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子還好嗎?近日,曝光了一起重大騙局:騙子將“以房養老”政策作為道具,以房屋抵押的形式騙取老人高額房產。2015年以來,北京市數十位老人陸續遭遇這樣的騙局,他們有的失去了房產,有的背上了鉅額的債務。
700萬房產被千元賤賣 老人無家可歸
2016年5月,有人向北京的一位名叫李君的老人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形式,稱完全沒風險,並保證“做的人都掙到錢了”。
推薦人稱:
這種“以房養老”只需要把房產證交給他三個月,抵押到的錢交給他理財,李君每個月都能拿到9萬多元的利息。三個月期滿後,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贖回房產證。
老人隨即被説動,不久後便在推薦人的帶領下籤下了幾個不知所謂的合同。3個月裏,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萬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沒有被歸還。
▲李君和女兒來到她們曾經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樓下
2016年10月17日,李君和女兒突然被一羣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在被趕出家門的第二天,老人的女兒查詢到:一週前,老人的房子已經以260萬元賣出,而這套東二環的學區房當時的市價高達450萬元左右。
在求問真相的過程中,老人家屬發現,李君簽署的並非“以房養老”的合同,而是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託書。
在委託書中,李君將自己房屋抵押、買賣、產權轉移、納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權利通通委託給了一位中間人。
幾百萬的房產就這樣披着合法的外衣被賤賣,而李君的遭遇並非個案。據悉,老人董望市值700萬元的知春裏房產竟然以形同的手段被買家以1000元網籤,有的老人不僅房產被套,甚至身負鉅債。
目前,因涉嫌詐騙,嫌疑人已經於2017年2月27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在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致誠公益刑事項目負責人武婕律師看來,老人們維權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理解正確“以房養老”概念
“以房養老”= 保險版“以房養老
2013年9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房養老)試點。
2014年6月,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當年7月1日起,正式啓動“以房養老”試點。首批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試點期間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所謂的以房養老,就是指老年人把擁有完全產權的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終身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保險給付金,並終身繼續行使其對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
待老人身故後,子女若償還全部給付金本息即可解除房產抵押,重新獲得房屋全部權益;否則由保險公司按市場價格將房產拍賣,處置所得優先償付保險給付金及利息,多餘資金包括房屋增值權益都歸老人的子女。
4-2-1家庭結構下,該如何養老?
現在我們大部分中國家庭是4:2:1的倒金字塔結構,一對夫妻要直接贍養2對老人和1個孩子:
這種情況下,夫妻承受着巨大的養老壓力,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已經難以為繼。為了應對養老問題,新的養老方式也不斷出現: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然後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在老年人身故後,抵押房產處置權歸保險公司所有,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在美國,“以房養老”已經較為成功,但依然是小眾業務。而在我國,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國“以房養老”試點已經推行三年,四大試點城市60投保。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對象,在被保險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屆滿時,由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養老金。
商業養老保險豐富了社會養老保險的種類,兼具儲蓄與投資的功能。不過從當前收益率來講,更類似於一種強制儲蓄手段。
但是收益比較低,就目前來看,養老保險的平均年收益大多在2%-3.5%左右。因此商業養老保險適合“無法承擔投資風險,可以接受穩定收益”的人羣。投資養老
投資養老,這其實是家庭資產配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通過家庭養老理財規劃來建立家庭養老基金,選取投資標的,利用複利模式讓家庭養老基金保值、增值,作為日後養老資金所需。
進行投資養老,門檻低、操作方便,更適合普通家庭操作。以養老作為目標的投資者,對安全感需求高,追求的是相對穩健但能夠跑贏通脹的收益率。適合他們的養老理財產品應具備以下特點:收益穩健、跑贏通脹;波動率低;流動性好、投資門檻低。
將老年人的房子由“死錢”變成了“活錢”,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和“增加養老收入”的兩大核心養老需求。同時,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顯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質量!
