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世界大戰漸行漸遠,但戰爭硝煙卻從未遠去。如今新聞中,仍會時不時的有“區域戰爭”的出現,但更多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是,一羣人坐在聯合國中“打嘴仗”。
那麼,從凡事“訴諸武力”到以“國際會議”解決大部分爭端,這種變化從何處開始?恐怕還要從一場20國混戰了30年的團戰説起...
三十年戰爭
17世紀時,荷蘭有一位著名畫家,名叫傑拉德·泰爾博赫(Gerard Terborch,1617–1681年)。儘管他本人以畫肖像畫和荷蘭上層貴族生活風貌的場景畫兒聞名,但他最重要的作品卻是一副描繪“國際會議”的作品——藏於阿姆斯特丹國立博物館中的《宣讀明斯特合約的批准誓詞》。有趣的是這位畫家也入境了,在最遠的左邊。
這幅畫上共有77個人,當中有六個人正在宣誓。畫面描繪的正是“威斯特伐利亞合約”的一部分——《明斯特合約》批准、宣誓的場景。以此為標誌建立起來的,正是近代四大國際體系之一的“威斯特伐利亞體系”。
此後, 遇事“坐下談一談”的國際慣例得以建立,即以國際會議的方式解決國際爭端。
在遙遠的東方,從漢朝趕走北匈奴的那一刻起,“人類文明史上最大的多米諾骨牌”便開始了。匈奴西遷引起的一系列反應最終滅亡了西羅馬帝國。
此後,日耳曼蠻族的一隻法蘭克人正在西羅馬的土地上興旺起來,建立了法蘭克王國。法蘭克王國在第三個朝代加洛林王朝時,著名的查理曼大帝不斷進行征服戰爭,創造了東到多瑙河和易北河,西至意大利半島北部,西南到厄布羅河,北至北海的領土。
在查理曼死後,他的子孫們再次上演了“分裂”的戲碼。查理曼帝國被一分為三,分別是西法蘭克王國、東法蘭克王國和中法蘭克王國。這些王國後來逐漸演變成了法蘭西、意大利和德意志。
查理曼帝國三分
但三家分裂,並不意味着現代意義上的法國、意大利和德國就出現了。因為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的概念出現的很晚,一直要到1648年三十年戰爭結束後。在三十年戰爭之前,歐洲一直有民族的概念,但歐洲的民族國家概念尚比較薄弱。
民族國家是以幾個民族形成的政治實體,在中世紀封君封臣制度盛行下,封臣只對上一級的封君有義務,國王的權力並不能下達到底層封君那裏,王權並不強大,並且税收必須依賴封君。
另一方面,中世紀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會的教皇權力對於世俗王權形成極大衝擊,王權衰微,因而中世紀的歐洲一直沒有出現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國家。
在“分裂”、“宗教”等因素的影響下,中世紀發生戰爭如家常便飯。十字軍頂着“聖戰”的名義,進行了前後9次、持續近200年的十字軍東征。
而爆發於1618年的三十年戰爭,起因同樣是宗教問題——德意志新教諸侯和一系列新教支持者,與德意志天主教諸侯和天主教支持者發生的戰爭,後來越來越多的國家捲入。
三十年戰爭的起源是神聖羅馬帝國要求波西米亞(捷克)恢復天主教,斐迪南二世任波西米亞國王。新教徒被宣佈為暴徒,受到神羅皇帝的強力打壓,於是這些被稱之為暴徒的新教羣眾憤怒的將神聖羅馬帝國的使者丟出了窗外。
以此為契機,歐洲爆發了一場綿延30年的戰爭(1618-1648),先後涉及到的大小國家有20個上下。在為期30年混亂的團戰中,新教聯盟獲得了最終的勝利。
但其結果也異常的慘重,德意志各邦國損失了近一半的男性,約有25%-40%的總人口死於戰爭。其中波美拉尼亞陣亡的人口高達65%。
有感於戰爭的殘酷與混亂,三十年戰爭結束後,歐陸各國決定採取方式來約束這樣的行為,這就是“威斯特伐利亞體系”誕生的契機。其合約由一系列條約組成,包括《奧斯納布呂克合約》和之前提到的那幅畫所表現的《明斯特合約》。
《威斯特伐利亞合約》宣佈了神聖羅馬帝國治下的諸多諸侯國獨立,脱離神聖羅馬而存在,從此這個“既非神聖。也非羅馬,更不是一個帝國的”神聖羅馬名存實亡。
它極大的改變了歐洲的格局,老牌的帝國西班牙衰落下來,法蘭西獲得的洛林的三個主教區被承認,開啓了大陸霸主的時代。荷蘭得以實現獨立,開始了屬於它的“海上馬車伕時代”。
更為重要的是《威斯特伐利亞合約》確立了一系列國家間外交的原則,或者説現代國家關係的起源就是於此。《威斯特伐利亞合約》簽訂後出現了諸多主權國家,這些主權國家的交往原則也被規定,它確定了國家主權平等,領土主權平等,大國不得任意侵略和干涉他國的外交內政,像這種因為宗教選擇不同而爆發戰爭的問題不能在出現了。
並且為了方便各個主權國家的順利交往,發明了常駐大使館,在他國的常駐外交使團。還開啓了以多國協商的方法解決國際爭端的先河,有什麼矛盾大家坐下來談一談,畢竟“打嘴仗”能解決的還是不要“拼刺刀”。
之後,隨着何談的增多,你甚至會發現有很多《巴黎和約》。因為浪漫這個地方號稱浪漫之都,有好酒,氣候也不錯,比較適合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談一談。
“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之後,繼而有“維也納體系”、“凡爾賽-華盛頓體系”和“雅爾塔體系”。例如今天聯合國“打嘴仗”的日常,正是二戰後“雅爾塔體系”的貢獻。儘管它本身並不能遏制所有的戰爭,但至少避免了大國間的世界大戰。