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2省下調社保費,具體究竟要怎麼做?“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記者瞭解到,近期,已有上海、廣東、天津、甘肅、江西、北京等超過12個省市相繼出台文件下調社保費率,且集中於工傷、失業、生育這三大險種。
超12省下調社保費 具體究竟要怎麼做?
近期,北京、天津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由原來的0.5%至2%調整為0.2%至1.9%。天津提出將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由0.8%降至0.5%。
對於各界普遍呼籲下調的養老和醫保費率,目前有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廈門等地涉及。如上海從今年1月1日起下調社保費率,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企業的單位繳費部分從21%下降到20%,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單位繳費部分從11%調整為10%。杭州擬對企業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部分每年臨時性減徵1個月。據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測算,僅杭州主城區,此舉一年將減收近10億元醫保基金收入,相當於降低費率1個多百分點。
費率下調是否待遇降低?
據業內人士介紹,當前“五險”基金徵收與待遇發放兩者並不直接掛鈎。社保待遇發放高低,主要取決於國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計發或報銷管理辦法,除部分基礎養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與繳費費率高低並不直接相關。
記者採訪發現,當前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發放標準,主要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密切相關,而醫保報銷主要與報銷範圍與報銷比例相關,均不涉及繳費費率因素。因此,只要現有社保待遇發放標準不改變,後期待遇就不會受到費率調整影響。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考慮到維護參保人依法享有的保障待遇,在一些統籌地區階段性地適當降低費率並且主要是適當下調單位費率的情況下,在當期徵繳收入大於支出或依靠財政補助或動用基金累積結餘可確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條件下,可以不降低個人的有關險種的保障待遇水平。
社保費率還會怎麼降?
一些地方社保部門介紹,由於不少地區職工養老、醫療兩項保險基金常年收不抵支,因此這兩項保險繳費費率降低的難度較大,需要全國統籌協調推進。
金維剛表示,目前人社部等正在研究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人口結構和養老保險基金收支以及積累結存狀況之間存在着顯著差異,這次全國統籌還不可能實現基金統收統支。因此,在方案出台實施之後,各地養老保險費率的統一還需要經歷一個逐步調整的過程。
關信平表示,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意味着廣東等基金結餘較多地區的基金,將調節到結餘少甚至收不抵支地區使用。預計養老金全國統籌後需設置一個過渡期,讓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不同費率,再逐步縮小差異到全國統一,“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得到各方支持、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