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不滿女員工跳槽,拘禁強姦。同行是冤家,很多同行都有很激烈的競爭,一家會所老闆從顧客口中偶然得知,會所的一名女員工離職後,去了同行的會所,老闆不滿女員工跳槽,拘禁強姦這位女子。目前,日前,倉山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與強姦罪批捕了林某。
阿金今年30歲,霞浦人。今年7月11日中午,39歲的林某來到阿金上班的養生會所,將她帶上轎車,隨後,林某駕車將阿金帶到鼓嶺,停車之後用拳頭毆打阿金,毆打斷斷續續進行了一個多小時,致使阿金身體多處受傷。
當晚9時許,林某將阿金帶至永泰大洋遊洋水庫附近的一家賓館客房內。當天晚上,林某用言語威脅和毆打的手段,在阿金身體虛弱、無力反抗的情況下強行和阿金髮生性關係。
次日下午6時許,林某將阿金從永泰帶回福州,在晉安區遠洋路口將阿金放下車。阿金報警之後,林某被警方抓獲。據介紹,阿金被林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31個小時左右,被打成輕微傷。
據檢方介紹,林某在福州也經營一家養生會所,阿金此前在該會所上班,深得林某賞識。隨後,阿金離職到現在就職的會所,林某無意中從顧客口中得知此事,心中不滿,於是找阿金報復。
所謂“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事”,女子阿金為了自己前途着想到另外一間會所裏上班,這本身就不存在過錯,然而老闆卻不滿女員工跳槽,將其拘禁強姦,事實證明李某不是一個好老闆,相反還是一個無恥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