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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夫子説過的“有教無類”,敵不過一張被毀容的臉。
這兩天,一則毀容幼童無法上幼兒園的視頻,觸動了很多人的心。
浙江温州,因煤氣爆炸燬容的4歲男童貝貝,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卻被各家幼兒園拒之門外。無奈之下,父親專門寫了一封信,希望有幼兒園能接收貝貝。
“你再不走,我就報警了。你解釋再多都沒用。”視頻中,某幼兒園的老師一再驅趕貝貝和父親。為此,幼兒園方面給出的解釋是:“我們作為教育方,肯定要尊重每個家長和孩子的意思。他(貝貝)身上這個樣子,孩子看到會怕的。”
沒法上學的貝貝,只能一再地嘀咕着:“爸爸,我想上學。”他的入園之路,還在繼續……
面對幼兒園的解釋,輿論大多表示不認可。
網友“莆田”説:“孩子會覺得害怕是正常的。可這不就是教育的責任嗎?” 網友“白楊1541”也説:“教育不是選美,不能以貌取人!”
雖然幼兒園説“孩子看到貝貝會怕”,但也許事實上,孩子並沒有想象中這麼脆弱,説白了,還是家長心裏的“魔鬼”在作祟。
網友“吃貨mika”覺得:“只要老師和家長給於適當的引導,孩子們又怎麼會害怕?怎麼不會接受呢?孩子們的拒絕,都是來源於大人的言行。”網友“胖子是你”也説:“小孩子其實對這種都是半懂不懂,他們怕不怕,其實取決於大人的態度。”
“這不是歧視是什麼?”網友“浩小爺的DADA”質問幼兒園:“僅僅因為他的容貌,就剝奪了他受教育的資格嗎?他以後應該如何生活下去?躲深山裏?”
不少網友認為,這種披着“尊重他人”外衣的“歧視”,反映出的,是教育者的自私。
就如網友“部囝訥2014”所言:“很多家長和幼兒園老師心理不成熟。教育太自我,缺乏對社會及他人的理解和寬容,心理上的醜陋,比面容醜陋更可怕。”
幼兒園拒絕貝貝入園的解釋雖然站不住腳,但言語中的無奈,有些人也表示理解。
最直接相關的,就是利益,畢竟,學前教育並不在九年義務教育之內,從法律意義上來説,幼兒園有拒絕的權利。
網友“霽之葵”認為:“幼兒園不是義務教育,不論是公立、私立,都必須考慮生源問題。我們必須看到,會有排斥的孩子,甚至會有鬧事的家長,幼兒園不願意接手這一攤麻煩。”
一味指責幼兒園,倒不如批評那些反對的家長們。網友“張米茹”説:“幼兒園接受起來很容易,但他們還要讓全園的孩子和家長接受,這就比較困難。”
其實,哪怕是貝貝成功入園了,他的求學之路也必將坎坷異常。
網友“我有喵了money”説,就算貝貝入學了,“面對歧視、嘲諷和有色眼光,小孩慢慢會自卑,嚴重影響心理健康!”
“孩子的遭遇我表示同情,但他去幼兒園上學,同學們給他起外號、欺負他,對於孩子來講,又何嘗不是另外一種傷害呢?”網友“傷感的小豆飯”建議,家長要先教會孩子如何強大起來,這樣等到了小學再遭遇到欺負時,就不會有大問題。
現在看來,無論是幼兒園還是其他家長,我們最多隻能從道義上批判,要想徹底解決貝貝的入學難,仍需法律法規的保障。
《中國青年報》認為,像貝貝這樣燙傷的兒童,美國的“無障礙教育”有很好的借鑑意義。1975年,《所有殘疾兒童教育法》規定,5歲到21歲的殘疾人都能獲得免費的教育和就業輔導服務。1990年,美國將其更名為《障礙者教育法》。“美國的法律規定,全國每一個學區都要支持特殊教育,從幼兒園、小學、初中到高中,都要有特殊教育師資和設備。”
文章介紹説,美國學校的特殊教育服務分為三種形式:第一種是部分融入,即特殊兒童一半時間與健全兒童一起上課,另一半時間接受特殊教育;第二種是全部融入,即特殊兒童全部時間都與健全兒童一起上課,教室中配有為他準備的特殊設施;第三種是混合融入,即根據特殊兒童情況的不同,有選擇性地讓他與健全兒童一起上課。
所幸的是,我國在特殊人士教育方面也在迎頭趕上,甚至在個別地方,還出台了相應的獎懲措施。
《“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明確,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實施學前教育。鼓勵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取得辦園許可,為殘疾兒童提供學前教育。鼓勵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並進一步落實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比如,合肥市對市區公辦、民辦幼兒園入學的殘疾兒童及殘疾家庭兒童,市級財政統一按照每生每學期10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石家莊市還提出實施“幼特融合”工程,採取普通幼兒教育與殘疾兒童教育康復相結合的方法,實現康復融合。特殊教育學校開設附屬特教幼兒園(班),招收普通幼兒,實行幼特融合比例為10∶1。
但願今後“貝貝”們不再為上學而哭泣。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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