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2020年商品歸類決定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8號
為便於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減少商品歸類爭議,保證海關商品歸類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58號公佈,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18號修訂)有關規定,海關總署制定了有關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1),現予以公佈。
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及國際貿易實際,將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的部分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為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2)並予以公佈。
因制定新的歸類決定而失效的部分商品歸類決定一併予以公佈(見附件3)。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有關商品歸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的,商品歸類決定同時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有關商品歸類決定.doc
2.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的商品歸類決定.doc
3.2020年失效的商品歸類決定.doc
海關總署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