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摩托車撞人後扔下200元離開 涉嫌逃逸被抓

由 顓孫佳悦 發佈於 綜合

   據報道,廣西柳州市的一名男子駕駛一輛三輪摩托車,在撞人後竟然扔下了200元就離開了。近日,這名男子因為涉嫌肇事逃逸而被警方抓獲。在現實生活中,如果不巧碰到了有人肇事逃逸事件,應該要怎麼辦呢?


傷者在醫院接受治療

  廣西三輪車司機撞人後扔200元離去

  廣西柳州市警方29日通報,該市一男子駕駛三輪摩托車撞人後,扔下200元離開現場,其涉嫌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被抓。

  據民警介紹,7月22日21時20許,柳州市柳長路與北外環路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市民唐先生走斑馬線過馬路時,被一輛無牌三輪摩托車撞倒,三輪車駕駛人停下來查看唐先生傷情後,扔下200元后駕車離開現場。

  事故後,唐先生被送到柳鋼醫院接受治療,其表示已經不記得事故發生經過。經醫院診斷,事故造成其右尺骨骨折,輕型顱腦閉合性損傷,腦震盪、頭面軟組織挫裂傷等,暫無生命危險。

  隨後,民警對三輪車出行路線追查,發現肇事嫌疑人三輪車出現在沙塘鎮郭村路附近。通過進一步盤查,民警確定了嫌疑人特徵為一位中老年男性,肇事車輛為一輛未懸掛車牌的紅色三輪摩托車。7月28日上午,民警在沙塘新街將嫌疑人抓獲。

  經查,嫌疑人韋某,男,61歲。當天他正載着4名乘客往沙塘方向行駛,至事故發生路口撞倒唐先生。隨後,其準備打120急救,但唐先生表示沒事,韋某便掏出200元扔在地上離去。之後幾天,韋某躲在家裏不敢出來。

  民警表示,韋某涉嫌三項違法行為,即駕駛無牌機動車上路行駛,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肇事的紅色三輪摩托車已被暫扣,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遇到對方肇事逃逸該怎麼辦?

  因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與當事人見過面、接觸過,所以遇到對方逃逸,當事人應當可以、併力求記住對方車輛及對方的以下幾種特徵並及時報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為藍色,大客車為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後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徵。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徵。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