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購物被堵廁所要是不買就別想走!到了珠寶店,內地導遊威脅團友:“如果達不到(購物)指標,你們今晚就沒地方住了”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就算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也不要輕易嘗試,因為那可能是個陷阱。今年年初,江蘇徐州的劉先生在購買保險時,獲贈兩個“零團費”港澳遊的名額。猶豫好久後,他於今年6月份帶着妻子,開始了這段五天四夜的“免費”旅行。不曾想,原本的浪漫之旅,卻變成了一段不堪回首的囧途。逛景點的時間只有幾個小時,購物點的時間卻佔了大半。而當自己提出不想購物時,還要遭到導遊的惡意訓斥辱罵。有的團友不購物,還被導遊堵在廁所,出來後還被導遊拿礦泉水瓶打。被迫購物時,買到的商品還貨不對板。
拒絕購物被堵廁所 要是不買就別想走
雖然在2013年公佈的我國首部《旅遊法》中,對零團費旅遊,強迫遊客購物等行為明令禁止,但新快報記者調查發現,零團費旅遊,強迫遊客購物的現象不但沒有被禁止,反而在一些地區愈演愈烈,為了賺錢,仍有旅遊行業從業人員不惜以身試法,和部分商家相互勾結,不僅強買強賣,甚至大肆高價兜售假貨,讓消費者蒙受巨大損失。
買保險獲贈“零團費”港澳遊
劉先生在徐州一家單位上班,今年年初,他在太平洋保險公司徐州分公司,給23歲的兒子購買了一份人身意外險。當時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劉先生,因為他是老顧客,可以獲得一個“零團費”港澳遊的名額。“我之前給老婆買保險時,他們已經送了一個名額給我。”劉先生説,雖然有兩個名額,但他卻對這份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持懷疑態度。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也覺得哪裏不妥,可每次問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是不是不用交錢,他們總是迴避。”劉先生説,從2月份到6月份這段時間,他曾多次接到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通知他可以參團旅遊,但因時間關係和對這種旅行團不敢相信,劉先生一直沒去報名參團。
“工作人員問了我好多次,我也不好拒絕,最後一次我再問是不是免費的,他們説可能多少要交點。我這才想試試。”劉先生心想,既然是零團費,來回飛機票和住宿不用自己出錢,去旅行時要是導遊讓購物,自己不帶那麼多錢,適當買點還是沒有太大問題,於是就答應了參加。
沒簽任何協議就出發旅行了
6月19日,劉先生帶着愛人在徐州的機場和其他近30名團友集合,他們大多數人是通過各種渠道獲得“零團費”港澳遊名額的。“我是親家在網上參加一個活動,搶到一個名額,她説她去過了,就動員我去。”莊女士也是徐州人,退休在家,親家給了這個免費名額,她覺得能出去走走看看挺不錯的,就一起參團了。
據劉先生回憶,當時在機場引導他們集合和登記的是一名年輕男子,他自稱是與保險公司有合作的旅行社的工作人員。但讓大家覺得奇怪的是,保險公司並未有人到場,而且他們之前詢問保險公司是哪家旅行社時,工作人員也未告知。
“出發前我們也沒有簽訂任何協議,那個自稱旅行社工作人員的男子送我們上飛機後就離開了。”劉先生説,飛機當天下午抵達深圳,他和一些團友閒聊時,發現他們都帶着一些疑惑開始了這段旅程。
6月20日,在深圳一家旅行社的導遊帶領下,劉先生夫婦和團友們經深圳皇崗口岸過關進入香港。第一天的行程開始了,而且還算美好。“抵港後我們去了紫荊花廣場、海洋公園,晚上還夜遊了維多利亞港,”劉先生如數家珍地説,“無論是食住,還是景點,都讓人很滿意,只是時間短了點,只有幾個小時。”