近日,多名老人向媒體反映,他們在這兩年遭遇了以理財為名的“房詐”騙局。多名社會人員向有房產的老人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產品,建議老人將房子抵押後向貸款公司借款理財,並在老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委託書”,隨後多方配合,私自將老人名下的房產以低價賣掉獲利。
以理財高收益引誘老人籤合同
北京海淀區的吳女士與父母住在知春裏的一套三居室。2014年12月,吳母經朋友介紹認識中介廣某,他表示有一種“以房養老”的新理財模式,就是將名下房子抵押出去借款,然後用借到的錢投入理財項目,月回報率可達10%,3個月後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贖回房產證。房子可以繼續住,只是將房產證作抵押借錢給他,就能享受10%的利息回報,吳母在廣某反覆勸説下同意“投資”,隨後廣某向其推薦了“委託代理人”邵某,只需要將手續交給這名代理人,等着收利息就行。而邵某也表示已找到同意借款的人,可提供抵押貸款給她。接着,代理人邵某與吳母一起到北京某公證處,拿出厚厚的一疊文書籤了名。其間,邵某以“快要下班”為名,不讓老人看文書內容,並表示文書都是統一格式,已審核過,只需要簽字和按手印就行。就這樣,所有文書吳母都簽了,而公證員也沒有跟老人解釋籤的是什麼文件,就將房子抵押出去,借到了200萬元。然而,這200萬隻在吳女士父親的賬户上停留了不到半小時,吳母就在邵某的“指導”下,當場以借款的名義,將其中的191.2萬轉給廣某,其餘的取出現金8.8萬元——8萬元據稱是手續費,8000元是給工作人員的“活動費”。直到所有文書合同都簽訂後,吳母仍然不清楚簽訂的具體內容,更不知道房屋的處置權已委託給廣某。
690萬的房子以1000元賣掉
合同簽訂後,吳母真的從廣某那裏收取到了每月2萬元的利息,收益看似豐厚,房子也一直住着,這讓吳母頗為滿意,以為找到了“生財之道”。然而,這種“好事”持續了不到兩年。直到吳女士無意中發現母親手機中的短信:“張姐,趕緊把房子的委託書給撤了,這樣他們就沒法賣你的房子了!”這是另一位也將房子抵押出去進行“理財”的老人發來的,她的房子已在房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賣掉了。
吳女士“極為震驚”,當時就要求母親把簽訂的合同拿出來看,結果母親表示都被借款人拿走了,具體內容也不知道。母女倆到房管局查詢獲悉,名下的房產已以1000元的總價被賣給了另一位不認識的人。而按照市價,位於海淀區知春裏的這套房子,當時超過690萬元。
記者拿到了簽訂的《借款合同》,上面寫着:“乙方(吳女士母親)因資金週轉,按國家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借款利息,還款的擔保條件為 房產擔保 ,如果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有權處理擔保財產。”此外,雙方還簽有一份《委託書》,乙方稱年事已高,全權委託代理人辦理房產事宜。
七旬老人説要掙錢還債
“當時我徹底懵了,很多人都問我是單價還是總價,我説是總價,説出來都沒人信。現在我母親根本不相信房子已經不是我們家的了,但房子的確已被網籤,難以想象。她70多歲的人了,説要出去掙錢還債。”吳女士説。目前,母親仍然在家裏住着,但房子已完成網籤,而且借款是以“國家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借款利息”,每個月光利息就4萬元,家裏沒錢還,房子隨時面臨着被過户的境地。
記者聯繫負責吳母這宗借款的邵某,他否認與廣某有利益關係。而負責公證此事的公證員馮某表示,他根本不認識廣某,也根本不知道“以房養老”理財的事。
老人公證環節被刻意“引導”
北京公益律師武婕表示,目前北京地區因廣某案立案的受害者超過30户,每户的平均財產損失超過200萬,總價值超過6000萬元。一位長期跟進此類案件的律師透露,很多老人家裏最值錢的資產就是一套房,如果子女不在身邊或者關係不好,別有用心的人就會看準需求,刻意取得老人的信任。
記者調查發現,多位老人在被“奪走”房產處置權的過程中,幾乎都在公證環節被有意隱瞞,刻意“引導”,不讓老人看合同內容。“老人的法律意識淡薄,覺得公證處能有什麼問題?這些人就利用了老人的信任,沒仔細看合同內容,導致失去房產。”武婕分析道。
(2017-07-30)
