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收鉅款證據 釋永信情婦劉立明照片曝光 釋延魯首次提供了有釋永信名字的銀行交易憑證,稱他向自己索取財物高達700餘萬。另有兩名釋永信的貼身侍者加入舉報,稱釋永信吃肉喝酒玩女人…
釋永信收鉅款證據
釋永信被曝收受鉅款憑據
8月8日,釋永信徒弟,曾為少林寺四大金剛之一的武僧總教頭釋延魯,與少林寺原僧人和員工等人,一同來到北京,準備向國家有關部門遞交材料,實名舉報釋永信“十宗罪”。這是自神秘舉報人“釋正義”出現以來,釋永信面臨的最為正式的一次舉報。
成都商報記者瞭解到,目前包括釋延魯在內的進京舉報團已從五人增加到七人,其中更有釋永信貼身侍者。舉報團稱已把最新材料上交至中國佛教協會和國家宗教事務局,這幾日還在向其他有關部門陸續遞送。
舉報團還向成都商報記者首次提供了有釋永信名字的銀行交易憑證等證據,釋延魯稱釋永信向他個人索取財物就高達700餘萬。
首爆釋永信索取財物憑據
此前,釋正義爆出2004年釋永信和情婦劉立明因一起經濟糾紛鬧翻之事,起因是一批佛像的貨款結算。釋延魯聲稱,他全程參與了這場糾紛,釋永信向鄭州市公安局報案,稱劉立明敲詐,警方隨後開展了調查。“後來劉立明向公安機關提供了有關她和釋永信發生性關係的證據。”釋延魯説,之後,釋永信答應賠付劉立明300萬元,其中200萬是釋永信向他索要的。
釋永信情婦劉立明照片曝光
釋永信情婦劉立明“筆錄”女子稱發生關係“一二十次”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
“釋正義”昨日發給華商報記者的“釋永信通姦細節的最新詳實證據”包括兩份“公安筆錄”的照片,照片顯示,釋永信和一名叫劉立明的女子分別於2004年5月29日、6月2日接受過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詢問和訊問。
根據釋永信的“詢問筆錄”,釋永信要向警方反映“劉立明敲詐我的事情”。釋永信稱,2000年或2001年,他經弟子介紹認識了劉立明,“劉立明給了少林寺3萬或5萬的捐款,要求在深圳開辦少林寺深圳辦事處,我就授給劉立明在深圳辦理與少林寺有關的推廣佛教文化的權利”。
劉立明的“訊問筆錄”則稱,她於2000年和釋永信談過與佛像模具相關的事宜,隨後兩人在鄭州裕達國貿酒店發生了第一次性關係。之後,兩人又在香港、深圳、鄭州和登封等地發生過“一二十次”性關係,其中一次導致她懷孕,“兩個月時做掉了”。劉立明還稱,為防止釋永信不認賬,她保留過釋永信的一條褲子和精液。
劉立明回答警方訊問時還表示,她曾給釋永信錄音,釋永信在錄音裏答應把空相寺建達摩陵捐款餘下的400萬要過來給她。此外,釋永信身邊的人曾打電話威脅要讓她“死得很舒服”。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釋正義”發來的釋永信“筆錄”並不完整,只有第一頁,且無釋永信的簽名。而劉立明的筆錄共六頁,每一頁都有其簽名和手印。
此前,“釋正義”發帖舉報時曾曝過釋永信和劉立明間的糾紛,稱2004年初,劉給少林寺供應一批佛像,價值600萬元,釋永信“百般刁難不予付款”,劉在釋永信北京開會期間去要錢,鬧不愉快而翻臉。2004年5月,劉讓親哥哥帶幾個人前往登封少林寺要錢,被釋永信向鄭州市公安局報案控告劉敲詐。“最後雙方達成協議,釋永信賠償劉某某300萬元,釋永信主動撤案,此事不了了之。”
求證“筆錄”真偽仍難以判斷
昨天下午,華商報記者致電鄭州市公安局犯罪偵查局(即原刑偵支隊,去年更名)詢問筆錄真偽,工作人員稱時間久遠,對此事並不清楚,也不瞭解筆錄中出現的幾名偵查員情況。鄭州市公安局宣傳科工作人員也稱,因對此事不清楚,無法回應。
“釋正義”出示的“筆錄”中,負責詢問釋永信的偵查員為丁配傑、劉華玉。華商報記者查閲公開報道發現,丁配傑曾為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隊長,現為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局長;劉華玉曾任刑偵支隊四大隊副大隊長。昨日,華商報記者多次致電丁配傑辦公室,電話無人接聽。該分局分管宣傳的王姓副大隊長表示,對局長此前在刑偵支隊的辦案經歷不瞭解。
此外,“筆錄”中,劉立明曾提到,最後一次與釋永信過夜後把對方的精液留了下來,交給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的一位王姓醫生朋友保存。昨日,華商報記者致電該醫院,證實確有一位同名醫生,但記者多次致電其科室,電話無人接聽。該醫院一位工作人員稱,該同名的王姓醫生週末休息,週一會接診。
華商報記者昨日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系統並未找到有關少林寺深圳辦事處的相關信息,不過多個商務廣告網站有“中國嵩山少林寺表演團深圳辦事處”的介紹,華商報記者致電負責人劉先生,他表示廣告信息是自己早年隨意發佈的,其實與少林寺並無關係,“生意最後也沒做起來”,他稱自己不認識劉立明。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
根據目前信息,該“筆錄”真偽仍難以判斷。
公開『通姦筆錄』違法嗎?
