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護扶老人
立法保護扶老人,今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做出了關於《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的説明,明確列出“捏造事實惡意索賠者和其幫助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內容
7月24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聽取北京市政府關於《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的説明。
北京市政府做出了關於《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的説明,在草案第三十八條提出了要鼓勵具備醫療急救專業技能的個人在院前醫療急救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其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
而且還特意提出了這樣一點:“患者及其家屬不得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的人惡意索賠,因惡意索賠侵害幫助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樣的一項説明,恰巧反映出了當前社會好心助人卻可能要面臨誣陷、敲詐的的信任危機。
自從“2013年12月31日,河源市東源縣漳溪畲族鄉的吳偉青因扶摔倒的老人周火仟就醫後卻被老人指為肇事者,結果在2014年1月2日吳偉青在給親友逐個打電話喊冤後,跳塘自殺身亡”事件發生後,面對老人摔倒到底扶不扶就成了所有好心人的心病。
而近日卻又恰巧發生了老人自摔誣陷學生事件:四川彭州一老人在騎自行車過馬路時,在馬路中間不慎摔倒,此時一名騎着自行車的學生正好路過,他看到老人摔倒後馬上停下車問候老人的傷情。但沒有想到,老人不但不領情,還誣陷該學生,稱是學生將他撞倒,而現場也開始聚集了許多的路人,老人一把拉住學生一直堅持説是學生撞倒了他,讓學生百口莫辯。幸而之後警方調出監控才換了學生一個清白。
面對社會上這樣事件的頻頻發生,許多好心人變得不敢再好心,這就是當前社會變的越來越冷漠的一大原因吧,此次北京市政府做出了關於《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的説明,明確列出“捏造事實惡意索賠者和其幫助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內容,希望能夠防止再出現此類事件,讓邪惡之花在陽光照射過後枯萎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