把手裏的房子典當告貸三個月,就能取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這麼的“以房養老”項目讓不少白叟心動不已。但是數月後,不只許諾的高息不見蹤影,白叟的房子也被以低價悄然過户給有關人。
2015年開端,北京稀有十位白叟連續遭受這麼的圈套,他們有的失去了自個的房產,有的背上了鉅額的債款。
2016年10月17日,張玲一家三口和媽媽李君被一羣黑衣人清出了僅有的居處。帶頭收拾房產的龍學武通知張玲,她媽媽借了幾百萬做珠寶生意,房子抵了債。張玲當場報警,警察通知她,對方有房產證,請她配合搬家,有啥膠葛上法院處理。
在被趕出家門的第二天,張玲查詢到,一星期前,她的房子現已以260萬元賣出,而這套東二環的學區房其時的市價在450萬元左右。
2017年7月12日,懷孕8個月的張玲和媽媽李君來到她們從前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樓下。
一再追問下,媽媽才向她敍説了前情。
本來,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引薦“以房養老”的理財形式,稱徹底沒危險,並確保“做的人都掙到錢了”。李君動了心,隨即她被介紹給了廣豔彬。得知李君離異,房產能由她徹底處置的狀況後,廣豔彬通知她,這種“以房養老”只需要把房產證交給他三個月,典當到的錢交給他理財,李君每個月都能拿到9萬多元的利息。三個月期滿後,本金悉數退回,白叟能夠再用本金換回房產證。
李君被説動了,5月19日,她與廣豔彬介紹的“銀主”王躍的中心人龍學武在北京西直門西環廣場T3樓12層簽署了多個文書。過後李君回想稱,其時她以為是籤“以房養老”的合同,龍學武指着文件,讓她在指定的當地簽字,並沒有給她看文書的內容。簽署後,她也沒有拿到這些文書。
第二天,龍學武帶着她在北京市西城區不動產生意大廳處理了房子典當的手續,隨後將190萬元分兩筆打入她的賬户,並在幾分鐘後轉給了廣豔彬。廣豔彬則給李君手寫了190萬元的借單,並註明“此告貸定於2016年8月20日一次性還清,用款共3個月”。至於廣豔彬從前許諾的高額利息,借單上並未出現。
參與“以房養老”出資後,白叟實踐只拿到廣豔彬手寫的一紙借單。
實踐上在這3個月裏,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萬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沒有被償還。而她相信了廣豔彬會替她向“銀主”償還欠款的説辭,所以也一向沒有向其討要。
出過後,2016年10月18日,在女兒張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來到西直門西環廣場T3樓12層。張玲赫然發現,這兒並不是啥“以房養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在公證處,張玲調取了李君公證過的文書,包含一份告貸合同和一份託付書。
告貸合同顯現,李君告貸230萬元,借期1個月,月息2%,雙方同意對告貸合同進行具有強行效能債務文書的公證。到期沒有還款,“銀主”能夠憑仗公證書向法院請求強行執行,李君則放棄自個的抗辯權。在託付書中,李君將自個房子典當、生意、產權轉移、交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權力統統託付給龍學武。
正是因為這份託付書,李君的房產在她徹底不知情的狀況下被過户了。
相同進入過户流程的還有董望的房產。2016年10月18日,這棟坐落北京知春裏價值近700萬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報價網籤。
“一切人知道後榜首反應都是問,這是每平米單價嗎?事實上這即是他們賣房的全價款。”董望的女兒通知記者,父母相同是在廣豔彬處處理了所謂的“以房養老”,並在邵楠的介紹下向“銀主”告貸兩百萬元。
與李君相同,這筆錢只在董望的賬上呆了幾分鐘,就轉給了廣豔彬。因為董望過世,他的後代以遺產存在爭議和膠葛為由,在法院處理了貳言掛號,才使這套現已網籤的房產沒能過户。
被趕出家門的不只是李君一家。2016年10月16日,年近80歲的張秀蘭和老伴被掃地出門。過後查詢得知,這套坐落北京市西城區三環內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60萬元的報價賣給了“何振光”,2016年7月11日完成了過户。
相同,張秀蘭曾將房產證交給廣豔彬,參與“以房養老”為名義的出資理財項目,並在廣豔彬的指導下籤署了一系列文件。
