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支持京滬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確保不用來炒

  9月21日電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近日,住建部印發《關於支持北京市、上海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意見》。《意見》要求要制定共有產權住房具體管理辦法,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機制,包括配售定價、產權劃分、使用管理、產權轉讓等規則,確保共有產權住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明確相關主體使用、維護等方面權利義務。

住建部支持京滬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確保不用來炒

  資料圖:購房者在北京亦莊某樓盤進行買房或諮詢。

  《意見》介紹,目前,北京市、上海市積極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北京市制定《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未來五年供應25萬套共有產權住房的目標,着力滿足城鎮户籍無房家庭及符合條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上海市截至2016年底已供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8.9萬套,並明確了下一步發展目標,着力改善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

  《意見》指出,發展共有產權住房,是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通過推進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問題。

  《意見》要求,堅持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推動作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滿足基本住房需求。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羣體供應,優先供應無房家庭,具體供應對象範圍由兩市人民政府確定。

  《意見》要求要制定共有產權住房具體管理辦法,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機制,包括配售定價、產權劃分、使用管理、產權轉讓等規則,確保共有產權住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同時,要明確相關主體在共有產權住房使用、維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意見》提出,要明確由國有機構代表政府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並承擔與承購人簽訂配售合同、日常使用管理、回購及再上市交易等事項。確保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並落實好現有的財政、金融、税費等優惠政策。共有產權住房應以中小套型為主,要優化規劃佈局、設施配套和户型設計,抓好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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