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自願”做擋箭牌!西貝“715”真的不違法?

  中新網客户端北京9月9日電(記者 吳濤)“996算個啥,我們是715,白加黑、夜總會。”近日,西貝餐飲創始人、董事長賈國龍發表的一番話讓大家對西貝有了一個重新的認識。

莫以“自願”做擋箭牌!西貝“715”真的不違法?

西貝創始人賈國龍的“715”言論

  按賈國龍的解釋,“715”是指每週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時,這還不算,夜裏還總是開會,所以是“夜總會”。

  該言論一出,網友立刻就“炸”了,“‘996’跟它一比,簡直太弱了。”還有不少網友稱這堪比“周扒皮”,並質疑是否涉嫌違法。

  回應:員工自願獲得高回報

  針對“715”言論引發的爭議,9月7日晚間,賈國龍回應:“不符合勞動法的事兒,不幹!違背員工意願的事兒,不幹!自願奮鬥獲得高回報,支持!”

  此前,賈國龍在發表引發爭議的言論中提到,“讓員工高高興興地715、白加黑、夜總會,喜悦地選擇這樣做、享受這樣做,很不容易。西貝的管理秘密可以總結為:有利、有趣、有意義,這是一個黃金三角。有利就是,我這麼辛苦,但我收入很高。”

莫以“自願”做擋箭牌!西貝“715”真的不違法?

西貝創始人賈國龍最新回應。截圖

  按賈國龍的意思,這是員工自願“715”,為的是獲得高回報。“我們經常説自己玩的是冠軍遊戲,大家因為這個冠軍遊戲、登頂遊戲,感到興奮,願意辛苦點。”賈國龍曾如此表示。因此,到目前,賈國龍也認為這沒什麼不妥,也沒有公開道歉。

  網友爭議:很難做到自願,涉嫌違法

  很多網友對賈國龍“員工自願‘715’是為求高回報”一説並不認可。

  “這是企業慣用的伎倆,你可以月薪5000元每天工作15小時,馬上就有人4000元工作15小時。”“好好善待員工吧,‘715’不是值得炫耀的,在很多人眼中是厭惡。”“照這樣下去,前半生用命換錢,後半生用錢買命。”

莫以“自願”做擋箭牌!西貝“715”真的不違法?

部分網友評論。截圖

  有網友想解釋“高付出高回報”,卻被其他網友批評“法盲”。“有賺錢的心可以打兩份工,但法律保障的勞動者合法權益是最終底線。”

  “餐飲企業一般實行排班制,很難做到自願吧”,有網友分析,“我今天願意加班,明天不願意加班了,這個班誰頂上?還是立刻招人?希望賈老闆公開‘715’具體安排。”

  西貝員工是否屬於高回報?

  賈國龍一直在強調西貝員工自願奮鬥獲得高回報,那在西貝工作收入如何?

  在今年疫情期間,賈國龍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西貝在全國有400家門店,2萬多員工,1個月發放工資1.5億元左右。”這樣算下來,西貝平均每個員工月薪不足7500元。

  記者在某職場平台發現,有人稱西貝offer年包70000元-90000元,算下來,平均月薪在5000元-7500元。還有網友透露,西貝主管級別月薪10000元-15000元,每年14薪。

莫以“自願”做擋箭牌!西貝“715”真的不違法?

在某職場平台上網友曝光的西貝薪資水平。截圖

  58同城發佈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告》顯示,2020屆畢業生企業支付平均薪資7839元。如此看來,西貝7500元的平均月薪連應屆畢業生的平均月薪都到不了。

  到底違不違法?

  雖然賈國龍在回應中極力説這是員工自願,“不符合勞動法的事兒,不幹!”可這種情況是否涉嫌違法?

  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稱,如果這是公司的工時制度安排,肯定違反勞動合同法;如果這是公司文化,名義上是號召,實際以半強制的方式推行也是不道德的。

  “還有一種情況,這種號召僅針對企業少數高中層管理或技術人員,且這個範疇內的勞動者本人自願,則無可厚非。”

  蘇海南還表示,如果員工自願“715”,也要看企業是綜合計算工時制,還是標準工時制。如果是標準工時制這超時部分得算加班,且月度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也違法;如累計不超36小時但沒有倒休,則應另付加班工資。

  “如果是綜合計算工時制,且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並經過勞動部門認可,則沒什麼問題;但如果是每週都‘715’,那肯定會超過法律規定的累計工時,也違法。”蘇海南稱。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沈斌倜律師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即便有加班費,“715”仍然涉嫌違法。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如果按西貝描述的每天工作15小時,除去規定的8小時工作外,也就是説員工每天加班7小時,1個月按30天計算,累計加班210小時。這遠遠超出法定的36個小時。

  沈斌倜稱,在員工存在超時加班的情況下,即使是員工自願的,企業仍然會存在一定的用工風險,包括勞動監察檢查的風險、被通報批評和被罰款的風險、被舉報及仲裁和訴訟的風險。

  “員工有權拒絕‘715’,用人單位不得違背員工意願強迫員工加班。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照法定標準支付加班費,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員工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檢舉、投訴,也可以到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會會申請調解,或者直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你遇到過不合理的加班要求嗎?如何處理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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