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打工9個月工資僅100元,過程曝光簡直不能忍,重慶合川14歲少年小潘於2016年2月22日來到四川廣安一修車廠打工,廠方與其口頭約定,包吃住,試用3個月後,每月工資500元。時間已過9個月,小潘仍未領到一分工資。2016年12月1日,小潘辭職,廠方負責人甘某為其發放100元,並稱當初協議的工資,都算作小潘務工期間的伙食費。因小潘入職時未滿16週歲,系童工,目前,廣安市協興園區勞動監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14歲少年打工9個月工資僅100元 過程曝光簡直不能忍
小潘的身份證上顯示,其出生日期為2002年2月28日,其入職汽修廠時,未滿14週歲。小潘介紹,2015年10月,他在重慶合川一初中上初二,因厭學輟學。輟學後,在朋友的介紹下,做過一段時間鋼筋工,因身材瘦小,幹不了體力活。2016年春節後,在親戚的介紹下,來到廣安金安達汽修廠學修車。
對於修車這份工作,小潘充滿了熱情。“學一門技術,總比干體力活強。”小潘説,入職時,廠方並未與其簽訂用工合同,只是達成了口頭協議:包吃住,學習3個月後,每月學徒工資500元。入職前,廠方要求小潘交2000元押金,小潘按要求交了。開始上班後,小潘每天住在親戚家,吃飯由修理廠承擔。
時間過去9個月,小潘仍在修車廠上班,不過,廠方承諾的工資卻遲遲沒有兑現,2016年12月1日,小潘提出辭職,甘某給了100元,稱之前協議的工資,都算成小潘在修理廠打工期間的伙食費。離職後,小潘多次向甘某索要押金及工資,均被甘某以各種理由拒絕。
1月18日上午,小潘從重慶趕來廣安,向甘某索要押金及工資,甘某答應退還押金,但沒有工資。甘某稱,小潘入職時是與汽修廠另外一位股東達成的口頭協議,他並不知情,小潘在修理廠上班期間,表現很差,與同事打過兩次架,並未學到什麼修理技術,為修理廠沒有帶來實際的效益。“沒有出力,哪來的工資,每天還要管他的飯。”甘某稱,小潘年紀小,不懂規矩,經常無故曠工,讓他很頭痛。
對於甘某的説法,小潘表示反對。小潘稱,他在修理廠上班期間,工作態度認真,學了不少技術,一般的汽車故障維修他都能獨自完成。“他就是欺負我年紀小,不想給我發工資。”小潘説,在朋友的建議下,他已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廣安市協興園區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人劉志偉稱,1月18日上午,已就小潘所反映的情況進行了登記,小潘入職時未滿16週歲,系童工,廠方涉嫌僱用童工。劉志偉稱,1月18日下午,勞動監察部門已經通知了廣安金安達汽修廠負責人甘某,並將相關文書送達,要求廠方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