“你們要是不買,就別想走”
在當晚回酒店的旅遊大巴上,劉先生和團友們都流連於窗外的香港夜景,此時導遊卻對所有人説,“明天我們要開始購物了”。劉先生沒想到,這句話正是此趟旅程噩夢的開端。
6月21日上午,劉先生一行被帶到紅磡附近一家珠寶店,劉先生説,所有團員進門後,珠寶店的店門“砰”的一聲關上。帶隊導遊在進店前就告誡所有團員,每個人都必須要買,不買就不讓出去。劉先生對導遊説,自己家裏已經有珠寶,實在不想買,“誰知導遊聽了後,惡狠狠地説,‘你們的費用都是他們贊助的,你們以為真的有人免費請你們來旅遊嗎?你們要是不買,就別想走’。”
劉先生説,珠寶店的購物時間是兩個小時,他原本想拖過時間,不買就直接走人。但聽到導遊的“訓斥”後,他最終還是買了一條3700元的彩金項鍊,“就當是花錢買個平安吧”。莊女士是為數不多沒買東西能“全身而退”的團友。“有個團友買了三件珠寶,花了一萬多元,她錢不夠就找我借卡來刷。”莊女士説,她就是憑藉着刷卡單才僥倖“逃”過的。劉先生説,據他了解,光是他們團在規定的兩個小時內,消費就超過了11萬元。
即使不購物每家店也要待夠時間
從珠寶店出來後,導遊帶着團友們來到一家“百×達”的手錶店。劉先生稱,導遊告訴他這是世界十大名錶之一。“我本來就想買手錶,聽完導遊的介紹後,我就在該店買了一塊28000多元的手錶。”當時店員告訴劉先生,這個牌子的手錶在內地也有保修服務點,“但當我回到徐州找到這些服務點,他們告訴我根本就沒跟這個牌子有合作,而且這塊表也就值14000元左右”。
在跑了一天的購物點後,21日晚上,劉先生一行搭船前往澳門。在船上,大家都以為購物應該結束了,到了澳門可以好好玩一下了。
6月22日,去完澳門大三巴牌坊,劉先生等人被導遊帶去了一家賭場,每個人都向導遊交了160元的入場費。“但進去後發現,這個賭場根本就不用門票。”參觀完賭城後,團友們先後被帶到三家購物商店。
劉先生説,這次雖然沒有強制要求購物,但每家商店都要求待夠一定的時間,最長的要待兩個小時。
買了蠶絲被卻貨不對板
22日晚,團友們過關回到珠海,導遊告訴他們,第二天5點半就要起牀了。劉先生説,23日早上5點多,他們被叫醒,集合後從酒店出發,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來到位於一個工業區內的絲綢店,原來在行程表上的參觀珠海漁女環節也被直接跳過。
在大巴車上,劉先生等人再次被告知,“今天的幾家商店,都贊助了你們的回程機票,你們必須要買他們的東西”。在絲綢店內,店員向團友們展示一款蠶絲被,劉先生説,被子摸起來的手感還不錯。店員抽出裏面的蠶絲用火點着,讓團員們聞一股毛髮燒焦氣味。這個“實驗”也讓團友堅信這個蠶絲被是真的。劉先生和莊女士隨後都買了三套蠶絲被。
劉先生説,團友中有些人買了,有些沒有買。“導遊説這個點不買的,到下個點必須要買。”原本劉先生還覺得花了9000多元買了三套蠶絲被還挺划算的,誰知回到徐州後,他摸着帶回去的被子卻是另外一種手感。他覺得貨不對板,懷疑自己被騙了,就提着被子找到當地的質檢部門。劉先生説,工作人員檢查後告知他蠶絲被是假的。“可能我們看的時候是真的,在拿貨給我們時,被他們掉包了。”
玉器店是劉先生等人在珠海的最後一個購物點。劉先生稱,所有團友進入店內後,都被帶到了一個房間內。一名店內的相關負責人走過來告訴他們,“我知道你們一路過來,錢都用得差不多了,我也不強求你們一定要買”。劉先生説,該負責人和團友聊了很久,大家都像被洗腦一樣,“一位團友買了一個1萬多元的玉器,回到家就後悔了,找了導遊退貨也一直未果”。23日下午,團友們在該玉器店消費了近6萬元後,離開珠海,踏上了徐州的歸途。
旅途囧態
女導遊拍廁所門大喊:“你不買東西躲在廁所裏,有本事別出來”
來自浙江杭州的陳先生同樣通過買保險獲贈了為期5天的“零元港澳遊”。今年8月24日,他帶着妻子和兒子從杭州蕭山機場出發,因獲贈的名額只有兩個,他額外給兒子交1500元的費用。陳先生説,他們抵達深圳後,由深圳一家旅行社的導遊接待,“我們團共有20多人,來自全國多個地方”。
