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夏季的到來,不少市民在閒暇時間都會選擇去帶有水域的公園散步遊玩,微風從水面上吹過,涼爽又愜意。但近日,也有市民發現,有人竟然在南溪濕地公園的水邊,擅自捕魚打鳥,十分不文明。
近日,網友在微博上爆料,稱在南溪濕地公園的水邊,有市民將漁網拴在遙控船上,打撈水裏的魚和附近的水鳥,他覺得這種行為大煞風景,不僅不文明還破壞生態環境,非常氣憤。視頻一經發布,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大家紛紛轉發評論。
網友1:水鳥是前一陣剛放進去的保護動物吧。
網友2:想抓魚就抓魚?當是你自己家的池塘啊?自私行為!
網友3:該嚴懲!
7月5日上午10點,記者來到了南溪濕地公園,找到了網友拍攝視頻的位置,可能因為當天天氣不好,持續降雨,記者在公園轉了一圈,沒有見到視頻中用遙控船捕魚和水鳥的男子,但在水邊的棧橋旁,記者發現了禁止垂釣等警示牌。對於視頻中的行為,不少市民也表示氣憤,強烈譴責。
隨後,記者將微博爆料的內容和市民對事件的反饋,一併反映給了南溪濕地公園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將會加強管理和巡邏力度!説到底,為了保護環境,我們不能擅自做哪些事呢?
根據《吉林省濕地保護條例》第二十條,禁止在濕地範圍內從事下列活動:
擅自圍墾、佔用濕地或者改變濕地用途;
非法採沙、取土;
放牧、燒荒、砍伐林木、採集國家或者省重點保護的濕地植物;
向濕地及周邊區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傾倒固體廢棄物;
獵捕、毒殺水鳥及其他野生動物,撿拾、收售鳥卵;
私建、濫建建築物和構築物;
破壞濕地保護監測設施及場地;
其他破壞濕地的行為。
最後,城市速遞呼籲廣大市民,愛護動物,保護環境,善待我們身邊的每一處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