被趕出自個的房子後,張秀蘭和老伴黑夜在前門附近24小時營業的肯德基店過夜,白日他們去同仁醫院裏坐着。
80歲的張秀蘭白日接到街坊電話,他們的行李又被扔出來了,夜裏白叟在樓下收拾他們的行李。
相對來説,吳哲白叟稍顯走運。因為兒子無意中發現了他的轉賬單,他的房子沒有被偷偷過户,但現在被廣豔彬介紹來的告貸人請求強行執行,老兩口的銀行卡現已被法院凍結,退休金都無法運用。
向吳哲引薦廣豔彬的田成,相同是“以房養老”圈套的受害者。雖然前期收成了可觀利息,半年後,田成仍是迎來了“銀主”的上門逼債。吳哲介紹,像田成相同開展下線的白叟有很多,他們每向廣豔彬介紹一位白叟,都能夠拿到可觀的介紹費。
2016年10月,多名白叟被清出自個的原住宅,他們的後代開端測驗經過報警、找律師等途徑協助白叟維權。起先,民警在看到告貸合同、強行效能債務文書公證等資料時,以為這歸於民事經濟膠葛,不予立案。當類似的案子會集迸發時,白叟們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局對廣豔彬採取了強行措施。但是,廣豔彬介紹來的“銀主”並未遭到調查,仍在對單個白叟逼債甚至清房。
涉案的三十多位白叟的公證手續分別在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和北京市國立公證處處理。
白叟的後代發現,公證處變成他們維權進程中繞不過去的一個坎。
李君回想,其時龍學武在公證處的辦公桌上讓自個簽字,簽完以後一同合了個影,全部進程既沒有公證員的解説和問詢,也沒有做筆錄。
但無論是告貸合同、公證請求、公證書仍是託付書,均有李君的親筆簽名。公證處堅稱,這即是白叟的實在意思表示,並有白叟簽字的問詢筆錄為證。
幾經曲折,張玲看到了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證員楊宏舟、記載人顧萱的問詢筆錄。
在筆錄中,公證員詳細地向李君介紹了告貸公證和託付公證的法令責任和危險,長達6頁的筆錄中每一頁底部都有她的簽名。筆錄中格外註明,一切的公證資料都由“銀主”來取。這也致使李君直到被趕出家門,手中都沒有任何有關處理告貸典當和託付的書面資料。
張玲發現,這份公證筆錄與相同受騙的高如白叟此前一個月所做的筆錄簡直徹底相同,只在個人身份信息處有所不相同。她質疑,兩個年紀、受教育程度、日子佈景徹底不相同的人怎樣會對同一個疑問作出徹底相同的答覆?
在記者取得的一份2016年11月錄製的錄音中,方正公證處主任王世剛解説稱:“這個筆錄在電腦裏現已制式化了,你們這麼的公證一年快到4萬件,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處理一切的這些都是制式化的,這是約定俗成的,不致使公證無效。”
相同由馮躍處理公證事務的白叟吳哲,接談筆錄字跡也有類似疑問,而他至今沒有拿到託付公證書的送達回執。
7月13日,記者跟隨吳哲前往國立公證處,對於上述疑問,公證處主任張慶並未正面回覆,只答應白叟一星期後將調來有關文書供他複印。
依據不足維權難
在受害白叟們看來,這種對於老年人高額告貸,典當後憑仗托付悄然賣房的做法,現已變成一種套路。
因涉嫌欺詐,廣豔彬現已於2017年2月27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在為老年人供給法令援助的北京市致誠公益刑事項目負責人武婕律師看來,白叟們維權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
“本來仍是傳統的龐氏圈套,榜首批收益的老年人開端開展下線,下線的錢交過來補上線的錢,然後全部鏈條斷了。”武婕以為,“即便廣某被認定欺詐,他沒有退贓才能,老年人的利益現已受損了。”此外,白叟簽署文件時是不是知道法令結果等,很難取得對白叟有利的依據。
手繪詳解“以房養老”圈套套路。
事實上,本案中類似的房產膠葛並非只出現在“以房養老”圈套中。
201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了《抵房告貸危險提示》,在該院審理的案子中,經過託付售房、託付收房款等方法抵房告貸的狀況時有發生。抵房告貸的房子生意合同膠葛案子首要表現形式是,出借人出借必定金錢給告貸人,請求告貸人供給一套房子並託付出借人代理售房、收房款或過户等事宜,告貸人到期不能還款,代理人直接將房子出售。
律師也提示老年人,要慎重進入新式的金融市場、出資市場,涉及嚴重財產的東西,容易不去測驗,不要懷有天上能掉餡餅的心態,一起對熟人的彼此介紹抱有警惕之心。(應採訪目標請求,文中張秀蘭、吳哲、張玲、李君、田成、董望為化名)
趕忙提示爸媽們,千萬別被騙子們的甜言蜜語騙了!
