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印假鈔稱燒給爸 各種抵賴不認罪
大學生印假鈔面臨刑罰 稱藏到清明節燒給爸爸
小陳20歲,浙江臨海人,是杭州下沙一所財經院校的大三學生。前天下午2點半,他因涉嫌偽造貨幣罪,在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出庭受審。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在家用打印機印假鈔
小陳個頭不高、皮膚白淨,戴一副黑框眼鏡,旁聽席上坐着不少親友,幾個中年婦女眼睛紅紅的。
起訴書指控,今年1月,小陳在網上購買了打印機、連續供墨系統、帶銀線的A4紙,又下載了一套人民幣模板,在自己家打印、偽造20元的人民幣(見圖)。之後,他曾試圖用其中一張面值20元的假幣支付快遞費,但被快遞員當場識破。
到了3月,小陳開學返校,把打印機和200多張已打印的假幣也一起帶了過去,還把這些東西藏在學校圖書館的外文閲覽室裏。保安巡查時偶然發現,報了警。
經警方查證,小陳共偽造面值20元的假幣262張,總面額5240元。他的U盤裏還存有面值1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的人民幣模板。
網購帶銀線的打印紙
庭上,小陳表示認罪,但他説,自己這樣做,純粹是出於好奇和好玩心理,沒有想到要借這種方式牟利。
“其實我乾的事就是普通的打印,跟印照片一樣,只不過湊巧打印了人民幣圖案而已。”檢察官問起偽造假幣的緣由和經過,小陳一連用了好幾個“湊巧”來回答。
他説,自己買打印機本來是想打印照片的,但在瀏覽網站時湊巧看到有人民幣的模板圖片,就順便保存了下來;後來網購打印紙,搜索時又湊巧有個彈窗跳出來,推銷帶銀線的A4紙,自己也沒細看,順手下了單。
“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不是故意的。”小陳説。
將假幣藏學校圖書館
既然明知假幣不能用,為什麼打印出來後不及時銷燬?
小陳沉默片刻,摘下眼鏡,抬手抹了把臉,“我13歲的時候,爸爸就去世了,我和媽媽每年都去看他。我本來想,這些錢放到清明,正好可以燒給他……”
小陳還説,自己家條件算不上太好,但也還行,自己的生活費“絕對夠用”,並不差錢。
開學後,他打包行李返校,“不小心”把已打印的假幣和打印機收在一起,帶到了寢室。後來,他覺得寢室太擠,又“看中”了學校圖書館的外文閲覽室,不僅把東西搬進去藏起來,還私自換掉了閲覽室的門鎖。
第一次接受訊問時,小陳對打印假幣意圖使用的事實供認不諱,還説這些錢“能用就用,不能用就放着自己看看”。但接下來幾次訊問,他忽然改變態度,每次都會找出一些新理由,打印假幣也從“有意”變成了“無心”。
檢察官認為,綜合各項證據,可以證明小陳確實存在偽造貨幣的意圖。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小陳的辯護律師主張量刑在3年以下,並適用緩刑。他説,小陳如果真的想牟利,完全可以偽造面值更大的假幣,他所打印的假幣面值均為20元,可見選擇上是比較隨意的。況且這種假幣做工簡單、粗糙,流通進入市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也屬犯罪情節較輕。
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