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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咸陽警方偵破的拐賣兒童積案受到諸多媒體關注。澎湃新聞記者 王健 攝
“我一直認為,未破的積案就是公安機關欠老百姓的債,每破獲一起就償還一次。”10月13日,在陝西咸陽市偵破拐賣兒童積案案情通報暨認親儀式上,咸陽市公安局局長陳萬峯如是説。
在這次認親儀式上,4個因孩子被拐賣而離散多年的家庭得以團聚。其中,家庭離散時間最長的為22年,時間最短的也長達19年。
這4起案件主要嫌疑人為同一人,該嫌犯王某軍曾於1999年因拐賣兒童罪被判刑七年,後在甘肅省柳湖監獄服刑。更令人吃驚的是,王某軍還向警方供述,在1995年6月,他將自己親生兒子以5000元賣給了他人。
四起案件均與一人有關,該嫌犯曾因拐賣兒童判刑七年
據咸陽警方通報,1997年10月4日,彬縣義門鎮高渠村池某某報警稱,其6歲的兒子池某羊獨自玩耍時,被自稱王軍的工友哄騙離家,去向不明。接報後,彬縣公安局及時受理案件,併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偵破工作。
經調查,專案組初步查明陝西乾縣籍男子王某軍有作案嫌疑。但其長期在外流竄,以打零工為生,彬縣公安局多次組織抓捕未果,後採集池某某夫婦血樣並錄入全國公安機關打拐DNA數據庫。
2016年12月,經過全國公安機關打拐DNA數據盲比,比中河南省伊川縣城關鎮邑澗村董某某與池某某夫婦為親子關係。專案組民警立即趕赴河南進行查證,經瞭解,董某某是在1997年10月其養父董某經其表姐吳某介紹,從陝西一王姓男子手中購買,董某某就是二十年前被拐賣的池某某。
專案組偵查中還發現,1995年11月1日,渭南市蒲城縣永豐鎮劉家溝村劉某之子被拐賣案;1998年6月份,寶雞市隴縣張某之子被拐賣案;1998年11月7日,乾縣大陽鎮祥符村楊某之子被拐賣案,均系王某軍所為,遂併案偵查。
另查明,嫌犯王某軍於1999年曾因拐賣兒童罪被甘肅省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後在甘肅省柳湖監獄服刑。專案民警根據這一線索,於2017年3月至7月,先後奔赴西安市高陵縣、華縣華山監獄、平涼市柳湖監獄、河南省伊川縣等地調查取證,初步查明瞭王某軍拐賣兒童案的基本犯罪事實。
涉案主犯被捕,供稱還將親生兒子賣了五千元
為了儘快抓捕犯罪嫌疑人王某軍,2017年3月,專案組民警窮盡各種措施,制定詳細抓捕計劃。 2017年4月12日,警方獲知嫌犯王某軍可能在寶雞市鳳翔縣一建築工地打工。4月13日凌晨,王某軍被警方抓獲。
落網後,王某軍供述了拐賣池某某等4名兒童的犯罪事實。王某軍供述,1995年6月,他還將自己的親生兒子以5000元賣給他人的犯罪事實。據辦案民警介紹,由於該案件證據只有王某軍一人言辭供述,因此尚有待查證。
2017年7月,專案組民警再次赴河南抓捕曾為王某軍介紹買家的嫌犯方某、任某夫婦。經警方積極做家屬工作,耐心規勸,2017年7月24日、28日,方某、任某先後在伊川縣公安局自首。
經審查,方某、任某供述,1995年他們將陝西一王姓男子帶來的男孩介紹賣給同村任某和鄰村郭某。專案組民警遂採集任某、郭某所買孩子血樣送陝西省公安廳DNA實驗室鑑定。經鑑定,任某所買孩子與寶雞市隴縣張某夫婦為親子關係,郭某所買孩子與渭南市蒲城縣劉某夫婦為親子關係。
自此,王某軍系列拐賣兒童案成功告破,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偵破拐賣兒童案件4起,並經多方努力找到被拐的4名兒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軍已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吳某、任某、方某因身體問題被取保候審。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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