陳先生説,他的這次旅行也只能用人在囧途來形容。逛景點只是走馬觀花,一個點看不到十分鐘就被帶去購物。而在去珠寶店的路上,導遊還給他們打預防針,“你們來香港就是購物的,這些都是正品,放心買。我們帶你們過來,也有指標的,很辛苦的”。到了店內,導遊看團友們不是很想買,就警告他們,“如果達不到指標,你們今晚就沒地方住了”。
在珠寶店時,還有其他團的遊客,陳先生説,他看到一名男遊客,因不想購物,就躲到了廁所。但女導遊還是沒有放過他。導遊在廁所門外拍門大聲喊:“你不買東西躲在廁所裏,有本事別出來。”在該遊客無奈從廁所出來後,女導遊拿着一瓶礦泉水衝上去打該遊客,嚇得遊客的妻兒大哭。
這次旅行也有讓陳先生哭笑不得的事情。8月28日,陳先生一行被帶到珠海一個別墅區內的玉器店。老闆看到團友們都不想購物,就大打感情牌,先是説這間店是他爺爺開的,而後又説現在爺爺生病住在澳門的醫院裏,希望大家多支持一下。陳先生稱,該老闆還説他們的一款“龍鳳金鑲玉”獲過獎,原價16000元,現在3折就可以買到,“我和團友像是被洗腦一樣,我最後買了兩個,共計9000多元”。
買完玉器回到大巴車後,其他團友即懷疑玉器的真假,陳先生也連忙將玉器拍圖發給一個熟悉玉器行業的朋友看,“他跟我説,這個玉就值200來塊,上面的金應該是鍍上去的”。陳先生當即給深圳接待的導遊打電話,導遊讓他先回杭州去等消息。陳先生回到杭州後,一直在跟導遊交涉,近一個多星期後,對方才願意退貨,“9月上旬我專程搭火車南下,來退這個玉器”。
保險公司
公司沒有送港澳遊 是業務員個人行為
劉先生表示,他曾向當初贈送“零團費港澳遊”的保險公司打聽與其合作的旅行社名稱,但對方不肯説。而且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也始終不承認零團費,還把這個責任推到劉先生身上,説劉先生自己交錢要去的。劉先生説,當時幫他辦業務的業務員名叫陳雪,“經過這件事後,我刪了她的號碼,也把她從我的微信好友中刪除”。
為了求證涉事保險營銷員的身份,新快報記者幾經週轉聯繫到太平洋保險徐州分公司的媒體對接人鄭女士。鄭女士表示,“經過我們的調查,公司確實有陳雪這個人,她是一名代理業務員(兼職),不是公司的全職員工。”
針對“買保險送免費旅遊”一事,鄭女士肯定地向新快報記者表示,“我向幾個業務部門瞭解到,都沒有推出這樣的活動。平常最多送點小禮品,送免費旅遊屬於業務員的個人行為。這個是她私下和外面旅行社做的優惠活動。”鄭女士進一步對新快報記者表示,此事之後,他們將盡量規範業務員的行為,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但至於如何處理涉事業務員,鄭女士並沒有過多地回答和表態。針對投保客户旅遊過程中的利益受損問題,鄭女士認為應該找旅行社。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新快報記者從業內人士瞭解到,在公司或者保險代理人層面,賣保險的同時送禮物(免費旅遊也算)一般會涉及到違規銷售。如果給投保客户的禮物折現金額比較大,就會有變相返傭的嫌疑,這對行業會形成不利,但目前監管層只針對“賣保險送保險”有相關規定。
新快報記者查閲保監會的相關文件得知,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贈送人身保險產品達到促銷目的,但僅限於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且保險期間不能超過1年。具體而言,贈送保險的保費及與保險直接相關的物品和服務的成本,累計不得超過對應保險產品總保費的5%。向普通消費者贈送保險的,對每人所贈送保險的保費不得超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