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名存實亡,這結果真是有違初衷啊。節假日期間購物的人多了,塑料袋的使用自然也十分多。春節是塑料袋使用的高峯期,而“限塑令”在我國實施七年多以來,效果並不明顯。為減少使用塑料袋產生的污染,多地提倡使用“環保袋”“菜籃子”,甚至推行“禁塑令”,試圖破解塑料袋的難題。
限塑令名存實亡 這結果真是有違初衷啊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遺憾的是,這一規定一直難以嚴格落實。
有統計顯示,全球每年塑料總消費量4億噸,中國消費6000萬噸以上。“限塑令”規定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價格的槓桿調節機制來 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引導、鼓勵公眾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但在很多消費者看來,相比便攜的需求,塑料袋幾毛錢的成本感受不 明顯,在不少超市,每年僅出售塑料袋就能賺上千萬元,“限塑令”甚至淪為了“賣塑令”。
“限塑令”令行不止,反而讓賣塑料袋的賺得盆滿缽滿,這樣的尷尬不能不引起社會各方深刻反思。從表面上看,“限塑令”名存實亡,甚至淪為“賣塑令”,主要歸因於法令執行無力,執法部門失職,違規生產廠家猖獗等因素,但如果深入思考,卻會發現一些深層次的原因。
通過收費限制使用,有兩個因素不能不考慮,一是需求價格彈性,彈性大的話,確實有可能大幅度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但彈性小的話,則只能為消費者 增加負擔,卻無法減少塑料袋用量。二是消費者付費以後,會產生代償心理,使用起塑料袋來反而會更理直氣壯,從本質上講,是與禁塑令的環保目的背道而馳的。 同時,“限塑令”之所以在執行中有困難,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配套措施的缺席。目前,“限塑令”在執行過程中最大的難點是替代品環保購物袋價格太高,消費 者難以承受。多數替代品平均售價3到5元,有的檔次更高,定價也更貴。可以想見,這樣的價位很難讓普通人接受。
方向錯了,就不可能收到預期之效。“限塑令”的生效有賴於公民自律,而公民的自律有賴於政府的引導和善意的政策。但事實是,“限塑令”頒佈七年 多來,我們只是在每年特定的時間才會因為媒體的回顧想起這條法令。筆者以為,要解決目前“限塑令”所面臨的困境,政府除了要做好相關宣傳引導外,還應嚴格 控制生產環節,打擊違規生產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嚴格監控批發、零售、消費等環節。唯有在嚴格執行罰則、政府承擔責任等多種合力下,才能讓“限塑令”令行 禁止,深入民心,不再我行我“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