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體是人居環境與自然空間相隔離的屏障,在一個房屋中是重要組成部分,不同的歷史時期牆體對人類生活均有巨大影響。
新石器時代早期人類開始有意識的建造一些原始房屋用來居住,此時建造技術開始萌生,最初的房屋穴居、巢居皆模擬動物在自然界中的生活巢穴,不但形體小而且受制於周邊自然環境。
隨着建築技術成熟房屋正式產生,但最初牆體與屋面混淆不分,從資料發現來看,中國南、北兩個地區房屋建築迥然不同,因此牆體的產生也就有兩個不同的來源,後來逐步產生兩種不同的牆體和築牆技術。
史前房屋復原圖
史前的兩種建築類型
最初的牆體僅僅是建築物的一個組成部分,新石器時代早期人類開始使用工具製造棲息處,由於中國幅員遼闊、自然環境差異較大,所以在南、北兩個地區分別發展出兩種不同的建築類型——巢居和穴居,建築物中的牆體在中國大地上也並列產生出兩個源頭。
南方長江流域古人建造的巢居,模擬鳥在樹上搭建的巢,先用一些木棍支架在樹杈中間形成窩棚狀,然後用樹枝、樹葉和茅草進行覆蓋,戰國時期韓非子《五蠹》中將創造這種建築的先民其稱為“有巢氏”,“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羣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號之曰有巢氏”。
巢居
不過從考古發現來看,長江流域首先興起巢居而後逐漸向更南方的地區傳播,發明出巢居的部落應該憑着先進技術一躍成為某個地區小聚落的核心領導,故此“有巢氏”應該是一個氏族部落而非固定的某一個聖人。
在北方黃河流域古人建造的穴居,模擬自然界中動物挖掘的洞穴,通常是在黃土斷崖或土坡上用木棍、骨器、石器開挖洞穴,然後就近找一些木棍、枝條、樹葉進行覆蓋,正如古文獻《墨子·辭過》所載:“古之民未知有宮室,就陵阜而居、穴而處。”
穴居
從整體上看,新石器時代早期原始居住建築初步形成時無論是穴居還是巢居整體皆使用木柱支撐並覆蓋茅草,其牆和屋頂連接一體,所以屋面、牆體難以明確區分。由此可見人類建築產生以後並未立即出現牆體與屋面的分割,牆體是隨着建築技術的進一步發展才逐步與屋面分離,成為獨立的建築組成部分。
史前建築得到創新性發展,牆體與屋面分離
由於南北區域建築發展水平並不平衡,所以牆體在這兩個地區的產生時間也不同。南風建築發展較快,典型的有餘杭良渚遺址、吳江縣龍南村遺址等,以新石器時代早期晚段的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為代表。
從該遺址情況來看,南方地區古人在樹枝上搭建的巢很快在發展成為橧巢——即地面巢居建築。從依託樹枝到獨立發展的地面巢居建築是建築史上的一大進步,從此以後人類建築擺脱了自然的束縛,既可以按自己的主觀意願選擇任何合適的地方來建造居所,又可以將房屋本體擴建而不受樹木本身限制。
橧巢的形態與建造技術和樹枝上的巢大體相似,只是底部託舉基座換成大量交叉橫放的木幹,搭建好木幹房基後在其上築巢,所以此時巢居建築仍未區分牆體和屋面。
而這種橧巢建築僅僅是一種過渡,古人很快在此基礎上發展出幹欄式木構建築。最初的幹欄式木構建築直接選取四顆劃界為正方形或長方形樹木作為基礎,在這四顆樹木上綁紮橫置樹幹,隨後用橫豎交叉的方法建造一個平面房基,在上面鋪置茅草樹葉這樣就形成了屋底,然後在四顆樹木上橫扎許多木棍形成圍護結構,這便形成了牆體,最後在圍護結構上鋪置茅草防雨形成屋頂,自此以後牆體便與屋面分類開來。
巢居的發展過程
