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警察被舉報 評選結果經不住時間考驗
12月4日,雲南當地論壇有實名舉報帖稱,雲南昭通綏江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禎鴻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後被其帶到單位宿舍發生了性關係,並曬出一張雙方的“豔照”和一張苟某簽名的50萬元“借條”。綏江縣紀委一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已成立調查組,當事人停職調查。
最美警察被舉報 評選結果經不住時間考驗
令人注意的是,這名涉事警察曾經在在市委宣傳部、政法委、精神文明辦公室、公安局聯合舉辦的“最美警察”評選中,作為“紮根山區、長期奮戰在基層一線的普通民警”,入選十名“最美警察”,這不禁讓我們啼笑皆非。
一個“問題警察”何以成了“最美警察”?換句話説,這位“問題警察”是如何潛伏到“最美警察”羣體中的。民間有句老話叫: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最美警察”評選原本是件好事,我們不能讓一個問題分子把“最美警察”污名化。
顯然,該事件折射出“最美警察”評選機制存在漏洞,在“最美警察”的評選中,究竟誰是評委?這樣一個存在嚴重作風問題的警察,必定在當地羣眾中風評不好,然而,各部門、各單位、各系統在開展評選活動的時候,最終誰能當選,百姓説了不算,領導説了才算,這就忽略了民意的作用,往往一個評選活動,都會有“十大”、“十佳”這樣的説法,都是一個整數,就如各地規劃的民生工程來説,也都是整數,這其實是為了好聽而要的形式主義。
問題警察之所以能變身“最美警察”,就是因為其推舉和評選過程存在諸多的不合理成分,不但缺乏公信力,也造成公眾對評選結果良莠不齊的感覺。這種所謂的榮譽,被貼心的當地羣眾沒有參與或被有目的的指導參與,這本身就缺乏基本的公信力,結果當醜聞敗露,這些所謂的榮譽反而成了當地政府的尷尬,實在是得不償失。羣眾的“貼心所長”被人舉報玩弄女性,在此,筆者不否認他在崗位上所作出的貢獻,但就他暗地的醜惡行為是對“最美警察”稱號的玷污。也説明主管單位在評選活動中還得擦亮眼睛,健全評選機制,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