昨日,舉報人“釋正義”公開“關於釋永信通姦事件的公安筆錄”。拋開舉報的內容不説,舉報者公佈公安筆錄是否合適呢?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毛立新表示,如果筆錄是真的,公開則涉嫌違法。他説,刑偵部門做的筆錄,不能公開。“一是偵查階段獲得的證據材料,屬於國家秘密;二是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即使開庭也要不公開審理,開庭前更不能對外發布。”
毛立新指出,刑偵部門做的筆錄流傳出來,公安內部人員涉嫌泄密,公安內部人員可能面臨違紀處罰。傳播者則涉及侵犯他人隱私。如果明知筆錄虛假而傳播,則涉嫌誹謗。
“釋正義”公佈公安詢問筆錄,能起到舉報的效力嗎?毛立新認為,拋開“釋正義”公佈的筆錄是否程序合法的疑點,除非事實本身有疑問,不能成立,“如果筆錄能證明釋永信與他人通姦,是有可能起到舉報效果的。”
但律師董俊敏不這麼認為。他説,“按照證據規則,證據必須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此‘三性’為必備要件,缺一不可。只有在‘釋正義’先能證明他拿出的筆錄是合法取得的,才可以當作證據材料。”
釋延魯稱,除此之外釋永信還多次向他索取財物。其中一次是2006年9月11日,釋永信讓司機龐超找他買輛奔馳商務車做接待,於是他在河南華星汽車貿易有限 公司購買了一輛19萬的奔馳。後來又讓龐超拿着購車發票,由他簽字後向寺院財務報銷,但報銷款並沒有還給釋延魯,而是據為己有。“釋永信不但白得了一輛車,還侵吞寺院資金19萬。”
成都商報記者看到,2006年9月11日一份中國農業銀行電匯憑證上,釋延魯所在的嵩山少林武僧團向河南華星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支付了22萬元。14日對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退回3萬。
釋延魯稱,釋永信利用寺院的招生辦公室多次向他索要財物,釋延魯向成都商報記者提供了憑證。釋延魯稱,2010年2月初和2012年1月,釋永信借使用少林寺房屋為由,要求自己給錢。釋延魯分兩次向釋永信的個人賬户各支付了100萬。2012年底,釋永信再度要求他支付200萬元,釋延魯拒絕支付。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
而釋延魯提供的證據中,確實有一張2010年2月9日釋永信的銀行轉賬開卡憑條,金額是100萬元。同一天,釋延魯有一張100萬元有“貸”款字樣的銀行票據。
2012年1月20日,一個叫陳永的人通過中國農業銀行,向釋永信的賬户轉入99萬元。26日還有一張一萬元“領據”,標註為少林寺租金。另外釋延魯還有一張80萬的借據,借款人是胡居明。釋延魯稱該人是釋永信表弟,在寺院做財務工作。
兩名貼身侍者加入舉報 稱釋永信吃肉喝酒玩女人
此前五位舉報者都聲稱在少林寺內生活、工作多年,新增兩人也不例外。
釋延勤自稱1999年在少林寺剃度出家,成為少林常駐僧,2003年被推薦為釋永信侍者,負責貼身照顧日常生活。釋延勤稱,自己一直都是做素齋素食。結 果有一次給釋永信送餐,發現桌上有一盤紅燒肉,還倒上了酒,“當時就驚呆了”。他稱,釋永信以前的侍者釋延江當着釋永信的面對他説:“師弟,不能老給師傅 吃這些素的,要常出去買些肉給師傅補補。”釋永信雖然説“以後可不能買了”,卻還是把肉吃了,酒也喝了。“有些師兄弟修行淺,偷偷跑出去吃肉我也見過,但釋永信這樣的當家大和尚也吃肉喝酒,我很難理解。”
釋延勤還稱看到過釋永信和釋延潔的不正當關係。他説在幫釋永信整理住處時,經常看到釋永梅法師的徒弟釋延潔給釋永信做飯。他開始以為是師伯派來照顧方丈的,後來又多次親眼見到她和釋永信一起從卧室出來。
釋延勤稱,自己看到這些後非常迷茫,一度離開過少林寺。後來在福建做了典座之後,2009年被釋永信召回。在少林寺任僧值的他,有四個多月的時間負責少林寺門票複查。
釋延勤稱,這期間他又發現了門票管理漏洞,得罪了一大批倒票牟利的人,被誣告貪污門票款。被拘禁在西院小屋內30小時,“罰跪,不讓吃飯”,最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被趕出少林寺。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
而另一位侍者釋永持,是釋永信的安徽老鄉,自稱在多起釋永信與當地村民和寺內僧人的糾紛中,竭力保護他。但最後因釋永信的司機龐超想承包寺廟裏燒高香的營生,他沒同意,被釋永信趕走了。“我負責燒高香兩年多,每年收入都交給了釋永信,共1000多萬元。”
昨日中午,曾擔任少林寺武僧總教頭的舉報者釋延魯,傳言已被警方帶走調查。少林寺官方曾稱,釋延魯因還俗並結婚生子而被少林寺從常駐名單中除名。而舉報團代表向成都商報記者否認了這個説法,稱一小時前他們還在一起,並確定釋延魯此刻仍在北京,安然(微博)無恙。“沒有警方接觸過我們,相關部門也還沒有回應。”而有記者也稱在昨天下午親眼見過釋延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