後來先民逐漸採用砍伐樹幹作為房基柱樁,用豎立的木樁或竹樁構成高出地面的底架,底架上有大小梁木承託的懸空的地板,用竹篾綁紮連接,並用樹枝,蘆葦加以圍護,並發展出多種搭建技法和榫卯結構。建造技術更加成熟使木構建築得到創新性發展,很快被江浙、湖北一帶原始聚落先民廣泛吸收採用,最終成為一種新的建築類型,是中華傳統建築穿鬥式木結構技法與建築的起源。
而北方建築發展則比較緩慢,典型的如華縣元君廟遺址、臨潼姜寨遺址、寶雞北首嶺遺址等,以仰韶文化半坡遺址為代表,從遺址發掘情況來看,穴居還分橫式、豎式兩種。到新石器時代中期才從穴居發展為半地穴式房屋,一方面是因穴居受地理環境影響太大,必須在斷崖或坡地才能開挖建造,另一方面也因穴居有易坍塌、崩塌的危險性,所以古人才逐漸選擇平坦地面開挖基槽、搭建樹枝來建造窩棚。
最初的人字結構窩棚式半地穴建築使古人擺脱了建築對地形的依賴,也是建築業的一大進步。不過這種窩棚仍處於較為原始的狀態,依然是牆體、屋面部分。隨着製造人字棚技術的提高,古人可以將房屋面積逐步擴大,這樣房屋基址地穴就逐漸變淺,這種基址一般深度為20至40釐米,房屋整體開始向地面建築過渡,房屋圍護結構應運而生。
半地穴建築
在半坡遺址中期地面建築基本成形,房屋一般由夯砸或白灰面處理的原始地面作為基址,在四周立柱、立柱間填以茅草樹葉之後再用泥塗抹,這樣形成木骨泥牆,最後在牆上加蓋人字棚形成屋頂。
此時北方地區的牆體、屋面才正式分離開來。半坡遺址晚期房屋面積進一步擴大,又發展出用木骨泥牆分割屋內空間形成聯排“大房子”。這種建築最終發展成為我國傳統的土木結構建築,技術傳承兩千餘年。
牆體的產生改善了居住環境,具有深遠的影響
牆體的產生對建築業和古人的生產、生活皆有重要影響。從建築業角度來看,無論是南方起源的木構牆體還是北方起源的木骨泥牆,它們作為房頂的支撐結構可以使房屋面積無限擴大,直接使古人居住條件得到很大改善;南方幹欄式建築的牆體建造技術發展為穿鬥式木結構技法,北方木骨泥牆技術發展為版築牆體技術並與夯土技術結合成為土木結構建築的起源,這兩種建築及建築技法在後世成功融合後最終成為中華建築主要技術之一。
木骨泥牆復原
牆體對生活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建築物變化來體現的,一是有牆體圍合的建築物一般比較堅固、抗洪澇災害能力較強,給古人提供了更安全的保障,促進了人口不斷繁衍;二是新石器時代中期南、北兩地區皆產生牆體分隔的大型聯排房,既可以為獨立的房屋分割出不同的功能空間——火塘、居室、儲物室等,又可以為家庭式的使氏族生活提供生活與公共活動的必要場所,為新石器時代晚期父系氏族生活、生產方式產生提供了必要條件。
北方遺址復原圖
中國幅員遼闊、自然環境差異較大,所以在南、北兩個地區分別發展出兩種不同的建築類型——巢居和穴居。南方長江流域古人建造的巢居,模擬鳥在樹上搭建的巢,在北方黃河流域古人建造的穴居,模擬自然界中動物挖掘的洞穴,通常是在黃土斷崖或土坡上用木棍、骨器、石器開挖洞穴。
從整體上看,新石器時代早期原始居住建築初步形成時無論是穴居還是巢居整體皆使用木柱支撐並覆蓋茅草,其牆和屋頂連接一體,所以屋面、牆體難以明確區分。
由於南北區域建築發展水平並不平衡,所以牆體在這兩個地區的產生時間也不同。從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考古發掘情況來看,距今約7000年中國古代南方先民就用橫豎交叉的方法建造一個平面房基、在房屋立柱上橫扎許多木棍形成圍護結構,形成圍護牆體;而北方建築發展則比較緩慢,從仰韶文化半坡遺址發掘情況來看,距今約6000年地面房屋出現後才形成木骨泥牆。牆體的產生直接使古人居住條件得到很大改善、給古人提供了更安全的保障、為父系家庭生活提供了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