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法院判20年還是30年, 朴槿惠真的都不介意嗎?
綜合韓聯社、《東亞日報》報道,由於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律師團已遞交辭職申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決定暫停原定10月17日的審判,以給律師團留出考慮時間,至10月19日再次開庭。據悉,在10月16日開庭前朴槿惠曾向律師説:無論量刑20年還是30年都不介意,關鍵是要立即糾正這個國家。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朴槿惠從5月23日正式受審以來,很少説話幾乎沒有説話,有時面對法官的詢問,也僅僅是以“不知道”“問律師”等簡單的話進行回答。然而,10月16日,本是朴槿惠羈押到期的日子,但朴槿惠卻遭遇了延長羈押期限的裁定,於是朴槿惠爆發了,發表了長篇大論。朴槿惠説“無論量刑20年還是30年都不介意”,是真的嗎?也許不是吧!
關於朴槿惠被判多少年,自從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曝出以來有很多種説法,最開始的説法是,如果朴槿惠的受賄罪名成立,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檢方指控的18項罪名全部成立,朴槿惠可能被判無期徒刑甚至終身監禁。後來,在三星太子李在鎔一審獲刑5年後,媒體對朴槿惠被判多少年的説法又有新的報道:朴槿惠最多可能被判40年徒刑。
對於媒體的報道,聯繫到朴槿惠的説法,朴槿惠不可能對法院判處自己多少年徒刑不介意:一者,朴槿惠不介意判20年、30年,介意判40年嗎?介意判無期徒刑或終身監禁嗎?也許朴槿惠説的20年、30年是一個概數,也是一種氣話,但朴槿惠説不介意法院怎麼判,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二者,如果朴槿惠真的不介意,發表長篇大論幹什麼,在長篇大論中説什麼“名譽和生活都毀了”,説什麼“對法官的信任已經沒有意義,今後的審判,就按照法官的意思辦吧”,説什麼“希望那些打着法治旗號的政治報復,能在我這裏結束”……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慾望,何況朴槿惠還認為自己是受到了政治報復?朴槿惠回想自己之前與文在寅的恩恩怨怨,回想自己的父親朴正熙擔任總統時與文在寅的恩恩怨怨,就應該想得通自己現在為什麼會受到這種“待遇”。正所謂“風水輪流轉,明年到我家”,正所謂“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政治是不流血戰爭。雖然朴槿惠的“政治報復論”不被很多人接受,但不可否認,這其中應該有這方面的原因。朴槿惠説“無論判20年還是30年都不介意,關鍵是要立即糾正這個國家”,更多是從政治層面説的;如果從法律層面説,朴槿惠肯定希望自己無罪,要不怎麼一直全盤否認檢方指控、一直對法院堅稱無罪呢? (毛開雲)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小新か也曾輝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