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行竊要封口費,向小偷要500元雙雙被捕。目擊小偷行竊過程,男子卻沒有選擇報警,而是想趁機撈一筆,向小偷索要“封口費”。交易雖成,兩人卻終難逃法網。
今年3月25日上午7點多,潘女士在慈溪白沙路街道慈甬路上一家包子鋪買早點。正要付錢時,她發現自己放上衣口袋裏的蘋果6S土豪金手機不見了。這部手機是去年11月花5800元左右買的,潘女士趕緊報警。
根據視頻線索,4月5日,年逾六旬的貴州人何某和三十歲的四川籍男子黃某因涉嫌盜竊,先後被民警抓獲。
經審查,民警發現兩人並非同夥。但明明是何某下手偷的手機,卻把贓物交到黃某手上,到底是怎麼回事?
原來,那天早上,何某在包子鋪門口偷手機被恰巧路過的黃某看到。當何某正要離開時,黃某叫住他。
“你分我500塊錢,手機你拿走。”黃某説,他這句話的潛台詞是,如果對方不同意給錢,他就要報警舉報何某。
何某做賊心虛,擔心對方真的報警,但無奈當時身上只有區區20元。見何某沒那麼多現金,黃某便想自己拿了手機去賣。經過討價還價,手機歸黃某,何某拿到600元。
被抓捕歸案後,黃某退賠了潘女士3900元,並取得了諒解,本案現已審結。黃某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半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另外,何某此前已因盜竊罪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