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公安 通報:施暴男子因7歲女兒偷偷帶3歲的弟弟出去玩,後在某超市找到,對其進行毆打。孩子現由其母親看護,男子被處行政拘留14日。
特約記者魏立武、李悦郡6月4日,某單位公職人員無視交通法規,公然駕駛報廢車招搖過市,在交警依法查處時,他非但不配合民警執法,反而瘋狂施暴,將一名執勤輔警打傷。城關公安分局渭源路派出所快速出擊,將囂張男子以故意傷害他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當日上午11時27分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民警通過緝查布控系統在定西南路至天水南路十字一帶進行視頻巡查時,忽然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甘A**811的白色寶來轎車達到報廢標準、逾期未檢驗,正從天水路由南向北行駛,遂指令東崗交警大隊進行攔截。
幾分鐘後,正在盤旋路十字執勤的女輔警黨某發現嫌疑車輛,遂採取果斷措施將該車攔停,並例行檢查駕駛人的駕照等相關證件。豈料,駕車男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隻字不提,反而強詞奪理,情緒十分激動。他用雙肘猛烈撞擊執勤人員黨某的臉部,硬從她手中搶走了證件,並在同車乘坐男子的協助下駕車逃離了現場。受傷輔警黨某後被增援警力送進省人民醫院檢查治療。
案件發生後,省公安廳副廳長、市公安局局長、市交通秩序大整治指揮部副總指揮肖春當即作出批示,要求城關分局堅決、嚴肅依法查處,對不法之徒予以嚴懲,市局督察部門積極開展民警維權工作,抓住典型案例,進行媒體曝光。
當天上午11時45分許,在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指令下,東崗交警大隊民警全力追擊,設卡布控,將不法惡徒從南濱河路平沙落雁附近攔截抓獲,並移送城關分局渭源路派出所審查。
經查,作惡男子叫李某,現年35歲,系某單位公職人員,同車男子是其父親。現派出所在查清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將李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對其父親給予治安罰款200元。
當天下午3時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辦公室主任梁益中代表市局黨委,前往醫院看望慰問受傷輔警,要求市局督察部門全力做好民警維權工作。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夏萍28”:
這個公職人員的素質太差了。
(2017-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