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用衣架打孩子 真相究竟是什麼?

  老師用衣架打孩子,真相究竟是什麼?前兩天,南京秦淮警方接到報警稱,今年5歲半的孩子從幼兒園放學回來悶不吭聲,身上多處瘀青。而“幼兒園”得到的解釋是孩子自己摔的。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這家“幼兒園”根本沒有辦學資質,只是一個培訓機構,而孩子的傷根本不是摔傷的而是老師打的,最終打人的老師被警方行政拘留13日,而經過警方調解,“幼兒園”方面也賠償了當事人5萬元。

  斌斌(化名)媽媽是高淳人,和丈夫離婚後獨自帶着孩子在市裏上班,因為平日裏上班很忙,沒有空帶孩子,不得已的情況下高女士找到一個“幼兒園”將孩子寄宿在裏面。

  8月9日,難得休息的斌斌媽媽趕到孩子所在的匯景家園附近的“幼兒園”接孩子,但是一見到兒子斌斌媽媽就發現孩子的胳膊不太對,竟然上面有淤青。斌斌媽媽平日裏對孩子都捨不得動一下,現在居然發現孩子有傷非常生氣,要找園長討要説法。

  但是園長在外出差,一時也不清楚情況,讓斌斌媽媽先把孩子帶回去,第二天在給斌斌媽媽回電話。斌斌媽媽當天晚上就把兒子斌斌帶回了家,到家裏脱下孩子衣服後,斌斌媽媽震驚了,不僅是胳膊上,斌斌的肩膀、背部有大塊的淤青。

  就在當天夜裏,園長給斌斌媽媽打來電話,告訴她孩子的傷是自己摔的,可斌斌媽媽怎麼看都覺得不像。詢問兒子到底是怎麼回事,斌斌卻不回答問多了孩子只説自己害怕,對於身上的傷怎麼來的,他還是説自己摔的。因為已經是夜裏,附近醫院基本上關門,斌斌媽媽只好等第二天一早到附近的醫院給兒子看傷。

  斌斌到醫院後醫生對斌斌媽媽説,孩子不是這麼教育的,怎麼能下這麼重的手打孩子,在斌斌媽媽的詢問下,醫生很肯定的説這不可能是摔傷,就是人打的傷痕,看傷的樣子估計打的有2、3天了。

  兒子好好的在學校居然被打,斌斌媽媽不能接受,再次聯繫學校無果後,斌斌媽媽選擇了報警。將孩子帶到派出所後,民警現場看了孩子的傷,民警也很快發現了疑點。

  既然“幼兒園”説孩子是摔傷的,但警方通過檢查只發現了孩子的上半身有傷,下半身最重要的膝蓋腿等部位並沒有摔傷的跡象這與常理不符。同時斌斌媽媽指着傷痕對民警説,她看了一天終於知道這是什麼東西造成的傷,傷的痕跡與家裏晾衣架樣子基本上一致,説完還拿了一個晾衣架和傷痕比劃了一下,果然一模一樣。

  民警現場和斌斌進行談話,並對其進行了心裏疏導,最後孩子在民警的面前終於説出,自己是被學校一個叫興興的老師給打了,老師警告自己不要説出去這件事,否則下次還要受到更嚴厲的懲罰,所以斌斌一直非常恐懼,不敢將事情告訴家長,聽到這裏斌斌媽媽心疼的直流眼淚。

  隨後民警來到匯景家園附近對該“幼兒園”進行了調查,雖然斌斌媽媽口中這是幼兒園,但民警發現這個只是一個培訓機構,工商執照上清楚的寫明瞭它的營業範圍。這家培訓機構聲稱採用與普通幼兒園一樣的教學機制,同時還提供全天的托兒服務,但經過民警調查,學校裏很多所謂的老師根本就沒有教師資格證。

  隨後,民警將涉事的興興老師帶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內興興老師交代了自己對斌斌進行了體罰的行為。她解釋自己教孩子數學,因為斌斌總是學不會,她非常生氣加上這幾天自己的感情出現的了問題,所以一氣之下拿起衣架子就體罰了斌斌。

  民警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這位興興老師非常年輕,今年才18歲是這家“幼兒園”園長的親戚,同樣她也沒有考取教師資格證,但是她還是一樣在這家培訓擔任老師。

  最終警方為斌斌驗了傷,發現斌斌的傷雖然看起來比較嚴重,但是隻是輕微的皮外傷,根據刑法關於故意傷害罪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犯罪。 因為興興老師毆打的是未成年人。根據《治安處罰法》相關條文,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罰金。最終警方對興興老師處以13日拘留並處500元罰金。而該教育機構負責人和斌斌媽媽經過派出所調解,也一次性支付了5萬元的損失費。同時警方也通知了相關負責部門,對該培訓機構進行整改。

  警方提醒,將孩子送往私人性質的辦學機構一定要對學校的資質進行考察,同時注意學校聘用人員是否嚴格,是否具有相關教學資格。特別是孩子還小的家長,將孩子進行全託式的教育更要注意這些環節。孩子送往這些辦學機構後,也不是一送了事,最好能定期去學校看完孩子,對孩子受到的教育,起居住宿的環境和學校的管理是否科學進行觀察。此次斌斌的事就是給各位忙碌的家長敲個警鐘,希望家長們多多留心,防止這樣的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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