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找茬求辭退 背後的原因讓人大吃一驚…

  故意找茬求辭退,背後的原因讓人大吃一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本意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然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打着“正當維權”的旗號,進行“勞動碰瓷”。近日,甌海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毛某、時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這是該院批捕的首例利用《勞動合同法》二倍工資罰則實施詐騙的案例。

  男子毛某和時某是一對安徽籍夫妻,兩人在温州務工多年。2013年至去年期間,毛某、時某先後應聘到甌海區多家眼鏡公司務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後至1年內需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每當這些公司按照正常程序讓兩夫妻簽訂勞動合同時,兩人總是以需要仔細查看勞動合同為由,未當場簽署勞動合同,事後再將偽造筆跡簽署的勞動合同上交公司。

  之後,兩人便開始在工作中故意找茬,不配合管理、不服從分配,“想方設法”讓用工單位辭退他們。離職後,兩人堂而皇之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以用人單位未與其二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賠償二倍工資。他們的計謀屢屢得逞,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法院對用人單位未與其二人簽署勞動合同的認定,兩人最終成功騙取二倍工資賠償金。在某一次“碰瓷”中,男子毛某甚至拿到了5萬多元,時某則拿到了4萬多元的賠償金。

  一家公司被騙後,以員工偽造勞動合同詐騙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檢察官在批捕該案件時,實地走訪了涉案企業,聽取意見。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毛某、時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他們的行為涉嫌詐騙罪,故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醒,用人單位應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方面的成本投入,以防“勞動碰瓷”現象的發生。同時勞動者應當正確運用法律知識維權,切勿因想賺錢而走歪門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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