何規勸一個在逃10年的嫌疑人歸案。
記者:剛開始知道在逃劉某這個事,你是怎麼想的?
梁益明:剛開始聯繫時沒想太多,對方身份、身份證號、年齡都不知道,只有一個諧音的名字。後來搜到確實有這個在逃人員,對方還一直聯繫法律人士諮詢,我感覺這個事有點希望。
記者:你覺得在電話勸説過程中,是什麼原因讓他最終決定自首?
梁益明:我也想過這個問題。首先,劉某的顧慮是,“跑了10年,再關個八年,怎麼給父母養老送終?”我告訴他,就算不抓你,你就這麼一直惶惶不可終日?民警會退休,但追逃卻一直在。
二來是劉某對這個案子本身的顧慮,他説了幾點辯解,我拿着卷宗看了幾遍給他分析,告訴他所有的辯解,都可以對法院説,法官會給你陳述的機會,不會把你抓回來就直接判刑。
最後是他一直在問,自己投案自首能判多少年。我告訴他警方不可能給他許諾,但我們會提交一份自首材料,對案件判決肯定有利。
記者:在勸説劉某到自首的過程中,什麼事情讓你印象最為深刻?
梁益明:見到的第一面,也是投案自首那天,不同於照片上圓潤的臉,劉某整個人很消瘦。我詢問劉某的身份證號,他竟然不記得了,因為近10年沒用過身份證。
再就是劉某自首後在回京的高鐵列車上,我們三個民警看守,但他一直熟睡,到了北京都沒醒。我問他“有這麼困嗎?車上這麼顛”。他卻回答:“這是我10年來,睡得最香的時候。”
之前他的經歷也很曲折,但大多是聽人轉述,這兩個畫面是我所見,不禁唏噓。
記者:對於劉某自己來説,他一直以來是否都有投案自首的打算。
梁益明:在逃10年,他一直對家裏抱着愧疚之情。他是家中獨子,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他想有天能正大光明地回家,為父母養老送終。
在投案自首前,他獲得許可與多年未見的父母通話,這讓他下定決心:“作為家裏唯一的兒子,父母的年紀越來越大,我沒法照顧他們,自己快40歲了也不敢結婚生子,這種日子我也過夠了。不管是判我5年還是10年,最起碼能有個頭。”
這麼多年,他也累了,不想再跑了,他剛開始找我時,説自己每天都在百度法條,也一直在諮詢法律人士,希望給自己一個解決的建議。
記者:這個案子中你有過很受感觸的時候嗎?
梁益明:他有個女友,倆人到了結婚論嫁的地步,但他因為逃亡又不能領證。在準備投案自首後,劉某和女友坦白,女友也支持他自首,告訴他説,“你去吧,兩年三年我都等你。”
記者:嚴格來説,這件案子應該是你職責之外的,為什麼要堅持勸解?
梁益明:因為作為一個民警,這件案子知道是機緣巧合,但既然知道了,我就要追到底。
責任編輯:馬驍瀟
本文來源於新聞閣:轉載請保留鏈接,不保留本文鏈接視為侵權,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