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只填寫企業名稱就能開增值税發票、用於企業報銷的時代即將終結。根據國税總局通知,7月1日起,購買人開具企業發票,還需提供公司納税人識別號(即“税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將不得作為税收憑證用於辦理涉税業務。
開單位發票要填“税號”了
——部分企業已開始執行新規
根據國税總局此前發佈的《關於增值税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税普通發票時,需要提供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很多企業已開始執行這一新規。”家住北京朝陽區某高檔小區的章正(化名)對中新網記者表示,上週末去繳納物業費和停車費時,物業公司就要求他們提供企業税號才能開具發票,且發票內容也要如實填寫為物業費。
章正關注到這一細節並非偶然,而是出於職業本能。在北京某事業單位財務部任職已有三年時間的他看來,税號類似於身份證號,作用就是便於税務部門監控買賣雙方的交易數據,防範虛假髮票的泛濫。
記者注意到,滴滴出行近日也開始提示消費者,“自7月1日起,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需提供企業抬頭及税號,否則發票將無法用於企業報銷”。
按照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將不得作為税收憑證用於辦理涉税業務,如計税、退税、抵免等。
買衣服不能開餐飲消費
——如實開具 不得變更品名和金額
除提供税號外,“如實填報發票內容”是公告的另一關鍵內容。
此前,部分銷售方允許購買方自行選擇需要開具發票的商品服務名稱等內容,並按照購買方的要求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
為防範這一現象,公告要求“銷售方開具發票時,應如實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相符的發票;購買方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購買圖書只能開圖書的發票,不可以更換髮票內容,如果一個訂單裏既有圖書也有日用品,系統會分別開具兩張發票。”亞馬遜客服人員告訴中新網記者,企業暫未施行增值税發票新規,若想開具帶税號的發票,可先選擇不開具發票下訂單,然後致電客服人員另做備註。記者還嘗試用滴滴出行開具專車發票,其發票內容一欄也默認為“客運服務費”,且無法修改。
品名必須如實,意味着如果是單位明確不給報銷的品類,購買人就無法擅自篡改,意在封堵靠修改發票內容來增加報銷額的行為。
陳素(化名)是一家給銀行提供服務的金融科技公司的銷售經理,應酬客户、外出參會都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對於公司給出的報銷範疇,她感覺很知足。“對銷售人員來説,交通、餐飲、通訊、會議等都是可以報銷的品類,食品、服裝等就通通不讓報。但相比其他部門,報銷內容已經很寬泛。”
只填“辦公用品”無法報銷
——商品明細要具體 是本、是筆説清楚
虛假髮票之所以屢禁不絕,歸根結底還是有其“用武之地”,含糊籠統的品類名稱正是漏洞之一。
“有的超市發票用不完,就會賣給企業入賬,即使開具內容為食品或者日用品,也能順利進入財務系統”,章正説,但如果入賬項目越來越細化,這種不具體的商品類別根本無法進行企業報銷系統。
他舉例説,一般銷售人員都可以報銷公關費,原來直接寫禮品就可以,但未來可能需要寫清禮品是什麼。“要是一個男銷售去見一個女客户,禮品明細卻是一條男士皮帶,單位就肯定不給報銷”。
明細到底要細化到什麼程度?銷售方能否開具如此具體的商品發票呢?
中國財税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説,如果只單獨開辦公用品肯定是無法報銷的,需要註明具體細則,比如筆、剪刀、訂書器等,“銷售方開具發票時,如果不能細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備註商品明細,方便企業報銷入賬。”
陳素所在公司最新通知就明確,大類名稱發票將不能作為報銷憑證。購物發票不能再開“食品”、“辦公用品”、“禮品”等大類,需要具體購物明細清單。
報銷流程不會“增負”
——通過升級税務系統來實現
“在實際報銷中,流程上基本沒有影響。但是對於出納或者應付會計(審核報銷單據)就要求在審核的時候要核對納税人識別號。”章正所在單位在6月初就下發了上述通知,財務系統也在逐步升級中。
國税總局也要求,銷售方開具發票時,通過銷售平台系統與增值税發票税控系統後台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台系統。
劉劍文説,剛開始的時候可能需要時間來更新系統、調整表格,完成調整後,基本不會給企業報銷環節增加什麼負擔。
“此舉將減少和避免虛假髮票的產生。”劉劍文認為,這是通過大數據分析方式,讓發票開具和使用的違法邊界更加清晰。
那麼,企業財務系統和銷售系統是否可以嘗試局部共享或者對接,來更有效地打擊虛假髮票呢?劉劍文直言,目前來看難度很大,畢竟企業方面不太可能對外共享這部分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