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新婚未滿一年強姦岳母,背後真相簡直禽獸不如。吳某對岳母實施強姦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三年六個月,而後,其妻子農某向法院起訴離婚。近日,西林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准許農某與吳某離婚。
農某與吳某在2015年3月11日登記結婚,未生育孩子,無夫妻共同財產。吳某於2016年1月24日強姦了農某的母親,於2016年3月2日被西林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6年3月14日被西林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吳某強姦農某母親的刑事訴訟案件,經西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於2016年5月18日作出判決,確認吳某構成強姦罪。吳某對其罪行供認不諱,未提起上訴,刑事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農某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與吳某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