(2017-07-31)
答案應該是神。
因為,這場騙局只要中間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騙子就可能竹籃子打水一場空,絕不可能致使北京數十位老人人財兩空,甚至流落街頭。
可惜,從一開始,整個事件的天平就神奇地向着騙子們傾斜,從各相關職能部門直至司法部門都一度選擇站在騙子一邊,對上當的老人予以嚴懲。
首先聲明,這個騙局與“以房養老”無直接關聯。之所以打着這個旗號,主要是有兩個理由:一呢,騙子們要想提升詐騙的效率,就必須在深刻地研究被騙對象的心理基礎上,儘可能把握時代潮流,與新詞熱詞掛鈎,創新行騙的方式方法,升級行騙的水平——這點倒值得有關部門在防騙時認真學習。二呢,利用部分老人與社會脱節又急功利近的處境,新瓶裝舊酒,一擊而中。
所謂陽光下沒有新鮮事。這場騙局本質也毫無新意。至少理念和操作上都不比一個多世紀之前的龐氏騙局高級,只不過將行騙的工具從珠寶換成了房子。
2015年開始,北京有數十位老人陸續遭遇這樣的騙局:把手裏的房子抵押借款三個月,就能獲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這樣的“以房養老”項目讓不少老人心動不已。結果自然大都是上當受騙。最令人震驚的一個案例是,騙子們私自將老人名下的一套價值690萬元的房產以1000元的價格賣掉,創造了北京房產交易史上一 個最低記錄。
據北京老年維權服務工作站、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統計,僅由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分局移送檢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
但凡所有上當受騙的老人能夠剋制下自己的激動心情,能瞭解些當下理財市場的回報率,金融機構信貸的最高利率,就不至於那麼容易打開內心充滿貪婪的潘多拉魔盒。
一個現代社會,同情弱者是可貴的美德,但幫助弱者變得強大卻是真正有價值的呵護——任何騙局都不僅抓住了人性的善良,更瞄準了被騙者的無知。
不要總是以“不知者不怪”為自己開脱——正如法律不會因為騙子不懂法而放過罪犯,騙子也不會因為老人不懂金融常識而放過他們。
騙子們便抓住了觀念、社保嚴重滯後帶來的巨大落差和空白,對一些可憐的老人開始進行殘酷的財產圍獵。
不過,僅僅靠這些,騙子們想完成神話般的騙局,還是難以想象的。
有些謎團始終未獲破解:如此缺乏常識、漏洞百出甚至公然違法的項目是怎樣出籠的?哪個部門審批的?誰審批的?中間有沒有不可言説的利益糾葛甚至權錢交易?
被騙的老人再輕信和急功近利,也不會輕易地拿自己的房產去抵押借款。要知道,普通百姓買賣一套房產,不跑個十天半月根本不可能走完流程。但騙子們所謂的“以房養老”項目卻令人吃驚地實現了一條龍服務,在北京西直門西環廣場T3樓12層簽署了多個文書後,再經過公證後竟然全然具備了法律的效力。
今年4月,針對北京市國立公證處接連發生數起為不真實的事項出具公證書,導致當事人房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買賣或抵押的情況,相關人員被吊銷公證員執業證書。而這些公證書卻是老人們權益受損的關鍵甚至唯一證據,在一段時間內得到了行政部門、執法機構的廣泛認同,一度形成公權力機構為騙子牽線搭橋且積極維權的怪誕場景,令人莫名驚詫。
之所以形成如此詭異現象,除了潛伏期間的各種不正常的利益糾葛、個別公職人員對受害老人缺乏足夠的同理心和人道主義關懷之外,就是這些機構只是按照以往的慣例,多龍治水以至互不溝通,終被騙子各個擊破而已。對於這種新型詐騙,各職能部門之間只要做到信息共享、相互協作、羣策羣力,豈能層層失守,小騙變身神話?
