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被丈夫騙百萬,網友:背後真相是這樣驚呆了。上海靜安區一名女子婚後被丈夫騙走百萬,她在領結婚證時是帶病登記結婚,當時是用指紋代替簽名。如今,女子欲上訴要求撤銷登記卻犯了難,法院兩次審理都駁回她的請求。
許燕(化名)為大專學歷,她在事業上小有成就,共經營兩家公司。唯一遺憾的是,許燕離異後一直單身,身邊沒有關心自己的伴侶。
2013年7月,許燕通過網絡認識了男網友王敏(化名),對方也曾離過婚,隨後二人很快談起了戀愛。許燕一直喜歡王敏的甜言蜜語,雖然王敏一直沒有正當職業,但許燕卻在戀愛期間承擔了他全部吃用開銷。
2014年,許燕開始出現頭暈、嗜睡現象,就醫後病情一直未見好轉,先後還發生兩次駕車追尾交通事故。
2015年2月,許燕漸漸出現了走路不穩症狀,導致生活自理困難。同年4月9月,許燕在家中摔倒致半身不遂,不能正常行走。
2015年4月16日,王敏用輪椅推許燕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當天在婚姻登記中心發放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及《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簽名一欄中,許燕本人並未簽名,出現的是她的指紋。
僅僅在登記結婚2個月後,許燕已不願意再接受王敏這個丈夫。原來,許燕婚後一個月病情有所好轉,她發現丈夫王敏看中的是她的錢而不是她的人,短短一個多月內將她近百萬財產騙走揮霍。
許燕介紹,當時她因患疾病在醫院接受治療,已失去辨認自己行為的能力,不記得4月16日那天發生何事,與王敏去登記結婚也並非其個人意願。
許燕表示,自己完全具有簽字能力,但結婚登記員用她指紋代替簽名,違反了《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她認為自己與王敏的登記行為應被視為無效。
因為患病後被騙取百萬財產,2015年7月13日,許燕狀告靜安區民政局,要求撤銷她與王敏結婚登記行政行為。
法院查明,在2015年4月14日,許燕因行走時摔倒,之後出現了行走不穩、右側肢體無力等症狀至上海某三甲醫院治療,檢查時許燕意識清楚。婚姻登記中心稱,許燕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在登記時,她是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也未能提供她前往婚姻登記中心登記結婚時,是受到了王敏脅迫而前往辦理結婚登記的證據。
法院認為,在法律、法規等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通常指紋和簽名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審、二審中遂判決駁回許燕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