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軍隊都是守護一個國家的重要力量,肩負着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責任。我國有句俗語叫落後就要捱打,很多發展中國家都曾吃過這樣的虧,所以很多國家即使吃不飽飯也必須要建立一支屬於自己的部隊,來保證自己的獨立自主。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即使大部分國家都將建設部隊當成是自己的重要任務,但也有國家不這麼認為,目前全球就有近30個國家沒有軍隊,其中開創這一先河的國家就是美洲一個小國家哥斯達黎加。
哥斯達黎加國土面積很小,國內僅有一些警察來負責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穩定,上世紀四十年代左右該國第一個決定廢除軍隊,此後該國就只有由志願人員組成的準部隊。這一決定現在看來都極為大膽,但他們為什麼會廢除軍隊呢?
這是菲格雷斯決定的,他在國家混亂時率軍隊奪下政權,成為總統,不過這也是他的無奈之舉。上台之後他就意識到了軍隊的可怕,他能夠通過這一力量上台,那麼別人也可以,很可能會讓國家陷入無止境的災難。所以他下定決心把軍隊解散,並且將其寫進憲法,從此以後不再維持任何常備軍。然後他就將將權力移交給了別人。
他的行為剛開始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但是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大家發現,廢除軍隊之後,政府可以把省下的錢用到國民的醫療教育方面,改善了當地的民生,讓該國人民的生活水平直線上升,生活過得很滋潤。不過沒有自己的軍隊總歸是沒有安全感的,所以在1983年哥斯達黎加宣佈成為永久中立國,如果有人敢進攻該國,無疑會受到世界的譴責。此外哥斯達黎加還加入了《美洲互助條約》,即使他們沒有一兵一卒,也沒人敢欺負它,包括美國在內的20多個國家都會在必要時出兵保護它。
很多人也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麼其他國家不學學哥斯達黎加呢?解散軍隊之後省下的鉅額軍費就可以用來做別的事情了,像哥斯達黎加那樣用於民生,提高國民的生活水平。不過哥斯達黎加能做到,是因為沒有對其他國家產生任何的威脅,不需要擔心有人來挑釁,其他國家不一定能做到,反而可能引來圍攻。所以這些舉措即使看起來不錯,但也並不能直接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