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欲借南海逼華,應對方式究竟為何?如果有人認為仲裁結果將會實質性地改變南海局勢、迫使中國在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問題上做出讓步,那一定是大錯特錯了。
西方欲借南海逼華 應對方式究竟為何?
南海仲裁案的實體審理已經結束,海牙常設國際仲裁庭(PCA)的裁決也即將出爐。從仲裁庭的審理進程來看,裁決結果很可能對中國不利。五位國際仲裁法官不僅“想管”、還想“管很多”,在判決上出現狹隘、簡單的法律“技術主義”立場基本是可以肯定的。
南海仲裁案是對國際海洋法制裁機制的重大挑戰
南海仲裁案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法律上的“圈套”。由於中國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已經宣佈在海洋領土糾紛和海洋劃界、及歷史性權利等問題上的爭議不接受國際司法干預,馬尼拉聘請的美國律師事務所把菲律賓爭奪海洋領土歸屬和海洋權益劃分的訴訟請求,包裝成《公約》條款在南海爭議中的澄清和確認問題。即便如此,菲律賓政府仍然違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沒有實質性地履行和窮盡《宣言》所載明的對話和磋商的原則,人為地惡化了中菲兩國關係,也推高了兩國在南海原本簡單的主權與海洋權益爭議。
菲律賓將南海爭議提起國際司法訴訟,頗有心計地利用了三個有利因素。一是陣容強大、堪稱豪華的國際律師和知名海洋法專家團隊。二是讓菲律賓充當“弱者”來博得同情和支持。三是隨着中國崛起,美國、日本等西方國家出於“制衡中國”的戰略目的而讓菲律賓得到了大國權力對抗、小國“有縫可鑽”的權力資源。
南海仲裁案的裁決結果很可能明顯“偏袒”菲律賓。即將出台的仲裁決定,很可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裁決中國的南海九段線和相應的“歷史性權利”訴求缺乏國際海洋法依據,而不是簡單地判定南海九段線“不合法”。這相當於表明仲裁庭完全無視中國南海主權與權益主張的歷史來源。
其次,裁決中國在南海實佔島礁的海洋法屬性。裁定要麼只有500米安全區、要麼只有12海里領海,無法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對於客觀上是符合《公約》121條規定、具有完整的“島”的海洋法特徵、可以劃設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太平島似乎難以做出裁決。
第三,如果仲裁庭不就黃巖島的海洋法屬性做出符合事實的判決,很可能將美濟礁和仁愛礁定為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內的海地地區,中國在美濟礁的島礁建設和對仁愛礁的主權要求將屬“非法”。
最後,裁決中國在爭端解決之前,應該停止攔截和驅趕菲律賓在南沙羣島水域的捕魚和執法行動,包括中國應該停止在黃巖島海域阻止菲漁民享有專屬經濟區的行動。
如果裁決果真如此,這一國際司法裁決將深化國際海洋法原則與其是否能有效適用的矛盾,並將加劇國際海洋法在全球司法實踐的衝突性。其結果,要麼是海洋法的國際司法實踐需要更新進步,要麼是《公約》的法律體系急需補充、修訂和發展。否則,中菲南海訴訟案就將成為1996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以來最大的敗筆。
如果仲裁庭要觸碰九段線,仲裁判決中的“歷史事實”與“法律依據”如何相互適應和相互協調,是此次南海仲裁案中的關鍵問題之一,也是國際海洋法仲裁機制面臨的重大挑戰。仲裁庭的審議若從頭到尾漠視歷史依據和歷史事實,只從國際海洋法原則中就事論事,本身就是在重大問題上簡單的“照本宣科”。
中國雖然堅持南海九段線的劃設,但從來沒有正式澄清過九段線的法律性質。仲裁庭如果基於九段線的模糊性判決九段線及相關的“歷史性權利”不符合《公約》原則,則是典型的“張冠李戴”。
法律戰、輿論戰、還是外交戰?
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庭裁決還沒有最終出台,但圍繞着可能的裁決結果及其爭議,一些國家為爭奪影響力而進行的輿論戰、外交戰和法律戰卻已鳴鑼開戰。
菲律賓阿基諾政府為了達到“博眼球”的目的,在過去兩年頻頻口出妄言,不惜扭曲和誇大事實。另外,菲律賓大肆加強美菲軍事同盟、拉美國深度干預南海爭議的做法,更是踐踏了中國和東盟冷戰後在“睦鄰友好、平等互利”基礎上形成的戰略伙伴關係。菲律賓政府一邊將爭議問題“司法化”、另一邊卻將中菲關係“衝突化”的做法,只會加劇南海局勢的緊張,與國際司法介入的本意更是背道而馳。
今天的南海仲裁案,既是法律戰、輿論戰,更是一場艱鉅的外交戰。無論中外,很少有人相信,仲裁庭的一紙仲裁能改變南海主權爭議的長期性和複雜性。西方媒體和人士動不動以中國應該有的“大國責任”和國際規則的“神聖性”要挾中國就範,並不能真正令人信服。
遵從國際規則固然是中國崛起的戰略利益,但如果人為忽視南海主權爭議的複雜性和歷史性、簡單和片面地“捍衞”國際海洋法原則的仲裁決定,中國為什麼必須認可和接受呢?1982年尼加拉瓜訴美國的案例中,美國同樣不也是最終不接受國際法院判決的嗎?2011年,澳大利亞訴日本的南極捕鯨案中,日本堅持“科研捕鯨”的説法不也是最終敗訴了嗎?但日本政府接受國際法庭的判決了嗎?
法律永遠是調節國家間利益關係的工具,法律工具的使用,最終需要有合作性的外交與政治關係的配合與支持才能有效施行。如果不顧中國利益訴求的合理性,一味要求中國接受國際仲裁裁決,似乎國際法的大棒是萬能的,這種想法並不符合國際關係的內在邏輯。將南海仲裁案利用成牽制中國南海維權的外交和政治攻勢,力圖迫使中國放棄島礁建設和合理的維權行動,這本身就已經大大超出了南海爭議司法化的初衷。
近來有傳聞,海牙仲裁庭正在認真審議台灣所提出的太平島是“島”相關事實依據。我們歡迎五位仲裁法官這一嚴肅、審慎的舉動,更期待仲裁案的最終裁決能秉持公平、均衡的司法立場。即便如此,南海爭議的國際司法介入可能因為南海仲裁案而剛剛起步,對此,中國一定要做好必要的準備。南海主權爭議畢竟只是中國整體周邊外交的一個組成部分,南海的維權和維穩必須符合、更需要配合中國可持續崛起的整體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在南海問題上,我們爭什麼決定了我們的對手是什麼。南海仲裁案應有助於我們理性、準確和長遠地審視和追求我們的南海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