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績溪縣金沙派出所接到報警:山谷裏傳來多次爆炸聲,民警從山腳徒步進入山谷二十多分鐘後,發現用鞭炮炸魚的男子。
其稱因女友第一次來他家,他想在山裏炸點野生魚給她吃。目前男子已被處罰,炸死的魚讓其帶回家。炸魚違法又危險!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南華秋水”:什麼鞭炮這麼厲害
網友“Jason Chen”:我想對他女朋友説:離開他吧!我偷電瓶車養你!
網友“假裝快樂”:呵呵,下次把存有鞭炮的公民是不是也要抓起來?
網友“Try”:這鞭炮威力好大!還有,那個馬賽克打的好!
網友“懷裏的陽光”:我們這裏靠河,天天有人炸魚,房子都震垮,也沒看見那個挨千刀的被炸死。
網友“⊙.⊙”:魚拿走,女友留下
網友“小樣女生”:的確危險,我小學同學就是搞這玩意炸沒了三個手指,我有個大伯也是去炸魚炸死了,這種案例在我哪裏多的是,提醒大家千萬不要玩炸彈,特別是自己組裝的火藥彈,特別容易走火!
網友“呼和浩特用户89xxxx908”:魚都沒説什麼……
網友“遇見”:如果是我,我堅決不交罰款。大不了你把我拘留,還得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