整個事件最令人揪心的一幕卻不是上述的一切,而是所有上當受騙的老人拿着相當於自己身家性命一般的房產去投資時,他們的子女大都一無所知。只是被騙後才有一些子女有所察覺,做出了一些應對措施,但基本於事無補。
這讓人陡然想起中國是全球唯一將“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的大國。相對於騙子針對老人錢財的坑害,親人之間情感的疏離更加觸目驚心。從很多已發生的案例來看,這兩件事往往互為表裏,相互促動。
正如攙扶跌倒老人是關於道德深切的拷問,而老人權益維護卻是對社保完善、法規健全的呼籲,而在保衞人類基本倫理層面上,卻顯得人人有責且時不我待。
現代社會的老人,如果想過獨立而有尊嚴的生活,就當有不斷自我更新的願望和能力,去超越過去的知識和經驗,迎接新的活法。這就需要當代都市老人除了跳廣場舞去強身健體,還要更新自己的思維,豐富自己的閲歷來讓自己變得強大——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提升生命的質量,讓暮年體面而有尊嚴。
另外,隨着傳統養老模式難以為繼,建立多元化的養老渠道是發展的趨勢。加上中國家庭供養結構特殊,“421”的模式明顯,傳統依靠家庭互助養老的模式,會逐步讓位於市場化養老;而提高不動產的流動性,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以房養老”則會受到都市更多的認同。
這是趨勢——儘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僅有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的60户78人蔘加以房養老。
但前提是:在家,有隨時牽掛自己的子女;在外,有隨時準備攙扶的雙手。這是一個全民都要積極付出並認真面對的難題——到2016年底,中國老齡人口已經突破2.3億,佔總人口16.7%,並呈快速增長趨勢。
今天所有的付出,都是為了自己有一個更加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優雅地老去。
(2017-07-30)
國內推行"以房養老"政策,該政策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倒按揭",長者通過將自己的房產抵押或出租,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或者接受長者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
但有不法分子利用該政策實行詐騙,致使不少長者房子被騙,更甚者要背上鉅額債務。自2015年以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移送相關騙案的案件超過30宗。不過由於長者簽署並公證了一系列的文書,因此想取回原本屬於自己的房產,難度極大。
離異的老婦李君,2016年5月獲廣姓男子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模式,被告知只需將房產證交3個月進行抵押,並將得到的錢交給其理財,李君每月便可拿到9萬多元(人民幣)的利息,3個月後,本金會悉數歸還,李君便可用本金贖回房產證。
受到高額利息之誘,李君通過廣某簽署了相關合同,得到"銀主"滙來的190萬元後,將該筆款項轉帳給廣某,而廣某則寫下"借款定於2016年8月20日一次性還清,用款共3個月"的借條,但未有寫下承諾的高額利息。最終李君在3個月間只拿到約15萬元利息,且3個月期屆滿後,未能取回本金。
直到2016年10月17日,一羣黑衣男子到李君家中,指其借了數百萬元做珠寶生意,將房子抵押,因逾期未還,房子被收,李君與其女兒張玲被驅走。警員到場瞭解後,由於黑衣男子手持有效合同及房產證,因此告知張玲配合搬家,再循法律途徑解決。張玲隨後得悉,該房產遭"銀主"以低於市價超過40%被易手到其所屬公司。
據悉,廣某事後因涉嫌詐騙被警方抓獲,且於今年2月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淮逮捕。然而像李君這樣身陷"以房養老"騙局的受害長者 ,至少有數十人,律師坦言,不法分子縱使因涉詐騙罪成,但已無法退還贓款,而且所有的文件及合同均有長者的親筆簽署,令追討困難。
"這些案子最大的共同點,都是聲稱每月10%至15%的高額利息回報引誘,再利用部分老人不懂法,也不懂得法律文書的意義及概念,讓老人在完全放棄自已權利的法律文書上簽字"。
(2017-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